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帮忙解释一下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EG:你对你家的电视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那么其他人就附有不作为义务,你和其他任何人的关系就是绝对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EG:你借给某A,100块钱,那么你只对他有权利,他只对你有义务,你们之间就是相对法律关系。
二: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的区别?具体解释一下可以吗?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在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在这类法律关系中,权利人行使和实现其权利并不需要义务人的协助,义务人所承担的义务一般表现为消极不作为义务,即不实施任何妨碍权利人行使和实现权利的行为。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在这类法律关系中,权利人实现权利必须有具体的义务人协助,并且义务人只是特定的一人或数人,其所承担的义务一般表现为某种积极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 1) 前者的义务人不特定,后者的义务人特定。 2) 前者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需要义务人的协助,后者则需要义务人协助;
3) 前者中义务人一般承担消极不作为义务;后者则承担积极作为义务。
三:什么是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你好,绝对法律关系是指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典型特征在于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绝对法律关系是与相对法律关系对应的,依据义务人的范围不同,可将民事法律关系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毋需义务人以积极作为协助即可实现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其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如所有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须义务人协助才能实现其权利的法律关系,其义务人是特定的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是典型的相对法律关系。这一区分有利于明确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人的范围及义务的内容,正确适用民法。谢谢,望采纳!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有什么区别,举例啦谢谢! 15分
比如说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过后丧失的是胜诉权,但还有诉讼权力。除斥期间过了后主体资格丧失连起诉权利都消失了。最明显的是债权和担保,债权适用诉讼时效,担保适用除斥期间。
五: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主体范围,可将民事法律关系分为什么?
选A,这个不是很简单嘛,主体不特定,是绝对法律关系,义务主体确定是相对法律关系,比如合同关系。
六:1.举例说明什么是绝对法律关系,什么是相对法律关系(例子简单一些)2.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有何区别?
1、绝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典型特征在于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如:你对你家的电脑享有完全的所有权,那么你和其他任何人的关系就是绝对法律关系。
2、自然死亡:相对法律关系:如果义务主体为特定人,就是相对法律关系。如:你借给张三100块钱,那么你们之间就是相对法律关系。
3、自然死亡:医学上指符合生命和疾病自然发展规律,没有暴力干预而发生的死亡,包括衰老死和疾病死。 法学上指自然人生命的终结。
4、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5、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的区别:前者已经死亡,后者并不意味着真的已经死亡,只是法院为了对其婚姻等的法律关系进行处置,以维护社会秩序。如果宣告死亡之后,这个人还活着,并且回来了,那么法院要撤销宣告死亡的判决。
6、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7、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一是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条件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终于自然人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开始,至法人消灭时终止。二是法律对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在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上,自然人相互之间毫无差别,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受自然人自身条件(如年龄、民族、财盯多寡等)的限制。但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要受其目的和业务范围的限制。不同性质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不同,如国家机关法人和企业法人具有完全不同的业务范围,国家机关法人只有在与其行政管理职能需要的范围之内,才能参加民事活动。而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业务经营范围,一个企业有权利参加的民事活动,另一个企业就有可能没有资格参加,由此也决定了各种企业相互之间,在民事权利能力具体内容上也有区别。三是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范围不同:在民事权利享有的具体范围上,自然人能够享有的财产权利,法人一般都可以享有。但自然人基于其人格或者身份而享有的某些特定的民事权利(如生命健康权、肖像权、财产继承权等),则法人不能享有。相反,某些专属法人享有的民事权利(如国有财产的经营管理权等),自然人个人不能享有。希望帮到你。
七:民法里的绝对法律关系除了人身权之外还有什么?
还有财产关系
八: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民事法律事实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产生权利义务,权利义务的行使,受到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九:绝对权法律关系问题,求高人回答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不违背,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样的,绝对权的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拥有的是一个对世权利,所以他承担的也就是一个相应的对世义务,也就是说,承认绝对权对他来说也是一项义务,他拥有不受别人侵犯的权利,所以他也承担同样不能够侵犯别人绝对权的义务。举个例子,物权就是一项绝对权,你可以把你的笔扔了,折断它,别人也不能对你这样的权利做什么,但是你也不能够对别人的笔做这样的事,因为这就是你对别人的绝对权所承担的义务。
十:13、相对法律关系是指( )
C.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具体、特定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