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同志(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余下全文>>
二:具体的旅行社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审批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人员到位,设施齐全。
第五条 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和支持各单位进行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技术,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伐 第六条 对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事故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各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形势,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推广应用安全管理新技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六)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查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各项工作。
(十)定期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第十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应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上级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事故,同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海事管理机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1、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统一监管制度和信息通报及沟通协调机制。
2、负责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监督检查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
3、负责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登记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监管管理工作。
4、负责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和船舶的进出港签证。
5、负责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工作,对内河交通密集区域、多发事故水域以及货物装卸、乘客上下比较集中的港口,对客渡船、滚装客船、高速客轮、旅游船和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加强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督促港航企业加......余下全文>>
三:游乐园日常管理制度
实在找不到完整的一套管理制度,给你一本书《游乐场经理安全管理案头手册》
第一部分 游乐场所安全
一、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基本问题
(一)游乐场所及相关词语的释义
(二)游乐园的监督管理部门及职权
(三)游客的安全义务
(四)游客遇到游乐设施停电怎么办?
(五)游乐设施安全警示范本
(六)游乐项目经营者的安全管理义务
(七)重大责任事故罪
二、游乐园(场)安全与服务质量标准
(一)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
(二)游乐园(场)服务设施的基本要求
(三)游乐园(场)服务质量要求
(四)游乐园(场)卫生与环境要求
(五)游乐园(场)服务质量考核指标
三、游乐场所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与措施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安装、核对、登记及检查验收制度
(三)游乐设施安全技术档案
(四)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五)安全检查制度
(六)定期报检制度
(七)维护、保养制度
(八)游乐设备报废、注销制度
(九)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十)安全保护说明和警示
(十一)严重事故隐患告知制度
(十二)紧急救护制度
(十三)员工安全措施
(十四)安全设施
(十五)安全及救援措施
(十六)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日常运营基本要求
四、游乐设施的监督检验
(一)游乐设施监督检验的范围
(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部门的资质
(三)游乐设施受检单位的配合义务
(四)现场检验条件
(五)游乐设施监督检验的程序
(六)检验结论
五、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
(一)游乐设施的材料要求
(二)游乐设施重要的轴(销轴)类零部件要求
(三)游乐设施钢丝绳、吊挂件、链条、皮带要求
(四)游乐设施重要受力焊缝要求
(五)游乐设施的安全装置
(六)游乐设施液压、气动系统要求
(七)游乐设施金属结构及电气系统要求
(八)游乐设施基础、站台、栏杆和安全通道要求
(九)游乐设施日常运行注意事项
(十)游乐设施现场安全监察
六、游乐设施安全事故处置
(一)游乐设施安全事故的划分
(二)游乐设施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七、蹦极安全
(一)天津两中学生蹦极摔伤事故
(二)蹦极安全技术要求
(三)蹦极安全注意事项
八、滑索安全
(一)九龄童玩滑索被砸伤
(二)游乐园“高空速降”致游客韧带断裂
(三)滑索安全技术要求
(四)滑索从业人员的职责、义务与资质
(五)运营单位滑索技术档案要求
(六)滑索运营单位滑索安全检查内容
九、转马类游艺机安全
(一)六龄童乘旋转木马被折断脚骨
(二)转马类游艺机安全技术要求
十、滑行类游艺机安全
(一)合肥逍遥津游乐园“世纪滑车”事故
(二)国内外过山车事故
(三)南京玄武湖公园“惯性火车”事故
(四)滑行类游艺机安全技术条件
十一、自控飞机类游艺机安全
(一)枣庄公园游艺直升飞机空中坠落游客截瘫
(二)南宁市动物园儿童游乐园“空中战机”事故
(三)自控飞机类游艺机安全技术条件
十二、观览车类游艺机安全
(一)“流星锤”停在空中多分钟游人倒挂鼻子出血
(二)诸多的“摩天轮”事故
(三)辽宁抚顺市劳动公园“遨游太空”事故
(四)观览车类游艺机安全技术条件
十三、架空游览车类游艺机安全
(一)广西柳州市柳侯公园架空缆车轴销断裂事故
(二)架空游览车类游艺机安全技术条件
十四、陀螺类游艺机安全
(一)成都游乐园“天旋地转”安全装置失灵事故
(二)“穿梭时空”高空甩下游客导致一死一伤
(三)陀螺类游艺机安全技术标准
十五、飞行塔类游艺机安全
(一)游客被困石景山游乐园“观览塔”
(二)陕西汉中市兴元湖公园“观光伞塔”吊篮坠落事故
(三)飞行塔类游艺机安全技术标准
......余下全文>>
四:请列举索道线的优点和缺点
索道能跨越山谷、河流,克服地面障碍物,非常适用于山区、林区、山岳型
景区等交通不便、
地形复杂的地方,主要用于货物运输。
随着人们对索道的认识
及索道技术的发展,
特别是索道安全技术的日益完善,
索道技术开始运用于旅游
观光客运。从八十年代初我国建成第一条嘉陵江客运架空索道开始,到
2009
年
底,
我国已有近五百条索道投入客运,
且大多被运用到旅游观光行业中,
成为游
览观光等行业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索道已不再仅仅充当交通工具,
而是与
景区融为一体,
体现景区人文特征,
反映景区文化形象,
成为游览观光的一个亮
点。为适应这一发展需要,本文在旅游客运索道的设计、施工、管理及服务方面
做些探讨,与同仁共勉。
一、索道功能的转变
由于索道能适应复杂地形、跨越山川、克服地面障碍等特点,又具备安全、
快捷、
舒适、
方便和环境保护等优点,
客运索道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得到迅
速发展,实现了人与大自然沟通的梦想。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
际交往的频繁,
国内外游客出游次数不断增多,
游客乘坐索道不仅仅满足于单一
的解决旅途交通,
更需要通过索道立体直观多角度的接触大自然,
最大限度地享
受旅游的快乐,这就要求我们客运索道从交通工具型向游览观光享乐型转变。
二、游览观光型索道的要求
1.
