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一:如何进行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谢谢

(一)依法治档,增强项目档案意识,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领导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从动态和静态两方面记录、反映了工程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是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是项目建设、管理、生产(运行)、维护的重要依据和条件。同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的重要凭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也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及相关单位都应当以对国有资产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领导,切实将档案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纳入项目质量领导责任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各基本建设项目都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建设项目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该建立档案工作集中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项目档案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对项目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及提交档案的职责。

(二)档案工作要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坚持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三同步”是我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一是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就应及时建立档案工作,加强对前期阶段产生的文件材料的管理,在建设合同中要明确提出对文件材料的编制、整理及提交的具体要求。二是在检查落实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同时检查落实档案工作的情况。三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工程档紶情况,在竣工阶段,必须按要求认真进行项目整套竣工档案资料的汇总、编制、整理工作。要按国家要求组织竣工档案资料的专项验收。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保证项目档案工作质量的前提。各基本建设项目都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文件、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及归档责任人。建设项目单位还应编制档案分类大纲,以指导竣工档案的编制、整理工作。

(四)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编制好竣工图

竣工图是整套竣工档案的核心,它真实地反映了工程竣工时实际状况,是项目生产(运行)、维护和改扩建的重要依据。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图的编制工作,确保竣工图质量。竣工图必须准确反映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做到图物相符,数据准确,签署完备。

(五)把好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关

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是项目生产(运行)、维护、改扩建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每项基本建设项目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工作。对于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编制竣工图或档案资料存在重大缺陷的项目,不能给予验收。

各基本建设项目单位都要以对国家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确保每一项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都有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资料,以便最大限度的发挥档案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各项目主管单位、各县(市)区档案局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履行好对基本建设项目特别是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指导、监督职能。市档案局将在适当时候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查。

二: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

(一)凡是能准确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文件、材料、声像、报表,都必须及时归档,确保完整无缺。

(二)文档管理员必须坚持文书随时立卷的归档制度,并分门别类,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档案内容包括从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或公司制发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文书档案管理

(一)归档范围

1、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2、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类:员工变动表、花名册、教育培训卡。

3、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材料。

4、质量管理类: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

5、技术类:产品及生产方面技术文档。

6、销售纪事类:公司大规模的销售活动纪事。

(二)文书的档案立卷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分类一起排列,不得分开。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归在文件所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在会议召开的年度立卷。

三、归档时间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种合同及常规性报表,根据各自不同的时限要求及时上缴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其它各类档案如声像档案、活动档案、工程档案等由各部门暂时保管,月底统一汇总到人力资源部。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自行保管。

四、档案的借阅及销毁

(一)借阅档案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规定的范围内查阅。不得在档案上涂改、撕毁,并应及时归还。

(二)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因特殊需要,查阅有关会计档案时,应持正式公文,并经公司领导同意。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将档案带出公司;如需摘抄、复印,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制定档案销毁清单,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需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三: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

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3.1 工程文件接收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4 档案部门职责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承包商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余下全文>>

四:政府档案管理规定

政府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室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办公室档案管理水平,以更好地为办公室各项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体制和职责范围

1.档案管理体制

(1)办公室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方法进行,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副主任、机要档案室、各科室组成档案管理网络。

(2)办公室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网络,各科室须明确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人员。业务上接受档案室的指导。

(3)档案室成员应努力提高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职责范围

(1)机要档案室是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的专门科室,职责与权限按照办公室档案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2)办公室由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档案工作,机要档案室必须定期向分管副主任汇报工作。 (3)各科室要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 二、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的保管期限

(1)办公室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政府工作简报、政务信息、大事记等文件材料及牌匾等实物档案,均属归档范围。

(2)办公室档案的保管期限的种类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长期(三十年)和短期(十年)两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种类也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有暂存、十五年和二十五年。 (3)凡对办公室有长远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对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长期和短期。

2.归档时间

实行年度归档制度:办公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政府工作简报、大事记、政务信息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审定后,向机要档案室移交。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2)归档的文件必须准确地反映办公室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字迹耐久、书写工整清晰。 (4)各科室要把归档文件材料,经整理后向机要档案室移交。

4.归档手续

(1)凡属移交档案室的文件均应按照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移交档案一律移交原件。 (2)向机要档案室移交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三、档案的利用

1.档案信息工作重点服务于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2.非办公室人员或其他单位查阅档案时,需经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并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3.查阅密级文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4.阅档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污秽,不准在档案上涂改、圈划、批注;不准剪裁档案。

四、档案保管制度

1、机要档案室实行专人管理,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2、档案室应该保持整洁、并配备防盗、防火、防高温、防霉、防潮、防虫等设施。

3、档案室严禁吸烟,不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档案室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2、查阅密级文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3、查阅机要文件、会议记录等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查阅范围。

4、凡案卷内容涉及保密问题的,一律不得外借和泄密。

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按规定进行,不准由个人随意鉴定、销毁。

2、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销毁。

......余下全文>>

五:建设部对技术档案管理有什么规定

建设部令第61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已于1997年12月18日经第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2部部委规章共1部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  第五条 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技术经济资料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档案。凡工程建设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撤销单位的工程建设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七条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建设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act/act_display.asp?rid=220699

六: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一、 总则

集团的各项档案资料是集团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从而保证集团行政部作为集团档案管理对口部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集团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并对各分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归档范围

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4、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5、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6、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7、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8、各分子公司及集团总部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9、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10、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

11、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2、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3、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14、集团、各分子公司获得的社会荣誉资料;

15、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三、立卷归档要求

1、集团行政人事部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分子公司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以前将上季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

2、集团各部门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分子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

3、各分子公司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随移交备份档案提供两联清单,注明移交人,待总部行政人事部专人签收后各留存一联清单备查。

4、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3)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4)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余下全文>>

七: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期限应满足哪些要求?为什么?

