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做好乡镇场人大工作汇报材料
乡镇人大工作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是人大制度优越性在基层的具体体现。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基层人大工作者的职责,也是全面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特点,结合乡镇的实际情况,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务乡镇的中心工作。
一、要定准位。乡镇人大工作与乡党委、政府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事乡镇人大工作时要正确定准人大工作在全乡工作中的位置,做到有为与有位的有机结合,做好人大工作与做好全乡工作的有机结合,不孤立地做工作,不简单地寻求位置。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从事人大工作的同时也还担负着乡镇其它的重要工作,很多时候人大工作与乡镇其它工作是一并推进的。在这种特定的工作环境中,乡镇人大工作人员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积极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就要求乡镇人大主席要定准位,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相互兼顾,既要种“自家的田”,又不要“荒他人的地”,必须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工作上突出重点,达到人大工作和乡镇其它工作“两不误”的目的。在定准工作位置的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要牢固树立党领导的观念,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争取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及时了解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工作意图,准确地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工作中乡镇人大要做到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监督大事,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人大职权范围内选择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帮助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要把好度。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这是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权利和职责。乡镇人大作为国家基层权力机关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在工作中,要善于把好度,要着眼全局,从整体利益出发,不以个人的好恶来判断是非,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保证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顺利实现。要牢固树立“民本”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针对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做到权为民所用,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好地服务群众。要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既要代表人民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又不能越俎代庖乱做主。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较强,各项工作都必须“虚”事“实”做,做出成效,不能图省事,不讲法律和程序。
三、要服好务。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代表工作是基础。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的纽带,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民情民意重要渠道。因此,乡镇人大要极力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好务。一方面,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的意见、建议,维护代表权益,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同时要加强与选民的联系,经常与代表到选民中去倾听呼声,关注群众反响的热点难点问题,情系选民,反映民声,为民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要经常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考察、培训活动拓宽代表视野,提高代表素质;要组织好代表争先创优活动,调动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让代表在各自的领域争先创优,成为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要通过为代表服务,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扩大代表影响力、辐射力等 有效途径,有力地推进基层民主,发挥乡镇人大应有的作用。...余下全文>>
二:如何创新乡镇人大工作报告
随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的快速发展、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和经济建设的转型,创新乡镇人大工作是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那么,如何创新乡镇人大工作呢?
一、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乡镇人大机构设置不够健全。从乡镇机构设置来看,全国各地乡镇人大主席有的是党委书记兼任,有的是党委副书记兼任,有的是专职,有的是兼职;有的增设人大副主席,有的增设了一名人大干事。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人大主席一名,可设立也不设立副主席。人大工作是集体行使权力的机构,乡镇人大主席没有单独行使职权的工作机制,所以只能通过乡镇代表大会来进行,至于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由于乡镇人大机构设置不统一,人员少,力量薄弱,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是乡镇人大所处地位不够合理。乡镇人大是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是对政府实行监督,乡镇人大主席应该是排在乡镇党委书记之后,乡镇长之前。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按照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的顺序来排名。特别是人大主席的待遇和干部使用上更是如此,这样在人们心目中就形成了先党委后政府,再人大的认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削弱了乡镇人大的权威和法定职能,影响其工作的开展。
三是乡镇人大制度程序不够规范。乡镇人大除在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有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工作程序外,闭会期间大部分乡镇人大还没有比较完善的、规范的、明确的制度和程序人大主席团在每年一次的人代会上都要选举产生,在开会期间有明确的职权,闭会期间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职权规定,法律规定,人大主席团不作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人大主席团不作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那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主席怎么开展工作,如何行使职权,这些问题,各地乡镇人大主席都是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个人的理解和认识来进行工作,这种不明确、不规范的工作程序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四是乡镇人大工作责职不够明晰。乡镇机关有党委班子和政府班子,但工作中是党政不分的,“一揽子”工作时候多,党委既是领导和决策者,又是落实者,党委成员也分管着政府工作,人大主席不但要做党委分配的工作,也要做政府的工作,因为乡镇工作是以包片包村落实工作任务的,这样就形成了多数人认为乡镇的工作就是党委书记说了算。乡镇工作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序上也影响了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乡镇人大工作应该处理好四种关系。
一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人大工作只能争取党委的支持,才能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权。在工作中,人大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行使人大的监督权,保证党委的决策落到实处。
二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法律上没有明确对乡镇政府的监督权,对政府的工作,目前开展了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查、评议,做到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即不失职,又不越权,在监督中支持,在督办中帮办,真诚地帮助政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把监督的立足点放在了支持和促进政府的工作上。
三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人大代表的关系。乡镇人大主席是人大代表的组织者和服务者,其法律地位和各项权利与代表是平等的,乡镇人大主席在服从党委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的基础上,人大日常工作需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好各项工作制度,安排好代表的活动,为代表活动提供好服务,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好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代表的自身素质建设。
四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关系......余下全文>>
三: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围绕哪些做汇报
乡镇人大工作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是人大制度优越性在基层的具体体现。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基层人大工作者的职责,也是全面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特点,结合乡镇的实际情况,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务乡镇的中心工作。一、要定准位。乡镇人大工作与乡党委、政府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事乡镇人大工作时要正确定准人大工作在全乡工作中的位置,做到有为与有位的有机结合,做好人大工作与做好全乡工作的有机结合,不孤立地做工作,不简单地寻求位置。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从事人大工作的同时也还担负着乡镇其它的重要工作,很多时候人大工作与乡镇其它工作是一并推进的。在这种特定的工作环境中,乡镇人大工作人员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积极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就要求乡镇人大主席要定准位,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相互兼顾,既要种“自家的田”,又不要“荒他人的地”,必须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工作上突出重点,达到人大工作和乡镇其它工作“两不误”的目的。在定准工作位置的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要牢固树立党领导的观念,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争取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及时了解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工作意图,准确地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工作中乡镇人大要做到坚持依法事,坚持监督大事,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人大职权范围内选择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帮助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二、要把好度。