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一: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令

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管理与政策

第十八条 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内容和数据应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经核实后,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3年内不得申请国家认定;已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撤销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3年内不得申请国家认定。第十九条 因第十六条原因被撤销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国家认定。第二十条 对于评价得分65分(含65分)至60分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警告,并由相关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负责督促整改。第二十一条 各直属海关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和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是否存在走私行为进行核查,核查具体要求由海关总署另行通知。第二十二条 税务部门每年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和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是否存在涉税违法行为进行核查,核查具体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通知。第二十三条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将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货物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从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停止享受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从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停止享受优惠政策1年。第二十四条 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1年(从发布停止享受优惠政策公告之日算起)。第二十五条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第二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每年对企业更名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公告1次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第二十七条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根据《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2007〕第44号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异地分支机构需满足第五条第八款,并经核准后方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第二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科技部通过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专项计划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资金支持,以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自主创新,促进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第二十九条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每年要填报《享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政策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税情况表》(见附件5),并于每年2月15日前报各主管部门及省级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及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后于2月底前分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

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评 价

第十条 依据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每2年进行1次评价。第十一条 评价程序:(一)数据采集。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应于当年4月15日前将评价材料报相关主管部门。评价材料包括:《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见附件4)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等。(二)数据初审。相关主管部门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当年5月15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价材料一式3份)。(三)数据核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召开核查会和实地核查等。(四)数据计算与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核查后的数据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报告。第十二条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一)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二)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90分之间为合格。(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1.评价得分低于60分;2.连续2次评价得分在65分(含65分)至60分之间;3.逾期1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的企业技术中心;4.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3项指标中任何1项低于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最低标准(详见附件3)。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公告形式颁布评价结果。第十四条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从上报评价材料截止之日起,70个工作日内颁布。

四: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调整与撤销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其下属公司的原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应予调整,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业务领域与集团公司不同的,可调整为集团公司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分中心;从事业务领域与集团公司一致的取消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不再单独享受优惠政策。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一)评价不合格;(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四)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五)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将享受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货物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涉税违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调整与撤销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以公告形式颁布。

五: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50分

你去国家科技部及其下属机构的网站上可以查到。如果你已经获得认定了,应该知道才是,如果还没认定揣条件差不多,我可以帮你想想办法。你是哪的企业?

六: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加强和规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0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二○○七年三月五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加强和规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申报、审核、评价等管理行为。本办法所称工程中心,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战略需求。工程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 工程中心的宗旨是以国家和行业利益为出发点。第四条 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一)根据国家和产业发展的需求,研究开发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二)以市场为导向;(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四)通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五)提供工程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六)为行业培养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的高层次人才。第五条 工程中心的责任与义务:(一)根据国家和行业发展需要,以及相关批复文件的要求,实现设定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目标;(二)主动组织、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并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三)承担国家和行业下达的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并依据合同按时完成任务;(四)将承担国家和行业任务所形成的技术成果通过市场机制向行业转移和扩散,起到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第二章 申报与审核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并发布工程中心有关政策文件,指导、组织工程中心的审核、评估等工作。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计划单列中央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所属单位工程中心的申报和管理,督促、协调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第八条 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等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适时发布工程中心建设领域指南,明确工程中心建设重点方向和申报时限要求等事项。第九条 拟申请工程中心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优势和具体情况,提出工程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一),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查。第十条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工程中心建设领域及相关要求;(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三)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四)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五)具有对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能力,条件允许的还应具有工程设计、评估及建设的咨询与服务能力;(六)原则上采用公司法人形式,确有必要,也可探索其他有效的组织形式;(七)工程中心董事会(理事会)应包含两名独立董事(理事),独立董事(理事)由相关主管部门选派,一般应由熟悉工程中心所在行业情况的高级技术或管理专家出任;(八)建立......余下全文>>

七:企业技术中心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初,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共审定十九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可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据了解,有关部门每年在认定新的企业技术中心时,也对原名单中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撤消资格处理,如2011年在第18批认定时,就取消了江西铜业、新疆天山水泥等17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资格。截至2013年初,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分中心)共计887家。

八: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制度是否可以简略一下?

《条例》的出台除了让老百姓吃得更安心外,在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能促进食品生产企业更健康发展。《条例》中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抽查,不得向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或者餐饮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实施监督川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条例是好,但相比条例的具体细节市民更关心条例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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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税收有优惠吗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如果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根据《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07]第44号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异地分支机构需满足《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07第53号令)第五条第八款,并经核准后方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另外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可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区别

工程技术中心是主要依托于行业、领域科技实力雄厚的重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高等院校,拥有国内一流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与相关企业紧密联系,同时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针对行业、领域发展中的重大

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

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穿化研究开发,为适合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工艺和技术装备,并不断地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系列新产品,推动相关行业、

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培训行业或领域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同时,

结合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国家、行业或部门、地方,以及企业、科研机构

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

服务。

?(四)运用其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设计优势,积极开展国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来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工程中心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战略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为目标,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工程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国家和产业发展的需求,研究开发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

(二)以市场为导向,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开展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统集成;

(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持续不断地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其技术产品和装备;

(四)通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五)提供工程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

(六)为行业培养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的高层次人才。

(来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由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准,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科技部审核批准。

参考资料:《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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