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何重要意义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这一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心声,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千头万绪的各个领域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始终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和顽强的意志品质,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纪律、严抓作风、严惩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全党动手一起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初步形成,“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特别是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彰显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赢得了党心民心。事实充分证明,我们党和国家敢于直面问题,从不讳疾忌医,正以空前的决心和力度惩治贪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从严峻性看,近年来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不断发生。有的地方和系统案件频发,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处一个案件牵出一窝人;有的以腐败官员为轴心,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敛财;一些腐败分子贪婪至极,涉案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震惊;在高压反腐态势下,仍然有人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从复杂性看,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形成了“共腐关系圈”。特别是现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我们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腐败分子被震慑住了但还在窥测方向甚至困兽犹斗,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
与此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和看法。有的说,不反腐败要亡国,真反腐败要亡党;有的担心,腐败分子高压之下会孤注一掷、疯狂反扑;有的说,反腐败虽然成效巨大,但要适可而止,等等。这些都是错误和有害的。
不反腐败确实要亡党亡国,而真反腐败则会兴党兴国。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有的腐败分子涉案金额动辄上亿,什么钱都敢贪,什么便宜都敢占,什么无法无天的事都敢干,如果不依纪依法予以严惩,人民群众会答应吗?腐败分子祸国殃民,放过他们就是对人民的犯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得罪党和人民!说腐败分子高压之下会孤注一掷、疯狂反扑,这是完全低估了党和人民的力量和决心。邪的就是邪的,邪不压正,谁要想同党和人民对抗,下场必将是身败名裂。腐败问题是大问题,是重病、顽疾,只有重症用猛药、顽症持续医,才有可能去疾治愈,如果力度稍有松懈,或者目标稍有偏移,就会前功尽弃,“四风”又会反弹,腐败又会蔓延,后果不堪设想。我们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余下全文>>
二:如何理解两个法规号称"史上最全,最严党纪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专家表示,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的修订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删除70多项与法律重复内容 条例修订 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修订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条例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 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现行党纪处分条例2003年12月颁布实施,但随着形势发展,已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新需要。最大问题是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实际上难以用到,甚至在极个别情况下还会出现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的情况。 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不少违纪案例反映出党纪滞后于反腐败形势,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划定红线明确6类负面清单 条例修订 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为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修改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可操作,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旧条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什么都管,但有些问题没管好。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难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 “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高波表示。 治党没有休止符未来更严格 条例修订 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多位专家指出,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但也时有“反‘四风’只是一阵风”“反腐力度过大动摇执政基础”的杂音,群众担心反腐力度可能减弱。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表示,针对一些腐败问题,必须出台严厉举措,刹住歪风,但禁令并不是一阵风的运动,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更严约束党员的党内生活。 专家指出,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高波表示。
三:质量零容忍 安全零容忍在车间如何落实
你是车间主管?还是大学生考试用的?
零容忍,这个词不错啊
车间主管的话,咱们可以沟通一下的,
质量跟安全两个主题,一定要上纲上线
1.早会一定要开,表扬一个批评一个,天天抓典型,月末赏罚分明作总结。
2.工艺一定要完全掌握并让工人完全掌握
3.设备经常维护,设备故障,这是不可控的质量安全隐患
4.如果可以的话,安排水蜘蛛,全力保障产量
(我觉得质量是在产量的前提下开展的,车间没有产量,那算啥啊?)
