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法人

一:分公司是法人吗?分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吗?

分公司是攻法人经济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本公司的一种代理机构,它以自己的名义在总公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营业活动.

法人在与其签定合同时需要看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看营业执照中关于总公司关于对该分公司的授权.分公司进行营业活动的法律后果是由总公司承担.

与分公司签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其不是法人.所以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首先应当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进行的签定合同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二:分公司也有独立法人,这是什么意思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因此要区分一个公司是否属于分公司,可以从以上特征进行区分,而不能从名称上简单区分。

如果无法确认是否是独立法人,建议申请仲裁或起诉时以直接总公司为被告。

三:子公司和分公司一样吗?都有法人地位吗?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由于出资不同各自的法律地位也不同,因此识别清楚对起诉非常重要,否则将诉讼主体搞错,将使诉讼在程序上败诉。为正确识别请掌握以下几点:

一、分公司的特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按此规定,分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1、是公司的分支机构;

2、具有营业资格;

3、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子公司的特点:

子公司是其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其它公司持有而由其它公司控制的公司。持有其它公司股份并能控股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股份控制的经济关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的特点是:

1、子公司的一定数额股份被某公司持有并加予控制。

2、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认清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相同点和不同点才有利于识别。

相同点:都具有经营资格,有自己的办公场所;

不同点:(1)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2)企业名称不同。分公司是将组建分公司的名称放在前面,后面是某某地名加分公司;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3)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工商登记中的内容不同,具体体现在出资上。其法律依据是我国《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四:为什么分公司就是非法人,而子公司就是法人

其实从概念上就可以理解。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也就是说,子公司实际上是一家独立核算的独立的公司,只不过因为被别的公司投资控股,才成为了别的公司的子公司。对于这样一个本身就具有独立性质的公司,自然是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畅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从性质上讲,它只是上级公司的下设机构,非独立核算,所以它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子公司为什么是法人而分公司是非法人

1、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而分公司是不是独立的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2、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1)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2)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3、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自认,其民事责任有公司承担。”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加诉讼,但无力承担责任时,要由公司承担。因此A公司要为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子公司尽管有控制,被控制的关系,但各是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互不连带。所以A公司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牵连到某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六:分公司是否需要法人?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执照名称是《营业执照》,执照上不是法定代表人,而是负责人。

公司、总公司、子公司具体法人资格,因此执照名称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执照上注明法定代表人。

七: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吗??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的所谓“分公司”就叫子公司啦!

八:设立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是2个不同的法人吗?

1。分公司与总公司并非两个独立的法绩单位,是一个单位。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而已。

2。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只是一个有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那个叫“负责人”,在分公司执照上的负责人可以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同,也可以相同。

九:分公司有法定代表人吗

分公司不是法人单位,没有法人代表,只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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