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
行政强制法草案,对行政强制的执法主体作出严格丹范。
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家提出,目前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主体比较庞杂,有的地方和部门将行政强制权委托给社会组织和不具备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有的甚至雇用临时人员执法,执法的随意性较大,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法制的严肃性和政府形象。因此,应当对行政强制的执法主体进一步加以规范。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增加两项内容。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二: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
A 人民法院 C 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三: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依法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依法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具体理由如下:
1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3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4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6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四: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有哪几类
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五:对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主体的疑问
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的区别
六:行政强制的设定权是什么
就是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
七:哪些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你好,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畅种情况:一,违法建筑物、 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二,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
八:行政诉讼强制的主体是什么?答案给的是人民法院,答案正确吗?
是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吧,执行主体是人民法院,参见《行政诉讼法》49条
九:行政诉讼强制的主体是
a
行政诉讼强制的客体:行政相对人
十分抱歉
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行政诉讼执行主体是是法院, 当行政诉讼裁决之后,一方拒不履行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主体是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