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劳动合同

一:新劳动法关于签定劳动合同有什么规定?

2007年颁布的于今年1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全文都是对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你需要的任何内容在上面都可以查到

其中最为重要的几条是: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4、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贰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关于劳动合同签定时间

“使用员工就必须签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这种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按照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往往要“吃亏”的是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

1、楼主的用人顶位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楼主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果期间发生劳动争议,按照没有约定试用期、事实劳动关系处理。

2、楼主3个月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是2年以上劳动期限的(不包括2年)合同,注意合同内是否注明试用期。楼主现在应当保存考勤纪录,和工资带等能够证明目前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以防止用人单位利用签订合同的时间差异重复规定试用期。

3、试用期内社保缴纳问题也应当根据当地的政策处理,楼主也应当适当注意。

4、最后,希望楼主刚毕业虽然就业压力大,但是一定要谨慎对待自己的劳动合同。

三: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签订合同受合同约束,如果你提前解除合同,钱要不回来了

劳动风险抵押金,是指用人单位出于保护本企业劳动用工良好秩序和促使劳动者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之目的,而要求劳动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按一定比例在应发工资中先期扣留),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后的一定期限内归还劳动者的一项薪酬制度设计,其显著特点是劳动合同履行的现金担保,外部表现是劳动者的工资减少或延期获得。

1995年原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劳办发[1995]150号)一文中指出:用人单位不能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除外),因为作为劳动者只要完成正常工作,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支付劳动报酬。该文进一步指出,用人单位扣发一定比例工资来充当风险抵押金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中对工资支付的规定,这种做法不仅属于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而且也是变相收取风险抵押金行为。但本单位根据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意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于国家禁止的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范围。

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减发工资,指的是国家尊重劳动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没有胁迫或变相胁迫及不订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劳动者自愿以所扣发工资入股或设立风险抵押金的方式成为企业职工,并且以书面劳动合同形式确立的,国家应当允许。这实际上是对(劳办发[1995]150号)文件的相似内容的再次确认。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只要是在你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并以书面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具有合法效力,用人单位不承担克扣或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

通知

吉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吉劳函字〔1995〕2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为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对制止国有、集体、外商投资和私营企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向职工收取抵押金(品)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同样,对用人单位向职工收取的“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等行为也应予以制止。

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上述规定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除外)。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余下全文>>

四:劳动法规定多长时间必须签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 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采纳哦

五:关于签订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

为了管理需要,可以先写明后,再注明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岗。

六:签写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主要是看彼此的利益区分跟责任承担

特别是关于你自己个人利益的,得特别的注意,础给文字艺术弄荤了,

七:劳动合同要签几份?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有需要合同备案的要签三份

八:《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九:关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劳动合同的问题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十:关于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我(个人)想要离职,有疑问。

先回答问题: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不需要单位同意。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误解,总以为辞职必须要先向单位申请,然后由单位批准,如果单位不批,就辞不了,其实不是这样,劳动者和单位都是劳动合同的适格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劳动者辞职,并不是向单位申请,而是通知对方你不干了,你只要按我上面说的第一点规定提前辞职,并且交接好工作,谁也拦不住你的。劳动合同上写的必须得到单位同意,这一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单位人事部以此要挟你不给你结工资,你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当地劳动局,让劳动局给单位打电话。

以下是补充,有兴趣可以看看:

1、试用期内辞职的,可以书面辞职,也可以口头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已过试用期的,则需以书面形式表达辞职意愿。大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为了员工档案管理方便以及风险规避,只要是员工辞职,都会要求员工提交书面辞职信,作为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所说的提前三十日和三日,我个人理解是指自然日,包括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

3、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的规定,劳动者只需按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而无需用人单位审批或同意。劳动者有解除合同预告的义务,预告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劳动者继续工作,双方协商一致者除外。这一点很多人有误解,以为员工辞职必须经过用人单位批准,不批准的话就无法离职,其实不然,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以扣发工资等来强制劳动者继续任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诉维权。

4、劳动者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提出解除的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不得在收到劳动者辞职通知后随意叫劳动者离职,劳动者也不得提前离职。双方协商一致者除外。

6、上述法律法规引用及解释,适用于非劳动者过错的辞职,即正常辞职,若因劳动者过错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因过错而主动提出辞职的,则按其他规定处理。

以下是引用的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一)在试用期内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余下全文>>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