制度修订通知

一:公司制度改动的通知怎么写?

各位同仁:经公司研究决定******原制度从即日起更改为*****,以后以此为准,望各钉相互转告。---年--月---日---

简单明了的写即可

二:对一项制度进行修订,标题怎么写

XX制度修订草案,如果已经定案了,需要下发,就写XX制度修订通告或者通知。

三:如何完善修改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严格的程序,企业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也应当需要严格的程序,否则,修改完善的规章制度不具有约束力,就会不能被法庭或仲裁庭采纳。用人单位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使企业发展的需要,用人单位指定的规章制度,要进行及时的修改、补充,不能制定好后就不管不问了,根据十佳情况,依法进行修改,在修改时,可以采取如下策略: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要求,需要修改企业规章制度时,向所有的员工发出书面通知,附上企业的规章制度,请员工阅读并提出意见或讨论建议,同时签字确认。2、对于职工提出的方案,并非所有方案企业都要同意,企业仍旧可以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3、对于有些修改意见,如果大多数职工同意修改,其中一部分职工不同意修改,职工之间存在分歧,并且该企业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或者更甚者没有工会的情况下,企业如何修改完善规章制度,新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属于空白。因此,对于企业的规章制度,一定需要所有员工签字认可,否则,将面临不符合全体员工平等协商确定的必备要件。4、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可以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发放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员工阅读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同时,签字确认。5、对于员工所提出的建议或则意见,不论企业是否接受,都应当给与书面答复并形成书面纪录。6、如果企业有必要进行对企业规章制度的修改,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制定完善。7、对于部分规章制度,企业可以印刷成册,在最后一页上面明确写明,该页码是本规章制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企业职工在月都后,将该页码撕下来,企业予以保存,作为职工收到并阅读的证据。有些企业的老总看到这里就会说,太复杂了,但是没有办法,否则,就会承担败诉责任。

四:企业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最合适

在《劳动合同法》下,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合法程序制定,并公示或告之劳动者,才具有法律效力。但通过何种方式公示才最合适,最有效呢?这令许多企业HR工作者有所困惑。(一) 法律条款及风险:1、法律条款:《劳动合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2、法律风险:(1)未经合法公示的企业规章章制度无效,不具法律效力,不能作用处分违纪员工的依据。(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 适合的公示方式:1、企业规章制度采取比较合适、有效的公示方式:(1)召开员工大会公示或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并保留相应的有员工签名的会议或培训记录;(2)在《员工入职登记表》背面印刷企业规章制度,请员工入职时阅读签字,声明已阅读了解及同意遵守。(3)每个员工发放一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小册子,并要求员工阅读及制作签收表格,让员工确认阅读签收并承诺遵守。(4)在《劳动合同法》中增加企业的规章制度为合同附件,确认员工已阅读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通上述方式公示的企业规章制度,基本合理合法,具有法律效力,且有确确实实的员工签名证据。2、现时部分企业取用但不太合适的公示方式:(1)在企业的内部公告栏、宣传栏张贴。(2)在企业的公司网站内公布。(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4)口头通知。通过上述四种方式公示的,往往存在一个问题,收集证据很困难,以至发生劳资纠纷时,举证不了。

五: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修订意见征求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规范企业经营范围的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对2004年公布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网(网址:略),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邮编略)。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工商总局2014年8月12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还有效吗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通知,属于部门规章具有法律效力,当然有效了。

七:质量管理有没有通知的有效期的有关规定?

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是没有通知的有效期的规定。对于文件有效期的规定是企业根椐不同文件需要规定的。如果通知是发布规章制度,那么在这个规章制度修订或作废前这个通知都是有效的。如果这个通知本身具有时间性,如过节的放假通知,则自然到时间就过期了,不必刻意规定有效期。当然,你也可以规定通知发布的规章制度的有效期,有效期到了则要重新评估文件的适用性,并留下证据。

八:劳动法规定修改上班时间提前多少天通知员工

劳动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企业可以自主决定

九:《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

该文件为依申请公开文件,你可到广东省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系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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