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查信报,未通过,是什么情况
如果你是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9省(市)身份证(即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37、21、43、45、44)的个人,可在线申请用户,网址ipcrs.pbccrc.org.cn。通过用户注册能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上面会详细列出你于那一年办理了那些银行的信用卡,且标注卡的状态(如授信额度、销户、未开通等状态)。 如果不是上述9省的,持本人身份证去人行征信科打印本人的信用报告也可以,上面也有
二:谁知道信用社不良贷款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怎么写?最好给个范文啊`谢谢!
农村信用社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报告
省联社:
根据省联社《关于做好×××××××通知》×信联〔2007〕××号文件精神,我联社严格按照《银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工作。在这次工作中,我们认真对照文件内容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检查评估,同时,结合我×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特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了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保证了业务的稳健发展。通过这次检查评估,进一步增强了全×农村信用社员工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意识,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及措施,为反不正当交易行为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检查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农村信用社开展专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切实做好反不正当交易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联社成立了由理事长任组长,监事长任副组长,主任、副主任、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此次检查评估工作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做了细致详尽的安排,并组织专门人员实施,落实工作责任,从而使检查评估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三:企业信用自查报告
信用报告有多种,至少含人民银行的、第三方咨询公司报告等,自查报告看你用来做什么厂,是给股东还是给三方各有不同哦!
四:征信个人资料出现错误怎么办
出错的原因可能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您自己提供了不正确的信息给银行;二是别人利用各种违规手段,盗用您的名义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三是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柜台工作人员可能因疏忽而将您的信息录入错误;四是计算机在处理数据时由于各种原因出现技术性错误。
您可以通过三种渠道反映出错信息,要求核查、纠正:一是由您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二是直接向征信中心反映;三是可以委托直接涉及出错信息的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反映。
如果您对最终处理结果有争议,您可以向征信中心申请在您的信用报告中加入个人声明。如果您认为征信中心提供错误信息损害了您的利益,而且向征信中心反映后仍不能得到满意解决,您还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反映,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您的权益。
个人信用报告可能会出现错误,在错误更正前,可能会给您带来暂时的不便;但一经更正,错误信息将不再反映在您的信用报告中,因而也就不会影响您一生的信誉。
一是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向银行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并及时更新您的信息。二是要时刻关心您的信用记录,定期查询您的信用报告。(萧山人行办公室提供)
五:个人征信报告工作地址怎么消除
个人征信报告中的工作地址是你在办理贷款等业务时,留给银行等机构,银行将你的工作地址信息上传给征信系统的,正常是无法消除的。
当你工作变动后,有新的工作信息被上传到征信系统,那么新信息可能会覆盖旧信息。正常的话,新老信息都会记录的。
如果地址有误,可以到人民银行进行异议申请,改正信息,但不能申请消除。
六:我的征信报告上没有任何逾期记录。是否说明可以办理正常办理房贷业务
您好,若您是申请一手楼贷款,可先与开发商确认,是否与我行有合作关系,若有,您可直接与楼盘驻点工作人员联系,将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如果没有,一般需要您联系当地个贷部门提供个人信息及所购房产情况办理申请。一手楼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以下申请资料:1.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军官证等;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3.用途证明资料:所购房产原产权证明资料、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经售房人确认的首付款收据(采取交易资金监管的,提供监管资金入账证明即可);4.还款能力证明资料。若您的这笔贷款还需要提供其它资料,经办行也会及时通知您,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经办行详细确认此信息。
七:怎样根据征信报告上的业务号查询贷款详情
1、个人信用记录查询方法
您可以到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征信分中心查询。
2、个人信用记录查询需要的资料
需要本人亲自查询或授权他人到现场查询。届时,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要留给查询机构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另外,在查询时,您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3、个人信用记录查询费用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一种服务,原则上应当收取一定费用,但目前暂不收费。
