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补偿

一:劳动法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订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2016年新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辞退补偿金怎么算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用人单位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员,因已上班七个多月,应当赔偿你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关于新劳动法 赔偿双倍工资

首先看一下当时来的时候你们是怎么约定的,一个月多少钱;如果当时说的是1000块的话后面两个月应该算是克扣工资,他要把欠的钱支付给你,另外再支付总拖欠金额50--100%的违约金。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他应该支付给你从你入职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是从入职第二个月算起的,每个月多发一个月工资。

另外你可以再主张终止劳耿关系的经济补偿,半个月工资。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的话,可以让公司补缴。

基本上就可以得到这些了,不过只能走劳动仲裁,老板不会心甘情愿的给你这些钱的。

四: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你好

你可以请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是违法解除,那就是二赔偿于经济补偿的赔偿;如果是裁员或其他客观因素,那只能得一个月工资补偿。采纳

五:2015劳动法经济赔偿法

【2015年最新劳动法对赔偿金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补充: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条所指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值。”

3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4

《违反和接触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请求要想得到支持,还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劳动者必须就用人单位拖欠其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的违法行为已经先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后,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的,劳动者才能请求加付赔偿金,对此劳动者应承担举证责任)。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余下全文>>

六:劳动法辞退补偿最高年限

是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三倍

七:最新劳动法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有哪些《劳动法》条款可以依据?

1、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违法解除,应当支付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因为你工作8个月,已满半年不满1年,应当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是合法解除的情况),如果违法解除是双倍,就是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了。

2、别外,还应当支付没有提前30天的代通知金。

3、关于年终奖,就不好说了,主要看公司的规定了,不一定能得到仲裁委的支持了。

实际上如果员工手册上明确有具体的说明,就根据这个说明来执行。

九: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是按什么标准

你的计算方式是错误的。标准是按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最高用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标准不分段计算。

如果单位无理由解除你的话可以要求赔偿金啊,以下供参考: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关于新劳动法中的工资赔偿标准

1、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的范围规定执行czzfeng.blog.163.com/.../edit/),赔偿标准007刘金玉已经给你回答了。

2、如果2008年1月后单位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不是按照上述标准承2承未签合同的月。

是的。

3、如果妇女休产假,超出规定日期,多休6个月,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可以按照旷工处理,与单位另有约定或单位未对此作出处理另说。

4、如果自2008年1月起至2008年底共12个月公司没有与我个人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按照不签劳动合同双倍补偿的原则,我是不是可以拿到相当于平均月工资24倍的补偿。

给单位範个月的时间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应该是11倍的补偿(12个月的工资是应支付的)。

参考资料:czzfeng.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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