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灭菌的灭菌原则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T 367第11章的规定。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取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1)高危险度物品,应采用灭菌的方法处理;2)中危险度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3)低危险度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的病原微生物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的方法:1) 对收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学传播病原体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2)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取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4)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5)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1)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应采用干热灭菌;2)不耐热、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3)物品表面消毒,宜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 。
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基本原则
1 CSSD(消毒供应中心)的清洗消毒及检测工作应符合WS310.2和WS310.3的规定。2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并符合以下要求: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b)接触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三:化学消毒的原则是什么???
化学消毒的原则有七点:
待消毒的物品须先洗净、擦干。
根据不同物品的性能及各种微生物的特性,选择恰当的消毒剂。
严格掌握消毒剂的有效浓度、使用方法及消毒时间。
消毒液中一般不放置纱布、棉花等物,以免因吸附消毒剂而降低消毒效力。
消毒物品应全部浸没在消毒液内,器械的轴结应打开、套盖应掀开,管腔灌满消毒液。
浸泡消毒后的物品使用前应先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气体消毒后的物品使用前应待气体散发后,以免残留消毒剂刺激组织。
消毒剂应定期检测,调整浓度,进行更换,易挥发的要加盖。
化学消毒是指用化学消毒药物作用于微生物和病原体,使其蛋白质变性,失去正常功能而死亡。目前常用的有含氯消毒剂、氧化消毒剂、碘类消毒剂、醛类消毒剂、杂环类气体消毒剂、酚类消毒剂、醇类消毒剂、季胺类消毒剂等。
化学消毒剂的分类
常用化学消毒剂按其杀灭微生物的效能可分为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三类。高效消毒剂能杀灭包括细菌芽孢和真菌孢子在内的各种微生物,能灭活所有病毒。可作为灭菌剂使用的一定是高效的化学消毒剂。如含氯或含碘消毒剂、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甲醛、戊二醛和环氧已烷等。
中效消毒剂能杀灭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微生物。如乙醇(酒精)和煤酚皂溶液等。低效消毒剂只能杀灭一般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亲脂性病毒,不能杀灭结核杆菌、亲水性病毒和细菌芽孢。如洗必泰和新洁尔灭等。处理直接接触损伤皮肤粘膜或经皮肤进入组织器官的物品,应用高效消毒剂;处理不直接进入组织器官或仅接触未破损的皮肤粘膜的物品,可以用中效消毒剂。
化学消毒剂的种类
含氯类消毒剂:常用的有漂白粉、三合二、次氯酸钠、二氯异氰尿酸钠等,新型的有84、金星、万福金安等。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常用的有过氧乙酸,过氧化氢、二氧化氯、臭氧、高锰酸钾等。
醛类消毒剂:常用的有甲醛、戊二醛等。
杂环类气体消毒剂:常用的有,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
醇类消毒剂:常用的有乙醇,异丙醇等。
酚类消毒剂:常用的有苯酚、煤酚皂等。
季铵盐类消毒剂:常用的有新洁尔灭、度米酚、消毒净等。
其他常用的有洗必泰、q等。
四:医用物品对人体的危险性分类及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有哪些
一、医用物品对人体的危险性分类:1.高度危险性物品 这类物品是穿过皮肤或黏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黏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例如,手术器械和用品、穿刺针、输血器材、输液器材、注射的药物和液体、透析器、血液和血液制品、导尿管、膀胱镜、腹腔镜、脏器移植物和活体组织检查钳等。2.中度危险性物品 这类物品仅和皮肤黏膜相接触,而不进人无菌的组织内。例如,呼吸机管道、胃肠道内镜、气管镜、麻醉机管道、子宫帽、避孕环、压舌板、喉镜、体温表等。3.低度危险性物品 虽有微生物污染,但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当受到一定量病原菌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物品。
二、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1.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2.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3. 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五:灭菌和消毒的要求
1、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晶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2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ll章的规定。
3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酋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4 、 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5 、 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六:简述消毒与灭菌的区别?
第一,要求达到的处理水平不同。消毒只要求杀灭或/和清除致病微生物,使其数量减少到不再能引起人发病。灭菌不仅要求杀灭或/和清除致病微生物,还要求将所有微生物全部杀灭或/和清除掉,包括非致病微生物。
总之,消毒只要求场所与物品达到无害化水平,而灭菌则要求达到没有一个活菌存在。
第二,选用的处理方法不同。灭菌与消毒相比,要求更高,处理更难。灭菌必须选用能杀灭抵抗力最强的微生物(细菌芽孢)的物理方法或化学灭菌剂,而消毒只需选用具有一定杀菌效力的物理方法、化学消毒剂或生物消毒剂。将灭菌的处理方法用于消毒不仅是杀鸡用牛刀没有必要,而且还会产生本来可以不发生的副作用;而如果将消毒的处理方法用于灭菌,将会导致灭菌失败。
第三,应用的场所与处理的物品也不同。灭菌主要用于处理医院中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的诊疗用品和需要灭菌的工业产品;消毒用于处理日常生活和工作场所的物品,也用于医院中一般场所与物品的处理。
七:无菌操作的原则是什么?