1、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期限应满足的要求:

(1)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监机构按照建设部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统一制定的表格所能反映工程质量监督过程及结果的记录。

(2)一般档案的填写由责任监督员主动联系,在工程竣工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有责任监督员承担。工程竣工时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归档交给档案员保存管理。

(3)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管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长期为15年,短期为5年。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案卷的装具、装订应做到统一、整齐、牢固,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便于保管与查阅。

2、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表现在: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质监事业发展的历史记录,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是质量终身责任制中极其重要的全过程的实记录,是工程质量优劣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建设,施工,监理过程和质量监督中间检查,质量评定,工程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的重要资料。

(2)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日常质监工作一并部署,一并落实。质监档案的开发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边建档,边开发,边利用,努力服务于质量监督的中心工作。

(3)对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规范化,能促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案可查,并且查有实据,体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八:建筑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怎么规定

每个地方都有当地实行的建筑资料管理规程,这个规程都是地方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

九:如何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档案管理

1、首先必须制定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制定工程资料整编方案

制度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坚持持证上岗,明确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施工管理人员记录的工程资料内容,以便资料员收集索取。工程资料整编方案是工程资料整理的依据,如在方案中要明确各施工检验批的划分数量、各种材料的检验批次、检查点数、个施工工序的检查验证部位,以便工程资料记录整理与工程实际施工相符合。

2、 必须及时做好工程资料记录和收集

工程资料室施工项目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真实记录。因此要求各种资料必须按照施工的进度同步及时收集、整理。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程资料,负责对质保资料逐项跟踪收集,并及时做好分项分部质量评定等各种原始记录,使资料的整理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做到内容连贯。工程前期要及时收集工程前期资料,如中标通知书,定线成果报告、地质勘察报告、各种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由于及时收集资料,待工程竣工时,才不会出现缺少资料的情况。施工过程中,现场的施工管理技术人员要将当天施工项目的资料及时做出来,不能堆积到一起再做,这样就会造成资料遗漏或者错误。项目部指定专人每个月将各个在建项目的资料统一收集检查,即使有漏项缺项的情况,也能及时加以补充,能及时发现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及时得以纠正。工程收尾阶段,要及时收集建设单位各种安全使用功能验收检测资料,消防验收、人防验收、防雷验收、室内环境检测资料、沉降观测资料、电梯验收资料、节能检测资料等。及时收集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勘察单位的地勘处理变更,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检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各分包单位的资料等。

3、 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真实性是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灵魂。不真实的资料会把我们引入误区。必须坚决杜绝对原始记录采用“后补”造假的做法,否则,一旦工程出了质量问题,不仅不能作为技术资料使用,反而造成工程技术资料混乱,以致误判。同时也不能为了取得较高的工程质量等级而歪曲事实。资料的整理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

准确性是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核心。分部分项要划分准确,数据计算要准确,不能随意的填写。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填写应该规范化,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在资料中不能出现涂改现象。资料所用的表格要统一,不能五花八门,文字说明部分要规范用语,不能采用口语或专业语言,要让外行人也能看懂,不会产生任何歧义。对于很多的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做出来的资料大都会出现是合格率100%,这一看就知道是不可能的,于是做资料的技术人员就想办法扣分,在钢筋的外观上写上“钢筋有裂纹,”,做资料的人就没有想过有裂纹的钢筋施工现场是不能用的,总是自以为是的填写资料,评定表中的检查点数与后面附的质量资料不能前后对应。有部分人知道现场如何规范施工,可就是不知道如何将这个过程用文字来描述,单纯从内业资料看,施工过程就不符合要求了。大家总是重外业,轻内业。觉得把现场干好了,质量合格了,工程能顺利交工就行了,觉得内业就无所谓,应付检查或者竣工资料就行了,没有想到,一旦出现了质量事故,当时不经意填写的资料都是证据。施工技术资料务求真实,切记伪造,有些资料员平时懒于动手,等到交工时就手忙脚乱地拼凑臆造,以至造成漏洞百出,严重失实的后果。这就要求发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地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技术资料的审查监督作用,企业技术负责人要对技术资料经常做到心中有数,重要部位必须亲自审查把关。资料员必须深入工地,在做各种资料前,当面核对工程及用材情况,认为准确无误后,方可填写。如:技术安全交底是否属实,是否落实到人;管道试压是否按规范进行,是否达到要求标......余下全文>>

十: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主要有哪些技术标准和规范

总 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管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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