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委托书

一:请问代领生育保险委托书怎么写?

没有啥正规格式,只要写清楚几个要点就可以了,如被委托人和委托的事情。。。

下面的格式供参考,我就是用这个在昨天下午代领的俯

委 托 书

XX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本人xxx(身份证号) ,因不能亲自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特委托 xxx(身份证号: ),前往贵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并同意将生育保险待遇转入本人银行卡内:

卡号:

开户行:

此致!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 日 期:

二:上海生育保险金怎么办理领取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申请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3、尚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还应提供《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5、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之一];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对于男方为军人的,应提供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本市户籍生育妇女应提供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再生育子女补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应提供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再生育的证明;⑤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应提供其账户所在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外商投资企业中生育妇女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明细表》。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办理期限:根据《受理情况回执》中注明的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申办表格:《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申领6)

三: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保险要提供的材料。对于生孩子来说,首先要有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这个手册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户口不在本省,并且受到准许可以生一胎的,提供一份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即可。此外,关于婴儿要提供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如果婴儿死亡也要提供死亡证明。报销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就是医疗费的收取原件,其中包含产前检查的这部分费用收据也是要提供的。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的第一页以及医嘱单也就是处方单的复印件要提供。加入出生时出现了生育并发症,则需要提供住院记录或是出院记录以及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清单。女职工还要提供一个本人的银行存折或是卡账号,银行应当是生育保险金开户所在的银行,将这些复印件一并提交。另外,生育保险也报销计划生育费用,如果女职工发生了引产、流产等费用,也是要提供介绍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医疗费收据、手术证明、病例、账户信息等,和一样的流程报销计划生育的费用。做节育手术的,提供介绍信、检查手术费收据、病例、手术证明、帐号等信息。

四:2016年领取上海生育金的条件尽量详细点

一、满足以下条件中任一条件的女职工,其生育生活津贴由 本市生育保险基金 全额支付

1、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 累计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2、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 连续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9个月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三、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表》;

四、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五、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符合以上条件的女职工就能去附近的社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五:在上海市生完孩子后,去社保中心申请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呢?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办事项目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办事依据

1、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

2、《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劳保福发(2001)58号);

3、《上海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沪劳保福发(2002)18号);

4、关于简化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程序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22号)。

◆申办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耽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本人或被委托人签名确认,《核定表》本人或被委托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并打印《业务登记回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后可凭《业务登记回执》及完整的材料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

◆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本人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申领6)。...余下全文>>

六:2014年上海的生育金是如何计算的?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生育医疗费补贴按上面计算,一般正常生产,就是3000元;缴费基数按上一年的社保来看

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办表格本人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

七:在上海,女方无保险男方有生育保险,那么男方可否领取生育保险金?

你好 针对这个情况,估计你们不是上海本地户口。

领取生育金,这个需要女方缴纳社保。只要你在公司上班都可以缴纳的。

我现在下载了一份关于这方面的资料你可以看一下。不知道是否对你有帮助。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本市生育妇女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不再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现确定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为2892元。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低于2892元的,按2892元计发。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以下是从网上搜索来的,大家可以参考下。

上海生育保险办理全攻略(包括所有政策细节妈妈必读) !

可以不夸张地说,上海的生育保险是全中国做得最周全、到位、体贴的。上海的妈妈相当的有福啊!

那么,你是否在本市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之内呢?如果是,一定要来了解一下,究竟上海的生育保险制度是如何惠及你的家庭?在经济、就业等方面如何给予你保障和补贴的?没有领取的妈妈一定要仔细看看以下内容哦!

问:关于生育保险的具体规定和办理细节,是否有专门的咨询电话?

答:有的。具体咨询可以拨打上海市社保电话咨询中心(或叫上海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中心):12333

问:哪些生育妇女可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按《办法》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

(四)其他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并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生育妇女。

问龚哪些是属于“计划内生育”?

答:生育妇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计划内生育”:

(一)计划内生育第一胎的;

(二)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并经市或区县计生委批准的;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问: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答:生育保险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部分。

问:怎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同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一、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 本人身份证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4) 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 医院出具宝宝 “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 非本市......余下全文>>

八:家住上海浦东新区,请问去哪里办理申领生育保险

◆办事项目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办事依据 1、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 2、《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劳保福发(2001)58号); 3、《上海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沪劳保福发(2002)18号); 4、关于简化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程序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22号)。 ◆申办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尚未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需携带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个人活期存折、中国邮政储蓄活期存折、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中国工商银行活期一本通、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通宝卡、中国农业银行活期一本通存折(个人结算)、招商银行一卡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卡、中国民生银行民生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上海农业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本人或被委托人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打印《业务登记回执》一式二份,本人或被委托人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业务告知单》一式二份,本人或被委托人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办理期限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本人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申领6)。

九:领生育金需要居住证吗?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 本人身份证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4) 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 医院出具宝宝 “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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