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法理分析
违订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权利对自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所以供销社不能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重点把握哪些行为属于违约责任;一旦对方有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规则、原则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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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1.江某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龚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权利已经转移的情况下不可以撤销。
3.由于江某在赠与孙某数码相机时,并未声明孙某在接受赠与的同时必须对江某的儿子尽到照顾义务,孙某照顾江某的儿子是基于此前的委托合同,故本赠与合同并非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在赠与物权利移转后,江某无法定事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三:合同法案例分析! 20分
只说案例2吧。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关系。2、运输合同。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3、不能,不是合同双方,不具有合同的权利。
4、不能成立。承运人由刘某选定,应对承运人的过失承担责任。
四:合同法案例分析 10分
您好!不成立,乙公司属于恶意磋商,甲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且第21条、第25条分别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乙公司回复“收到传真”并没有表达对要约的同意,不是承诺,故合同5日并未成立。
《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乙公司10日虽然作出承诺,但是要求签订合同书,故合同当日没有成立。乙公司在15日拒绝签约,所以合同在15日也并未成立。恶意磋商是《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本题乙公司在同意甲公司的报价的情况下又出尔反尔要求加价构成恶意磋商,甲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希望能帮到你
五: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依次来回答一下您的问题吧:
1. 合同是有效的。违约金适当,因为双方可以约定。
法条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法院不会予以支持。但并不排除法院会酌情判决。因为是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原因,而非侵权造成的损害。
4.定金的20%应该双倍返还。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俯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最后说一下判决。由于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择其一,所以甲方可以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一个来进行诉讼,本案可以要求违约金。除此之外,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适当赔偿。
六: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1)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一个是社团组织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
(2)合伙协丁约定一个合伙人负有限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均应承担无限责任。
(3)合伙人退伙不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人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退伙应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4)债权人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退伙人及新入伙人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七:合同法案例分析题答案?
1、根据合同法规定,风险遵守合同+交付原则。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生效,牛1已实际交付,故牛1被雷电击死的风险应由买方乙承担。2、根据合同法规定,孳息亦遵守合同+交付原则。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生效,牛2已实际交付,其生小牛(孳息)应由乙享有所有权。3、根据合同法规定,风险遵守合同+交付原则。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生效,牛3已实际交付,其踢伤丙产生的损失(医疗费、误工损失)应由乙承担。4、一方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该合同在未得到所有权人追认前应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本案乙在未取得所有权前处分牛4,其与丁签订的合同未得到甲的追认,应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5、由于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其属于善意第三人,同时丁与乙签订合同并已交付,买牛价格也属于合理范围,根据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丁可以并已取得牛4的所有权。6、租赁协议有效,租金归乙所有。7、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价款20%。本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属于部分无效条款,20%范围内(2000元)有效,可适用定金规则;其余超出部分无效不得使用定金规则,因已交付的可作为预付款处理。
八:合同法案例分析题急要答案
答题要点:
(1)某化工厂拒搐还款的理由是某化工厂要求暂缓偿还借款,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推定为合同没有发生变更.(3分)
按照《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2分)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2分)上述合同因未变更,诉讼时效仍按照原合同计算,其诉讼时效的最后期限是2002年10月11日.(2分)因此,某化工厂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而拒绝还款.(1分)
(2)依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虽可提起诉讼,但只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而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即其所主张的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3分)因此,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有可能因诉讼时效已过而得不到实现.(2分)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5—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 合同法 试题”原题答案
九: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在线等,急
楼上的答案完全不对。
1、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因此双方15日达成一致,合同就成立并生效,其中约定的履行期为20日。16日画已经被卖给王五并交付,因此对李四的履约已经不可能,李四可以在16日就可以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8月20日当然可以主张,依据是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3、解除合同没问题,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