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这是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权利和职责。乡镇人大作为国家基层权力机关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在工作中,要善于把好度,要着眼全局,从整体利益出发,不以个人的好恶来判断是非,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保证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顺利实现。要牢固树立“民本”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针对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做到权为民所用,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好地服务群众。要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既要代表人民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又不能越俎代庖乱做主。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较强,各项工作都必须“虚”事“实”做,做出成效,不能图省事,不讲法律和程序。三、要服好务。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代表工作是基础。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的纽带,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民情民意重要渠道。因此,乡镇人大要极力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好务。一方面,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的意见、建议,维护代表权益,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同时要加强与选民的联系,经常与代表到选民中去倾听呼声,关注群众反响的热点难点问题,情系选民,反映民声,为民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要经常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考察、培训活动拓宽代表视野,提高代表素质;要组织好代表争先创优活动,调动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让代表在各自的领域争先创优,成为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要通过为代表服务,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扩大代表影响力、辐射力等 有效途径,有力地推进基层民主,发挥乡镇人大应有的作用。(桂东县普乐乡人大......余下全文>>
四:县级人大代表工作调研报告怎样写
践行科学发展观 提高人大监督水平
近两年来,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形势表明,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逐步成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为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我们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题调研
工作总体方案的安排,会同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于2009年4月9日至5月6日,对县乡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历时近一个月的专题调研。
一
近一个月来,调研组召开了有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20余个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有10余名省、州、县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题讨论会,先后深入平湖、卡蒲、苗二河、牙舟、通州、鼠场等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组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自查,走访人大代表,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察看基层人大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等形式,对县乡两级人大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程序方式、制度建设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近几年来,中央、省、州和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贯彻执行监督法和有关决定上,立足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贯彻执行监督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强化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监督的目标更加明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和促进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共同目标,更加明确了人大监督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三是监督的内容更加具体。把监督实效作为检验工作的主要标准,使监督事项更加突出重点,更加富于专题性、阶段性和时效性。四是监督的质量得到提高。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使监督既讲程序、更重实质,既讲究结果的确定,更注重过程的完善。
二
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县委的领导下,依法有效行使监督职权,保障了宪法和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监督——体现服务中心为民办事
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根本主题。
2.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履职。一是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检查、视察等多种形式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32
项。如先后督促县农业部门解决塘边镇群众杂交玉米种子质量问题,县国土部门办理落实白龙乡群众土地使用证问题,县水利部门解决牙舟集镇人畜饮水安全问题等。二是强化督办代表提出的建议。通过采取会议交办、现场督办、听取办理情况(二)监督——着力改进和完善工作
把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和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提高监督水平的前提和基础。1.改进监督方式。一是监督环节突出一个“实”字。为规范审议程序,试行了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投票表决制度,先后审议票决“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5项,其中县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发改局“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初次审议未获通过,在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后进......余下全文>>
五: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调查报告 20分
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为了不断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近期,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专班对我市胡集桥垱、磷矿陈安等村目前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 建设新农村必须加大对村级债务的化解力度
“债务象座山,卸不掉、背不动,压得我们几乎喘不过气来,逢年过节不敢回家,不敢开手机”,这是在调研过程中村干部普遍反映的问题。
据市经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3年我市锁定村级债务46134万元,村平91.3万元。2004年以来,我市虽采取多种措施化解村级债务,但至2005年末,仅化解村级债务9415万元。目前,全市506个村,村平负债73万元,全市只有17个村没有债务。由于债务缠身,一些村干部把主要精力用在如何偿还外债上,无心、无力搞建设,积极有效地化解村级债务成了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
我市的村级债务普遍是为“普九”达标、办集体企业和完成税费而举债,主要是从信用社贷款和农民手中借款。通过调查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有290多个村都有闲置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我们认为各村首先应采取提前续延承包合同、拍卖闲置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方式偿还部分债务,农民手中的借款要优先偿还,余额部分村集体要拿出部分上级转移支付逐年偿还。同时,国家应出资核销部分信用社贷款,“普九”达标、办集体企业和完成税费借债,有因国家政策造成的负债。对特别困难的村,各级政府每年应拿出部分资金帮助化解债务,防止因债务纠纷而引发各种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建设新农村应注重培养高素质农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要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农民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较强的大局意识与之相适应。
通过这次调查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农民在这些方面都很欠缺,普遍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政府为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应该由政府把城里的建设资金转移到农村来搞建设”,也有人认为“‘两工’取消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应该由政府买单”,所以很多农民不愿投工投劳投资参与村里的公益性事业,即使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事也不愿做。据调查反映,很多群众在通村公路修到自家门口了,村里组织培路肩,都不愿参加,更不用说搞其它的建设。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表现出的“冷”与政府的“热”,极不协调,这无疑将会成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障碍。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将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政策,增强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让他们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走出去学、请进来教和农业科技下乡等形式,提高农民素质,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掌握致富实用技术,用现代农业科技、法律知识武装农民;要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和谐村组”创建活动,坚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让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建设新农村首先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小车挂底板,大车断钢板;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有旱难灌,有......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