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案例分析题

一:著作权法案例分析题

1.(A)是(或构成)(0.5分)

(B)钱某的许可复制发行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2.(A)否(0.5分)

(B)钱某对所采集的民间艺术无著作权(0.5分)。

3.(A)否(0.5分)

(B)依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意思表示,赵某献辞无非表明"该剧系为阿芳而作"之义,而非转移著作权(0.5分)。

4.(A)是(0.5分)

(B)孙某对其表演的许可录音录像权(0.5分)。

5.(A)是(0.5分)

(B)所播录音录像制品本身即属侵权作品

6.(A)是(0.5分)

(B)赵某继承人的发表权(0.5分)、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7.(A)是(0.5分)

(B)赵某继承人的发表权(0.5分)、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8.(A)是(0.5分)。

(B)赵某的修改权(0.5分)和保护作品完整权(0.5分)。

9.(A)是(0.5分)

(B)赵某继承人的发表权(0.5分)、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加答"李某等表演者的现场直播许可权"者减0.5分,因为李某等人的表演本身即属侵权行为,故无表演者权利可言)

10.(A)是(0.5分)

(B)赵某继承人的发表权(0.5分)、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11.(A)是(0.5分)

(B)赵某继承人的发表权(0.5分)、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12.(A)是(0.5分)

(B)赵某继承人的发表权(0.5分)、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孙某继承人的转播许可权(0.5分)和获酬权(0.5分)。

二:著作权案例分析

《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本案中,《生物遗传学》一书是周某和石某共同创作,周某和石某一样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作者死亡后,某著作权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增人保护。根据上述规定,周某对《生物遗传学》一书的财产权由其继承人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其人身权由其继承人保护。石某仅享其作为合作作者所应享有的著作权的人身权和部分财产权。所以,周某子女的起诉理由是合法的。

三:著作权案例分析!急!!!!谢谢!

此问题已作详细解答,不再赘述。著作权人在行使著作权时应在协议中明确是哪样权利或者哪些权利,绝不能笼统称著作权,以免为以后纠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山东省版权服务中心

四:法律案例分析题

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而且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为题目中说未约定版权归属,所以该画的著作权属于甲。也就是说乙并没有该画的著作权,之后一系列行为为引起权利变动。因此定未经甲同意,复制出售就侵犯了甲的复制权。

虽然这个著作权跟乙没有关系,分析到上面的部分就可以了,但是还可以多说一下,根据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乙死亡后,其继承人并不拥有该画的著作权(只有版权)。因为专属的人身权利不可以被继承。该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所以,丙也不拥有该画的著作权,只拥有该画的展览权,他将画复制出售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五:案例分析题 5分

1、公司的培训工作可取的地方有以下3点:一、为公司的人力资源储备人才,能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得到锻炼。二、让公司的优秀人才能一直处于一个与时俱进的状态,能随时充电。三、有定期培训的公司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而且使公司的业务不断地更新,接受更多的新鲜东西。

2、公司的培训工作不可取的地方有:不应该太死板,不能非得要按照硬性的指标办事,应该更灵活机动一点。今年的培训经费没有完的,可以储备起来,在毛利不足的时候使用。

满意请采纳。

六:《知识产权》著作权案例分析二

1、是。甲的题字符合著作权的客体的全部三个构成要件。即作品必须是一种智力创作成果、作品必攻具有独创性、作品必须具有可复制性。

2、乙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作品。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归原件所有人享有。

旅行社不构成侵权,因其不知乙未获得甲的授权,属于善意取得。

回答者: 郑庄公 - 副总裁 十级 11-28 18:03

本人自己引用自己的答案。

七:这个案例是否侵犯了著作权

A不算侵权,B算。

即使购买了正版的CD,CD的著作权也不属于购买者,只是购买者个人获得了收听CD中录制的音乐的授权。但如果商业性使用该CD录制的音乐,则超出了授权范围。

合理使用是指,他人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是应当尊重作者的精神权利。

在本案中A仅仅是自用并为做商业用途,故不存在侵权;而B虽然只是做背景音乐,但已是做商业用途,超出其授权范围,故有产生侵权。

八:知识产权法律考试案例分析题 5分

好长的题目啊 怪不得没人回答。

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被告没有经过权利人授权卫视台播放而进行了播放。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不能对抗原告,只是被告可以在赔偿后依据合同请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著作权法》

第四十五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四十九条 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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