最后说一点,工人只为赚钱的,他们只对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感兴趣,
当然这是好事,上串下跳的员工没有那个主管会喜欢的
趋吉避凶,人之本性
掌握这一点,开展人性化管理,很容易得到大家的支持与认同
这样的话,你所做的所有管理都可以落实的
祝工作顺利,心想事成~~~
四:切实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怎么做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关键在落实好“两个责任”。
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这是前提,是基础。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委,或是“挂帅不出征”,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是只重业务不抓党务、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有的甚至抱着与己无关的思想,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全推给纪委。说到底,这都是党的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重要部署,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上,党委必须说明白话、干明白事、做明白人,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这是应有的政治责任,也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不是说纪委监督责任就没有了,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地位、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责无旁贷,必须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把监督责任履行好。既要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性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当前,特别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落实“两个责任”,根本在担当。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敢于担当,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仅仅是洁身自好,而是既要管住自己,还要敢抓敢管,敢于动真碰硬,管住自己的人,种好自己的田。现在一些领导对干部身上出现的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不愿提、不愿管,怕得罪人,怕承担失察、监督责任,甚至一些地方窝案串案丛生,有的领导干部连一点反思和愧疚都没有,连自我批评都没有,这实际上就是不敢担当。不担当是失职,也是一种腐败,必须要追究责任。责任追究既是手段,也是保障。对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问题成堆,不履行职责,出了问题不报告、有了案件不查处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做到守土有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不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反腐败斗争才有坚实依靠。
各级党委、纪委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两个责任”共担并进,以纪律检查体制的改革带动治理腐败的深度变革,必将为反腐败增加新动力、增添新活力,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提供持续有效的强力支撑。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落实好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的职责所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是对纪检干部担当监督责任发出的动员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勇于担当,党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责任体系;纪委要在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立足本职,推进“三转”,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下面,本文对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党委和纪委要在思想上政治上......余下全文>>
五:如何理解与落实“两个责任”
如何理解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如何理解“两个责任”?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也多次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委领导始终处于核心地位,纪委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作为各级党委的“一把手”,自然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委的主体责任,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一是要选好用好干部,二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三是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四是要牵头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不能既挂帅又出征,所以,需要纪委肩负监督责任。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监督职责,既要协助同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又要督促下级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我认为还是要从落实“三转”要求入手,一是聚焦主业、转变职能,二是突出重点,转变方式,三是严格问责,转变作风。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也是各级党委和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党委要加强对纪委的领导,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下级纪委的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势惩治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六: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 反腐倡廉步入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反腐倡廉新常态也逐渐显现。反腐倡廉的新常态,说到底,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化。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 期,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重心都将围绕新常态而改变。是主动适应新常态,还是视而不见、依然故我,检验出一个机构、一名干部是否称职。 依托当前的形势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人们逐渐认识到,反腐倡廉新常态起码有三个方面的内涵。 反腐倡廉呈现出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政治要求的新常态,即党委担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部门单位“两个责任”基本得不到落 实,一些领导干部为所欲为、肆无忌惮,一些地方出现“塌方式腐败”,不得不说与此有关。诸多信息与细节都已佐证,中央已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反腐倡廉的 重中之重作为反腐倡廉的“牛鼻子”。在此背景下,各级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显然是背离了中央要求。未来一段时期,落实“两个责任”是一条红 线,贯穿反腐倡廉始终。 作风建设呈现出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要抓手的新常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八项规定被称为“铁八条”,可见群众公认。然而,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 性不容忽视,“四风”问题是长期形成的痼疾顽症,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对此,中央有充分清醒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作风建设永 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客观地说,“四风”存在着“树倒根在”的现象,“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广大干部群众最忧心的,是“四风”问题回潮反弹,纠正 “四风”雨过地皮湿。中央既充分认识到“四风”的顽固性、反复性,又深知作风建设是攻坚战、持久战,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惩治 不正之风的压力,无疑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重点。