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是法规还是规章
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是法规
《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于2011年11月11日由国家林业厅局以林场发〔2011〕254号印发。该《办法》分总则,设立、变更与撤销,森林资源经营与保护,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附则6章48条,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国有林场改革工人待遇
国有林场 深化改革 1 辽宁国有林场发展现状 全省现有国有林场182个,分布在14个市,57个县(市、区),其中辽东山区99个,辽西北地区69个,辽中南平原沿海地区14个。辽中南地区林场分布特点是一个县(市)只有一个林场。国有林场事权管理以县为主,县属林场164个,占90%,厅直5个,市直13个;副处级以上林场3个,副科级以上129个,股级50个。2007年,全省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7.6亿元,林木资产6.2亿元;负债总计8.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2亿元;营业收入5.4 亿元;林场净利润5032万元;39处国有林场亏损,亏损面达22%,亏损额为1296万元。全省国有林场林业用地面积1134万亩,蓄积量4866万立方米。商品林357万亩,公益林776万亩。“石头山”难以绿化的荒山面积33万亩,主要分布在辽西地区。职工总数23669人,其中在职17178人,离退休6491人。在职职工中,60%的职工在管理、技术、护林岗位上,40%的下岗职工承包、经营林场森林资源及自谋职业。大多数大中专生毕业于20年前左右,人数占8%。辽东山区平均每个林场人数139人,辽西北地区86人,辽中南地区73人。全省国有林场实行岗位工资,在职职工平均月工资额845元,退休职工1008元。162个林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88个林场参加了医疗保险,大多数林场没有参加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2 当前国有林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2.1 债务负担沉重,生产经营艰难。全省国有林场负债总额8.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2亿元,主要用于营造林、多种经营项目,每年负担2000余万元的银行利息。 2.2 社保压力巨大,保障体系不完善。全省162个林场欠缴金额10154万元,20个林场未参保需补缴“进门费”7448万元,共计1.7亿元,压力巨大,林场无法解决。同时,保障体系还有不完善方面。 2.3 基础设施落后,自我积累难以建设。集中表现在7个场部不通公路,15个场部饮水困难;不通公路工区196个,不通电的188个,不通电话的196个,吃水困难的92个。 2.4 人员包袱沉重,职工分流困难。随着国有林场承担任务的转变,造林任务和木材采伐量不断减少,客观上造成人员过多,负担沉重。2007年全省国有林场在职职工17178人,其中在岗的10284人,下岗的6874 人。初步推算,全省林场在岗职工中将又有14%人员下岗分流,分流安置就业困难重重。相当部分家庭有两人甚至全家均为林场职工,他们一旦下岗,生活将难以保障。 3 造成当前国有林场困境的原因 3.1 林场定性不准确,身份边缘化。在调研中,新宾县林业局领导说:“当前林场性质不明,是林场开展工作的最大障碍,是改革中首要解决的问题”。表现在,在人事、工资制度上按事业单位管理,但事业费供给无保障;在劳动用工制度上按企业对待,林场职工在加入养老保险、就业等方面都遭遇到重重困难,下岗职工难以纳入城镇职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地处农村的国有林场,其国有性质也限制了林场享受国家对农村的扶持政策。 3.2 自然环境条件差,投入严重不足。辽西北大多数林场位于生态脆弱的高山区和土地贫瘠地区,辽东山区部分林场地处地势险峻的远山区,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加之各种冰冻雪压和山洪自然灾害的发生,破损严重,投入严重不足。 3.3 结构调整不到位,经营机制不活。近20年,尽管林场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兴办二、三产业,但没有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致使林场产业项目基本失败,同时也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在经营机制创新等方面,虽然......余下全文>>
三: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三十九条 国有林场实行场长负责制。国有林场场长的产生,采取聘任、委任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办法。具体产生方式由其主管部门确定。国有林场场长产生后,应当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条 场长负责管理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等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本场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提请或者决定本场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三)依法提请行政主管部门任免或者聘任、解聘本场管理人员;(四)依法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林场工作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组织制定工资调整、资金使用、财务预决算等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六)决定本场岗位责任制、承包责任制方案。(七)其它需要由场长行使的职权。第四十一条 国有林场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基础的收入分配制度。国有林场应当结合所承担的主要任务,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条件,按有关人事政策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用、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第四十二条 国有林场应当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林场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工资调整方案、住房分配方案等事关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四十三条 国有林场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四条 国有林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财务、人力资源、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等部门及管辖区内的管护站(点)、瞭望台,并配备相应的人员。第四十五条 国有林场开办的企业,应当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组建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林场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
