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处罚包括

一: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二: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主要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三:教育行政机关实施的一下哪些行政处罚

:(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2)适用于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但也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其他行政处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四: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多选题,望解答,答对立马给采纳) A警告 B罚款 C开除 D取消颁发学历,

教育行政处罚可划分为四大类:

(1)申诫罚。包括警告和通报批评

(2)能力罚。针对法人的包括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销办学许可证、停止或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

针对自然人的包括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停考或限考、取消录取资格、撤销教师资格、取消考试工作人员资格6种。

(3)财产罚。包括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4)人身罚。主要是行政拘留

所以选项是ABDE

五:教育行政处罚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饥育促进法》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六:教育行政执法的形式主要有( )

BCD教育行政执法的形式  根据宪法关于行政机关职权的规定精神,教育行政执法主要有教育行政措施、老庄行政处罚和教育行政强制执行三种形式。  1.教育行政措施。即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根据教育法,应相对人申请或依职权处理涉及特定相对人权益的教育行政执法行为。有的教材上称其为“行政处理”。教育行政措施的发生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应相对人申请采取的措施,一是教育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采取的措施。  2.教育行政处罚。即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教育法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惩戒、制裁的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它以相对人的行为违反了教育法为前提,是否定式的法后果,是国家对违反教育法的行为所抱的不赞许态度。通过行政处罚,恢复遭到破坏的教育法律秩序,教育违法者本人和其他人遵守教育法。  3.教育行政强制执行。即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对应履行而不自动履行教育法上义务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教育紶政执法行为。它以相对人不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为前提,通过行政强制执行,保证教育行政机关行政权合法、有效行使和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迫使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

七:行政处罚的原则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的原则有以下几项:  (一)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另外,还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  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仅仅是一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应当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行政相对方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已给予行政处罚而免于追究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因为行政制裁与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的性质及对象等是不同的。  (六)救济原则  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九:《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四条 “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四条:

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贰。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于1998年3月6日发布并实施。

对违反教育行政管理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十:行政处罚的形式包括哪些

你好,行政处罚外在的表现形式是通过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来体现的。根据1996年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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