锲而不舍转作风,弛而不息反“四风”,纪检监察机构责任无可推卸。 惩治腐败呈现出以“零容忍”为基本态度的新常态。总书记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零容忍,意味着反腐败没有“禁 区”;意味着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例”,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十八大以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批大案要案得 以查处;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对腐败行为“露头即打”,防止滋生蔓延。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顶风作案,甚至变本加厉,令人触目惊 心。事实表明,中央正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那些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查处重点。 围绕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常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呈现出以“三转”为改革创新导向的新常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自我革命,是纪检监 察机制的改革创新。“三转”的核心要义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突出主职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还给主责部门,履行“检查的再 检查”,“监督的再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讲, “三转”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是涅槃、是重生。
七:车间零容忍问题包括
车间零容忍主要包括:质量跟安全两个主题,一定要上纲上线来管理;
1.早会一定要开,表扬一个批评一个,天天抓典型,月末赏罚分明作总结。
2.工艺一定要完全掌握并让工人完全掌握
3.设备经常维护,设备故障,这是不可控的质量安全隐患
4.如果可以的话,安排水蜘蛛,全力保障产量。
八:的内容,分别用两个成语(或四字词语)写
"新"系列新形势 新任务 新挑战 新机遇 新情况 新问题 新困难 新对策 新办法新局面 新气象 "者"系列守护者 保护者 守望者 践行者 组织者 协调者 旁观者 教育者 监督者管理者 设计者 引导者 实施者 指导者 协助者 决策者 参与者 "外号"系列 (个人) 先行官 火车头 老黄牛 活地图 辖区通 减压阀 助推器(集体)大熔炉 主旋律 接力赛 "性"系列自觉性 时效性 可操作性 复杂性积极性 实效性 机制性 特殊性主动性 有效性 体制性 多变性创造性 坚定性 保障性 危险性准确性 阶段性 流动性 盲目性目的性 层次性 稳定性 实用性预见性 启发性 全局性 科学性前瞻性 警示性 局部性 局限性针对性 苗头性 根本性 约束性普遍性 倾向性 长期性 理论性典型性 经常性 精确性 系统性示范性 思想性 果敢性 完整性必要性 知识性 坚韧性 多样性重要性 趣味性 敏感性 服务性先进性 随意性 警惕性 指导性优越性 反复性 技术性 思想性全局性 前瞻性 战略性 创新性指导性 可操作性 目标性 "感"系列使命感 责任感 危机感 紧迫感 荣誉感 成就感 自豪感 归属感认同感 幸福感 满足感 忧郁感 孤独感 失落感 "化"系列信息化、科学化、数字化、标准化、集约化、精细化、机制系统化、办案法制化、打击专业化、防范网络化、警务信息化向心力 凝聚力 洞察力 执行力 推动力 战斗力 保障力 驾驭力 自控力亲和力 号召力 感召力语言表达能力 文字写作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 团队协作能力 "意识"系列全局意识 整体意识 奉献意识 谋划意识 机遇意识 任务意识 形象意识责任意识 学习意识 创新意识 进取意识 危机意识 自我保护意识 忧患意识 "三字经" 创一流 树标杆 当标兵 树形象 展风采 显特色 出实招 做实事 攻难点查隐患 堵漏洞 正警风 聚警心 明职责 聚合力 建堡垒 强管控 强基础求实效 求突破 求改进 求规范 谋长效 谋发展 谋打赢 "一" 一股绳 一盘棋 一颗钉 一班人 一条心 一股劲 一面旗 一座山 一堵墙一支笔 一条枪 一块砖 一条龙 一把手 "一种" (这个类别稍微解释一下,可以用来起排比递进式小标题,如:"和"是一种境界;"和"是一种力量等)一种境界 一种考验 一种标志 一种障碍一种心境 一种挑战 一种品牌 一种歧视一种艺术 一种磨练 一种榜样 一种恶习一种态度 一种美德 一种勇气 一种打击一种心态 一种品格 一种观念 一种误会一种文化 一种财富 一种收获 一种曲解一种科学 一种方法 一种快乐 一种折磨一种生活 一种策略 一种追求 一种懦弱一种力量 一种战术 一种鼓励 一种错误一种习惯 一种感情 一种渠道 一种失误一种享受 一种感动 一种反馈 一种无奈一种选择 一种责任 一种解答 一种罪过一种和谐 一种信任 一种原则 一种负担一种气质 一种义务 一种情绪 一种矛盾一种修养 一种尊重 一种成功 一种枷锁一种压力 一种能力 一种本能一种动力 一种约束 一种爱好一种进步 一种哲学 一种权利一种精神 一种缘分 一种尝试一种幸福 一种偶然 一种实践一种幸运 一种必然 一种精彩一种福气 一种美丽 一种过程一种智慧 一种魄力 一种自信关于"小"(多用于动态信息或经验汇报材料,特别适合基层单位,体现谦虚而有创新之意......余下全文>>
九:消防的三个明确,两个落实的内容
第一,要明确“纪在法前、纪比法严”。
第二,要明确既要管“树木”更要管“森林”。
第三,要明确正风肃纪“零容忍”。
十:国企怎样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一、正确把握形势,认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
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新旧制度变动频繁,多元文化交织碰撞,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国企因其特殊地位,面临的利益冲突和权钱交易的风险有可能进一步增大;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一些腐败案件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形象,妨碍了企业廉洁发展。有的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还存在流于形式,缺乏责任追究;有些党组织缺乏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一些企业对重点人员教育管控不力;在一些企业中,由于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存在弱化的倾向;从纪检监察工作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看,普遍存在教育较强而惩治力度偏软的问题;个别纪委书记仍有缺位、错位,不履职、不作为的问题。对此,必须要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切实解决中央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督力量分散、腐败案件频发、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实现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两种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国有企业的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公司改革发展的大势,紧密结合公司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国企改革发展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抓实抓好。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切实负起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组织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创新监督方法、路径和手段,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执纪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把握好纪检监察机构相对独立的监督职责,不推脱、不依赖、不懈怠,重视决策参与的监督,坚持提醒谈话的监督,善用督促整改的监督,强化企业效能的监督,突出查办案件的监督,积极预防治本的监督,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责任追究,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充分发挥反腐倡廉的保障作用,保障企业健康顺利发展。
三、细化任务措施,推动两种责任落实到位
(一)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
国资委主任张毅要求: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着重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企业领导人员,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纠正企业改革发展中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阳光央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是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要把自己摆进去,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做依......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