四:国有林场上班是否有二十四制的规定
国有林场上班,林场可以根据本身工作的要求,结合劳动法律的规定,制定自己的工作方案。
是否需要二十四小时制,应交劳动者讨论。
二十四小时工作的,应安排补休。
五:国有林场享有哪些权力
场长负责管理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等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本场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提请或者决定本场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 (三)依法提请行政主管部门任免或者聘任、解聘本场管理人员; (四)依法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林场工作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组织制定工资调整、资金使用、财务预决算等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 (六)决定本场岗位责任制、承包责任制方案。 (七)其它需要由场长行使的职权。
六:国有林场改革后职工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吗
国有林场也是企业,改革变成事业单位了,如不是事业单位,怎会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别做梦了
七:两会对林业国有林场职工有什么提案职工工资问题
关键词:教育乱收费
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8所学校日前被查教育乱收费总金额2270万元,3年多时间清退乱收费资金13.2亿多元、近800名校长被撤职……
在这些乱收费中,以择校费为甚。事实上,中小学择校费是目前教育收费中最混乱、数量最大、问题最严重的一块。一名网易网友发帖子:“城市的重点初中、高中收费每人都在二三万元以上,而且没有任何收据。”大学学费20年上涨25倍。
教育部通报说3年来共查处乱收费案件1.9万件,有5931人因此受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有794名校长被撤职,平均约24起案件才撤职1名校长。2003年18所中央部属高校违规乱收费黑榜涉及费用8.68亿元,北大、清华、人民大学、北师大等名校赫然在列。
2006年: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应当从法律角度加大力度惩处乱收费"元凶",同时健全公众参与和监督制度
2005年:“乱收费”危害最大的是农村,陈万志委员建议首先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台盟建议《治理教育腐败从取消“择校费”做起》
2003年:可怜天下父母“薪”,代表委员“痛击”教育乱收费
关键词:统一高考录取分数线
我国一直以来,各省市的高考录取分数数都是有着较大的差异,经常发生的事情是,北京考生在其他省只能上一般本科的分数,在北京竟能被北大、清华录取!这让很多考生及群众感到不公平。
2006年:高考由国家统一命题,全国所有省市区全部纳入统考范围,录取时取消地域界限,按照分数高低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同时取消保送生、特长生和定向生的名额,取消高校的机动名额和点招资格。
2005年:31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进行春秋两次高考,秋季为全国30所名校联考,每所名校在全国各地的分数线一样。春季考试维持目前高考现状。
关键词:教育支出占GDP4%
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八五”期间持续下滑,1995年滑到谷底,只有2.41%。“九五”期间缓慢爬坡,2000年爬到2.87%。“十五”开局第一年达到3.14%,2002年达到3.32%。正当大家预期2007年达到4%的时候,没想到2003年下降为3.28%,2004年下降到2.79%,只相当于1999年的水平。
教育经费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为4.9%,发达国家为5.1%,欠发达国家为4.1%。我国连续三年把这个百分比定为4%也只是达到欠发达国家的水平,这与我国的国际地位已是极不相称的,并且07年是否能达到这个目标还很值得商榷。
2006年:沈士团委员《向政府建议:尽快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
2005年:04年全国两会上,沈士团等56位政协委员共同提出提案,建议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尽快达到4%。在此次政协会议上,沈士团再次提出相关提案:争取2007年实现教育支出占GDP的4%。
关键词:考试法
自古以来伴随考试而产生的舞弊行为愈演愈剧,公平竞争的法则日益遭到践踏。郭泽深愤怒地说:“时至今日,无论什么样的考试,都有人作弊。”
2006年:周旭代表建议制定考试法。明确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其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停考两年……对违反保密或考试资料管理规定,造成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丢失、泄密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
2005年:郭泽深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考试法》,把考试纳入法制化轨道,“对考试作弊者通过司法程......余下全文>>
八:国有林场的国合林卖给职工违犯了什么规定
国有林场将国合造林卖给职工,是不合法的。 如果是承包经营,依法是可以的。 你先看一下,是出售还是承包?
九:国有林场林业改革中,职工与林场订有个人造林的林地该如何处理。
首先明确,林地的使用和管理要在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经营。
其次,按照合同约定处置相关的产权。
最后,在改革中新的规定要继承和延续林场原有的政策,不应搞一刀切。
具体情况你还没说清楚,林地是继续经营还是出手,要看自身的实际情况,如果不差钱就留着。
十:在国有林场工作的职工是属于国家职工还是集体职工?改制后变成投资有限公司,职工身份是否改变? 10分
林场改制后你是卖断处工人身份,变成了打工者,人家安排你做什么是老板的事,变成勤杂工当然合法,因为他认为你只适合做这个,你不适合你可以选择到其他公司打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