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户口迁移政策

一:南京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迁移分四种情况:市内迁入;市内迁出;市外迁入;市外迁出。 市外迁入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外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市内迁出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本回答由社会民生分类达人 王波 推荐

二:南京市内户口迁移规定

高淳现在可以跟市区通迁,也就是说你在南京买了套房子无论面积多大都可以从高淳迁过去。你结婚以后你老婆和孩子可以以投靠的方式落户在你的户口上。

三:南京市户口迁移手续

只要你的户口在奶奶家,就可以将你老婆和孩子的户口迁移至你处:

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你户籍地派出所以“夫妻投靠”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女方的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你的户口本到你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四:2016年南京要买多少个平方才可以迁户口

目前暂停了购房入户

五:2015南京户口迁入问题

南京市购房入户的条件是:“在我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达到6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照这个政策你们最好在你太太产前入住,否则迁不进4人,岂不尴尬?房子装修可以先停下来,先入住,夫妻二人户口迁进后租房过渡,新房继续装修。

六:南京户口迁入新政策跟面积有关系 吗

南京市内户口迁移不受住房面积影响,外地户籍迁入需要通过积分实现

七:南京市户口迁入条件是怎样的?

不行,要在南京有属于自己的6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

八:南京上户口有什么条件

南京迁入户口的条件,因迁移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以购房入户为例:

1、当事人在当地购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并且实际居住生活的,才能以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户口;

2、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 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

《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

第六条 市区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

(三)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 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九:南京户口新政策后往届在南京工作户口迁移

办理条件:

大中专毕业生已被我市单位录用、聘用,累计工作满二年、中专校和技校毕业生累计工作满三年,依法参加我市社会保障并实际缴费二年以上,允许其本人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

直系亲属处落户。

办理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暂住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五、省、市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代理证明以及连续在宁工作满二年或三年以上的证明;

六、劳动部门出具的交纳社会保险证明;

七、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亲属同意落户证明。

受理机构:

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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