一。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1、 环境要清洁。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防止尘埃飞扬。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
2、 进行无菌操作时,衣帽穿戴要整洁。帽子要把全部头发遮盖,口罩须遮住口鼻,并修剪指甲,洗手。
3、 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物品一经使用后,必须再经无菌处理后方可使用,从无菌容器中取出的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4、 无菌包应注明无菌名称,消毒灭菌日期,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放,以便取用,放在固定的地方。无菌包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可保存7-14天,过期应重新灭菌。
5、 取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钳(镊)。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可触及无菌物或跨越无菌区。
6、 进行无菌操作时如器械、用物疑有污染或已被污染,即不可使用,应更换或重新灭菌。
7、 一套无菌物品,只能供一个病员使用,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二) 准备质量标准
1、 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洗手、戴口罩、修剪指甲。
2、 备齐用物。
3、 治疗盘、无菌持物钳或镊,浸泡于消毒溶液内,无菌溶液、无菌包布、无菌容器及物品、无菌手套、弯盘、75%酒精、无菌棉签。
4、 查对无菌物品、灭菌日期及手套号。
5、 用物排放有序,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三) 操作流程质量标准
1、 选择清洁、干燥、宽阔的场所进行操作。
2、 解开无菌包系带卷放在包布下边。
3、 用拇指和食指先揭左右两角,最后揭开内角,注意手不可触及包布的内面。用无菌钳(镊)取出一块无菌巾放于治疗盘内,剩余部分按原折痕包起扎好,并注明开包时间。
4、 铺无菌盘:
单巾铺盘:双手拇、食指捏住治疗巾两上角外面,轻轻抖开,双折铺于治疗盘上,内面为无菌区,盖的半幅成扇形折到对面无菌盘上,开口边向外,放入无菌物品后,边缘对齐盖好。将开口处向上翻折两次,两侧边缘向下翻一次,以保持无菌。
双巾铺盘:双手捏住无菌巾的左右两上角的外面,轻轻抖开,由远向近铺于治疗盘上,无菌面向上,放入无菌物品。依上法夹取另一块无菌巾,由近侧向对侧覆盖于治疗盘内上,边缘多余部分反折,不应暴露无菌区。
5、 打开无菌容器盖,必须把盖的无菌面(内面)向上,放在稳妥处,夹取所需物品放入无菌盘内后立即盖严。
6、 倒无菌溶液,仔细检查核对溶液后,面对瓶签两拇指将橡皮塞向上翻转,再用一拇、食指将橡皮塞拉出,用食、中指套住橡皮塞,另一手(或同一只手)握住瓶签倒出少许溶液冲净瓶口,再由原处倒出所需溶液于无菌容器中,套上瓶塞并消毒翻转部分与瓶颈(从非污染处到污染处)后立即盖好,并注明开瓶时间。
7、 打开无菌盘上层无菌巾一部分,核对无菌手套袋上所注明的手套号码、灭菌日期和消毒指示胶带,然后将手套袋摊开,取出滑石粉包,将粉擦于手掌、手背和指间,以一手掀起手套内袋开口处,另一手捏住手套翻折部分(手套内面)取出手套,使手套的两拇指相对,一手伸入手套内戴好,再以戴好手套的手伸入另一手套的反折部分,依法戴好另一手套,将反折部分翻转套在工作服衣袖外面,揭开无菌盘进行无菌操作。
8、 持无菌容器时应托住底部,不可触及容器内面及边缘。
9、 开包递送无菌物品时,一手托起无菌包,另一手打开无菌包一角,将带子卷起夹在托包的手指缝内,另一手依次打开其它三角并抓住递送或稳妥地将包内物品放入无菌容器中(无菌区域内)。
10、 操作完毕,从手套口翻转向下脱去手套,整理用物。
(四) 终末质量标......余下全文>>
八:简述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环境清洁
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减少人员走动,以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尘埃。防止尘埃飞扬。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时间20~30分钟即可,也可适当延长消毒时间。
无菌操作
衣帽穿戴要整洁。帽子要把全部头发遮盖,口罩须遮住口鼻,并修剪指甲,洗手。必要时穿好无菌衣,带好无菌手套。
物品管理
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物品一经使用后,必须再经无菌处理后方可使用,从无菌容器中取出的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无菌物品
无菌物品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包应注明无菌名称,消毒灭菌日期,有效期一周为宜,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放,以便取用,放在固定的地方。无菌包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可保存7天,过期应重新灭菌。无菌物品一经使用或过期,潮湿应重新进行灭菌处理。
取无菌物
操作者身距无菌区20cm,取无菌物品时须用无菌持物钳(镊),不可触及无菌物品或跨越无菌区域,手臂应保持在腰部以上。无菌物品取出后,不可过久暴露,若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疑有污染,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可触及无菌物或跨越无菌区。
无菌操作
如器械、用物疑有污染或已被污染,即不可使用,应更换或重新灭菌。一物一人,一套无菌物品,只能供一个病员使用,以免发生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