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关于责任的书籍
《责任第一》(白金版)结合了很多人的成功事迹来创作的,用以帮助所有渴望在职业场上取得成功的人。全书分为五章。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责任和权利的关系,以及责任感对一个人职业生涯的深刻影响。
二:以责任的内容为标准,法律责任可分为?
C.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以法律责任的程度为标准,可分为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三:关于责任的黑板报文字资料
最苦与最乐
人生什么事最苦呢?贫吗?不是;失意吗?不是;老吗?死吗?都不是。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着一种未来的责任。人若能知足,虽贫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分外希望),虽失意不苦;老、病、死,乃人生难免的事,达观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么苦。独是人在世间一天,便有一天应该做的事;该做的事没有做完,便像是有几千斤重担子压在肩头,再苦是没有的了。为什么呢?因为受那良心责备不过,要逃躲也没处逃躲呀。
答订人办一件事没有办,欠了人的钱没有还,受了人的恩惠没有报答,得罪了人没有赔礼,这就连空虚人的面也几乎不敢见;纵然不见他的面,睡梦里都像他的影子来缠着我。为什么呢?因为觉得对不住他呀,因为自己对于他的责任还没有解除呀。不独是对于一个人如此,就是对于家庭,对于社会,对于国家,乃至对于自己,都是如此。凡属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凡属我自己打定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契约,便是自己对于自己加一层责任。有了这责任,那良心便时时刻刻监督在后头。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到夜里头便是过的苦痛日子。一生应尽的责任没有尽,便死也是带着苦痛往坟墓里去。这种苦痛却比不得普通的贫、病、老、死,可以达观排解得开。所以我说,人生没有苦痛便罢;若有苦痛,当然没有比这个更重了。
翻过来看,什么事最快乐呢?自然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古语说得好,“如释重负”;俗语亦说得是,“心上一块石头落了地”。人到这个时候,那种轻松、愉快,真是不可以用言语形容。责任越重大,负责的日子越久长,到责任完了时,海阔天空,心安理得,那快乐还要加几倍哩。大抵天下事,从苦中得来的乐,才算是真乐。人生须知道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任的乐处。这种苦乐循环,便是这有活力的人间的一种趣味。却是不尽责任,受良心责备,这些苦都是自己找来的。一翻过来,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快乐之权,操之在己。孔子所以说“无入而不自得”,正是这种作用。
四:毛泽东文集中有关于责任感的内容吗
简单查找了一下,《毛泽东选集》和《毛泽东文集》中有关“责任”一词的文字有多处出现,但没有找到“责任感”这个词组的语言内容,现将有“责任”一词的少量内容复制如下(全部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叮
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
必须善于使用干部。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地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
不但要关心党的干部,还要关心非党的干部。党外存在着很多的人材,共产党不能把他们置之度外。去掉孤傲习气,善于和非党干部共事,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用热烈的同志的态度对待他们,把他们的积极性组织到抗日和建国的伟大事业中去,这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
这是一种责任。你有那么多人,你有那么一块大地方,资源那么丰富,又听说搞了社会主义,据说是有优越性,结果你搞了五六十年还不能超过美国,你像个什么样子呢?那就要从地球上开除你的球籍!
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责任(一九五二年十二月)
党中央及各级党委对政府、对财经工作、对工业建设的领导责任是:
(一)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都必须统一由党中央规定,制定党的决议、指示,或对各有关机关负责同志及党组的建议予以审查批准;各中央代表机关及各级党委则应坚决保证党中央及中央人民政府一切决议、指示和法令的执行,并于不抵触中央决议、指示和法令的范围内,制定自己的决议或指示,保证中央和上级所给任务的完成。
(二)检查党的决议和指示的执行情况。
(此段载入《毛泽东文集》中,系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五: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五方面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有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履行好用人责任。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用好干部,可以促进一方风清气正;用错干部,就会导致一方歪风邪气上升。
二是履行好查处责任。
三是履行好防治责任。
四是履行好支持责任。
五是履行好示范责任。干净做事、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 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九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 检查考......余下全文>>
七:关于责任的100字优美语段
高尚、伟大的代价就是责任。每个人都被生命询问,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问题;只有以“负责”来答复生命。因此,“能够负责”是人类存在最重要的本质。责任心就是关心别人,关心整个社会。有了责任心,生活就有了真正的含义和灵魂。这就是考验,是对文明的至诚。它表现在对整体,对个人的关怀。这就是爱,就是主动。 “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有无责任心,将决定生活、家庭、工作、学习成功和失败。这在人与人的所有关系中也无所不及。”
八:关于责任感的手抄报该怎么做?
责任,是人类历史的闪光点,是一种平和的生活态度。它不同于冷漠的孤高,也不是杞人忧天。面对纷繁的世界,我们应当始终具备高度的责任感。
责任,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是他人寄予的希望,社会托付的使命,它是孟子的“以天下为己任”,是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周恩来的“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责任,对于我们来说,不仅表现为学业的优秀,理想的成就,更是一种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的继续,道德的积淀,文明的承传。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有责任感的好少年。 然而,要做个有责任感的好少年,又何谈容易 ?
天下兴亡,我的责任”、“国家兴亡,我的责任”、“学校兴盛,我的责任”。只有这样的思想,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才有希望。
因为责任,所以幸福;基于责任,因此豁达。让生命因责任而高贵,让时代因我们而精彩
九:刑法关于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直接责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重伤,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对直接责任人员。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后果特别严重的、毒害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生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贻误事故抢救、易燃性。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放射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施工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三十二条 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设计单位。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储存,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运输;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