个人信用记录系统新旧版本对比
1、某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信用信息一般需要两三个月才能更新到旧版系统里面。而新版系统更新这些信息只需‘T+1’工作日。
2、新版个人征信报告“瘦身”——除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时间等,只有3类信息: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说明。信贷记录中又分信用卡、房贷和其他贷款,若有逾期也将有次数显示。而老版罗列的24个月还款状态、公积金信息、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信息已不再显示。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条目均不在新版陈列范围之内。
3、新版报告反映了被征信人信用卡、贷款两类业务和为他人贷款担保的总体情况和明细情况。信用交易信息段包含银行信贷信用信息汇总、信用卡汇总信息、准贷记卡汇总信息、贷记卡汇总信息、贷款汇总信息、为他人贷款担保汇总信息和信用卡明细信息、贷款明细信息、为他人贷款担保明细信息九个子段。
4、新版信用报告将逾期信息的起计时点定于2009年10月,此前的不良还款记录不再展示。而在旧版个人征信报告中,逾期记录无论是几年前的都会显示。新版信用报告只展示消费者最近5年内的逾期记录。5年期限的起点应从逾期还款者还款完毕那天起,如果一直不还,就不受5年期限限制。
5、新版报告去掉了居住地址、工作单位、配偶信息、年收入、养老保险、公积金等个人信息。不过,央行征信中心客服人员表示,工作单位的信息只是在个人查询版本的信用报告中不再展示,在银行查询的版本中则依然存在。
八: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申请书要怎麼写,,好麻烦,银行建议表达自查意思即可,可是不会写,哪位大师指点
XX银行,
为了解与核对本公司征信信息,进一步做好征信数据信息提供和应用工作,现申请查询下载本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钉请协办。谢谢!
XX公司
X年X月X日
九:求一份征信报告可以更改的模板
一份标准企业征信报告一般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首页:主要包括报告名称、被征信企业名称、报告提供机构名称、报告完成时间、报告编号、调查说明等内容,并有对报告法律责任进行的表述。
2)报告摘要:主要包括对被征信企业的注册信息、联系信息、经营情况、信用等级等重要信息进行的概要反映。通过此部分可以快速对被征信企业的信用状况有大致的了解。
3)报告正文:正文为全面反映被征信企业信用状况的部分,主要包括:
基本情况信息:主要包括被征信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附属机构信息、管理层及员工信息、办公设施信息等及相关变更信息。
经营业务信息:主要包括主营业务及业务往来情况等信息,即采购、生产、销售信息及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对被征信企业的评价等。
财务信息:主要包括被征信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主要财务比率。对于财务数据异常的进行备注说明。
往来金融机构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开户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信息。
公共记录信息:主要包括法院、工商、税务、质监、海关等行政司法部门、其他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组织、社团组织以及媒体、电子交易平台等记录的关于被征信企业正面和负面的信息。被征信企业近二年内有涉及诉讼事项的,列明涉诉有关情况。
综合评述:主要包括对被征信企业发展计划、发展前景、行业发展状况等内容进行的综合评述及纵向、横向比较。在等级评定与分析基础上还可对被征信企业的信用风险和信用额度等给予参考性建议。
4)重要说明:主要包括信用等级评定方法或主要依据、等级符号与释义及其他需说明事项。
十: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的法规条文
第四条 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第五条 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第六条 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第七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第八条 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第九条 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第十条 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第十一条 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第十二条 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申请人应事先在申请表上注明电子邮箱或详细通讯地址。邮寄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第十三条 在信用报告查询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出台以前,查询部门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时暂不收费。 第十四条 各查询机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明确岗位职责及A、B角,并将A、B角配备情况报征信中心备案。第十五条 征信中心负责统一创建和管理各查询机构的查询用户。第十六条 各查询机构的查询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征信中心的用户管理员停用原查询人员使用的查询用户,并申请新的查询用户。各查询机构申请新的查询用户时,应填写《征信中心查询用户申请表》(见附表4)。第十七条 各用户要专人专用,不得私自转给他人使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第十八条 各用户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必须立即更改密码,至少每个月更改一次自己的密码,密码要符合复杂性规定。第十九条 各用户必须为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用信息保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信用报告。第二十条 各用户离开操作台时,必须退出系统。 第二十一条 查询机构要对所有查询相关的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档案资料按照一事一档,编号管理的原则进行。......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