运量更大
客运索道作为景区的特殊交通工具,
将区域景点有机地联结起来,
可有效改
善游客步行上下山费时、
费力的状况,
保证游客有更多的体力和时间游览更多的
景点。为减少排队时间,提高接待效率,要求游览观光型索道的运量一定要大。
2.
安全性能更高
随着
“以人为本”
思想的深入人心和旅游业的大发展,
索道的安全愈来愈受
社会各界关注,
索道运营的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越来越大,
这就要求索道设计单
位提供更加可靠和更多层次的安全保障措施,
运营单位要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
理制度,制定更加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全面提高索道的安全性能。
3.
舒适性更强
五:如何做好设备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主要是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近些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数量日渐增多,由于特种设备危险性大,因此容易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而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履行安全责任的主体,更加应该重视和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面临的重要问题,现将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一、特种设备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在特种设备监督及管理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同时也带动了大部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管理上逐步规范,但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1、企业对特种设备概念模糊,不完全清楚哪些设备为特种设备,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这些都为事故的发生留下很大的隐患。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大多单位没有认识到特种设备的危险性,没有认识到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应承担的责任,没有积极主动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导致特种设备未登记、未定期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临界报废以及存在严重隐患的的特种设备依然运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等现象大量存在。3、企业未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4、企业、职工对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的认识存在偏差。特种作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人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5、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针对性的事故演练。
二、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对策
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如何有效防止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的使用环是必须关注的问题。首先,应认真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提高特种设备管理能力和水平。其次,落实好责任主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再次,要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三、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开展
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要从思想上对特种设备安全高度重视,肩负起特种设备管理职能。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首先,要制定特种设备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等。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与检查,对所有特种设备都应明确责任人,建立运行日志、维护保养和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同时应编写各种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
其次,应当定期不定期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再次,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分类、作业人员数据库及各种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做到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状况了如指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余下全文>>
六:旅游景点安装缆车需要哪些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管理
详细 www.cnta.com/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资源,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的山河、湖海、地貌、溶洞、特殊地质、林木植被、野生动物、天文气象等自然景物和文物古迹、历史遗址、革命纪念地、宗教寺庙、园林、建筑、工程设施等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环境、风土人情等。
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区,是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自然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定命名、划定范围,供人们游览、观赏、休息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将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风景名胜区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有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由该部门主管本区域内的风景名胜区工作(以下统称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
其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风景名胜区等级、规模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受所属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及其生态环境;
(三)组织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四)建设、维护和管理风景名胜区配套设施;
(五)制定风景名胜区的公共规则,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环境卫生、商业和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其安全设施,保障游人的人身安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跨行政区域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七条 风景名胜区工作应当坚持严格保护、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风景名胜资源。
第二章 设立和变更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具备设立风景名胜区条件的区域,应当依法申报或者审定划为风景名胜区。
第十条 设立风景名胜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风景名胜区内土地、地面建筑物、附着物及其他资产的权属关系,不得改变风景名胜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隶属关系。
第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按风景资源的观赏、科学、文化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具有一定的游览、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环境优美、规模较小、有配套设施,在地、市、县内有知名度的,可以申报为市、县级风景名胜区;
(二)具有比较重要的游览、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景观有特色,有一定规模,配套设施比较完善,在自治区内外有知名度的,可以申报为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
(三)具有重要的游览、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景观独特,规模较大,配套设施完善,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可以申报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第十二条 设立风景名胜区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由市、县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提出风景名胜资......余下全文>>
七: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哪里有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承诺书
特种设备是具有较大危险性的特殊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单位财产的安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搞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本分院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XX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的规定,各类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性。
二、本分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由院长全面负责。主管副院长是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三、建立和健全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分院设立兼职安全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中心有兼职安全员。
四、建立以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验制度、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五、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在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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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种设备相关法律,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详细的清单
序号 法规名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 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4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7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
8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9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10 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试行)
11 大型游乐设施设计文件鉴定规则(试行)
12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13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14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实施范围
15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
16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7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18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9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0 蹦极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21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2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23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24 滑索安全技术要求(试行)
25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26 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监察规定
27 客运架空索道监督检验规程(试行)
28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29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30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31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资格认可与管理办法
3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33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4 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35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36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37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
38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9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40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41 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42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43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
44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45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6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47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
48 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
49 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试行)
50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51 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52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6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57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58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9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60 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
61 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试行)
62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63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余下全文>>
九: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法律规定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十:特种设备的检测及使用要求
第四节 使用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三十六条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
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第四十二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十三条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