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申请书

一:农村申请建房新宅基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 尊敬的村委会: 我是本村---,----年结婚后一直住在父母家中,现已有子女 人,父母年纪已大,家中人口渐多,原有住房已经住不下。经父母同意,我们可以分户居住,可现在村里已没有住房。现向村两委会申请审批宅基第。鉴于我家祖辈都是本村人,现在又处于非常困难时期,希望村里能给予照顾,批准我的申请。 此致敬礼 申请人:###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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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怎么申请宅基地? 10分

第二章 宅基地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第十条 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

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第十二条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 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 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 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 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三:有宅基地证申请书,怎么办理宅基地证?

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由村民向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 权属审核: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3.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填写《土地归户卡》,组装《土地登记簿》,并进行材料归档;

4.颁发证书。

申请宅基地确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浮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宅基地申请书范文

乡(镇) 村

申请人 性 别 出生年月 婚否

现 有 家 庭 人 口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与申请人关系 婚否 是否农业 工作单位

现有住宅(处) 占地面积(平方米)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间数 拟选地点

(村内外) 旧宅基地 新划

宅基地

申请面积

(平方米) 东西长 米 耕地 平方米

折合 平方米 其中:

南北宽 米 非耕地 平方米

四 至

签 字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平 面 图 比例尺:1:500 村 民 代 表 意 见 年 月 日

村 委 会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 镇 政 府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国 土 局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局 长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主管局长: 年 月 日

县政府

批示 (盖章)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沧政农宅字[200 ] 号

农 村 建 房 宅 基 地

沧县人民政府制

说 明

建房户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服从规划,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真实填写申请书,不得有隐瞒和虚假,否则取消建房资格。

申请书业经批准,持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准建卡”方可建房。要严格按批准地点、用地限额进行建设,否则按有关政策处理。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申请书一式三份,县存一份其它二份直发乡(镇)政府。

申请书封面批准文号,由批准机关填写。

此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期装订存档,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申 请

沧县国土局:

土地所:

我是 村村民 ,全家 口人,现有住房 处,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东西长 米,南北长 米,面积 平方米,请予以批准。

附:现有宅基地情况一览表

内容

处数 持证人(现居住者) 审批文(证)号 面积(平方米)

第一处

第二处

村民委员会意见: 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务公开证明

我村村民 全家 口人,现有住房 处,面积总计 平方米,现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经 年 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于 年 月 日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已满15日,且本户宅基地所占地及四邻无争议,群众无异议。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村书记 (签字)

村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

监督小组长 (签章)

年 月 日...余下全文>>

六: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需要哪些材料

(1)《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请书》;

(2)《宅基地申请公示表》;

(3)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6)《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呈报表》;

(7)原宅基地平面图;

(8)拟建房屋用地平面图。

2、属于异地新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应报送:

除须提交前款资料外,尚应提交以下资料:

(1)拟建房屋用地位置示意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复印件);

(2)占用农用地的,附耕地占用税税票;占用耕地的,附耕地补充协议书或完成耕地占补平衡证明材料。

(3)外地入迁户须提供原籍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宅基地证明:多子女户,有子女到婚年龄,确需分居另行住房的,需提供双方签定的分户协议:集体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

(4)其他相关资料。

七: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XXX村委会:

我叫XX,是XX大队的村民(阐述下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家庭现状).因XXX原来(阐述下你的实际情况,就是无房,与父亲分家,需要地方居住等,把实际情况表述清楚就可以ile),现申请土地的划拨及在该土地上建房。根据农村居民建房的有关规定,特想XX申请宅基地一处,特此申请,敬望批准。 申请人:

日期:

其实不用特别在意申请,只要有实际的需求,都是会批准的。向镇国土资源所要要相关表格,填好依次找大队,乡镇盖章就可以了。

当然,大队的关系疏通好是最重要,因为大队是基层管理者,也是最重要的一关。还有就是申请书没有必然的格式,阐述清楚情况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可以,可以把情况写的困难点。

回答者: 恶毒白 | 十二级 | 2011-3-6 19:52

给你一些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下面的是申请程序: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宅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1、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5)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八:农村如何申请宅基地建房?

你在乡里,就到县政府国土部门,县里就到县里国土部门. 需要相关资料,如果你符合建房规定,不难哦!

九:怎么样写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农村宅基地,因其农户多,居住分散面广量大,且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千差万别,村村之间、户户之间农户居住状况复杂。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点建设龚然是我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一项重要因素,是造成耕地减少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一直是我国土地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这项用地普遍存在粗放利用现象,不是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地,而是盲目向村外扩张,村内空闲房普遍存在,农户建新房不拆旧房,离开农村而进城居住的干部、职工、军人等,原有的房屋土地大量闲置存在。在新《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有的对“新法”理解不一,一些地方就发生了违法批地现象;有的规划工作跟不上或引导不及时,违法占地建房还未能遏制住;有的实际困难户建房问题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影响了农户生产和生活,甚至社会稳定。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宅基地管理问题更为突出,有的“一户多宅”农户,专靠出租或转让住宅“致富”,成了暴发户,对耕地保护十分不利。同时,土地管理部门在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审批内容不突出,审批条件不完善,审批程序不明确,审批制度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国家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在广大农村的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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