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内迁移户口

一:广州市市内户口如何迁移

一、凡广州市区常住户口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市内户口迁移:(1)投靠本市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包括“农转非”)(2)因离婚、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3)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职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所在地。(4)属驻穗办集体户口工作人员及家属和福利院集体户口的儿童,及监外执行人员,要求市内迁移。(5)因住户调整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入户。二、办理市内户口迁移需提供哪些材料:(1)投靠直系亲属需提供亲属证明(“农专户”的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2)因离婚、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提供迁入地业主的合法房产证明、入户人的离婚证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以及迁入地业主的居民身份证,同意迁入证明。(3)单位集体户口的人员因工作调动、单位转职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的,除需提供迁入地业主合法房产证明、业主的居民身份证及业主同意迁入证明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 .因工作变动、单位转职,提供工作变动或单位转职的证明、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及现工作单位有设立集体户证明。b .因辞职、解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辞职、解聘证明c .因工厂倒闭的,提供工厂倒闭证明。四、属驻穗办集体户口 工作人员及家属和福利院集体户口的儿童,以及监外执行人员,要求市内迁移的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属驻穗办集体户工作人员及家属,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合法住房证明。2.属福利院集体户口的儿童,提供收养证、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3.属监外执行人员,提供区公安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凡符合第一条第(5)款条列的人员,因住房调整等原因要求符合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入户的,提供户籍簿、居民身份证及合法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驻穗办集体户口迁入房改房地,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属单位集体户口迁出的,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具体办理详情请咨询广州东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由东邦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该企业负责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二:广州市内迁户口

您好!符合市区内户口迁移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三:广州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四: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

2016年入户广州政策一:走积分入户

1、条件:在广州的积分入户政策下,要有60积分,年龄45周岁以下,广州基础社保连续购买满4年以上,在广州有房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均可申请积分入户广州。

2、需要准备的资料:社保参保证明和历史缴费记录,房产证,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技能证,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

2016年入户广州政策二:走技能入户

1、条件:拥有二级技师证书(40周岁以内)或者一级技师证书(45周岁以内),广州社保连续购买满一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均可申请积分入户广州。

2、需要准备的材料:人才引进申请表,引进报告,表现考核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和历史缴费记录,房产证,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外地人迁入广州户口条件有哪些?政策三:走人才引进

1、条件:本科学历毕业(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电大本科、函授本科等非统招或统招学历无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内,有中级职称,均可申请人才引进。

2、需要准备的材料:调动申请、选调人员呈报表、毕业证,计生证等;

2016年入户广州政策四:本科学历毕业入户

1.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有干部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符合广州计划生育政策。

五:广州市内户口迁移

很简单的,拿上你现在户口本,去你房产所属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即何,不过如果原来房产还没有卖掉的话,有可能不让迁过去新房产上!

六:广州市内跨区转户口在什么地方办事?

原则上户口迁移后,身份证号码是不会变的。实际操作中有少部分地区还是会改变。如果改变了,确实需要证明其前后两个身份证是同一个人

七:广州地区内 迁移户口需要什么资料?以及流程是如何的?在哪里办理?

按照你的描述,你要带上你们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还有你老婆的签出证明,到你们当地的派出所办证大厅去办理,大概半小时就可以办好了!免费的哦

八:广州在哪里办理户口迁移

homedoingto 你好!你是本科学历,有学位证书,服务毕业生就业派遣入户的政策,因此哪怕你没有房产也是可以入人才市场的集体户的。但是需要拿到入户指标卡。户口迁移手续逻辑上是从你学校的集体户注销,换取户口迁移证,再到新的入户单位申请入户指标卡,到入户地址所在的区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指标卡和户口卡。户口迁移证是从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出的,华南师范大学如果是大学城校区的话是在小谷围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如果是五山校区的话是在五山街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具体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下:取消暂缓就业,入广州集体户&挂靠档案办理方法: 1、申请接收函,填好《(2013)人事代理申请表》(Excel格式),交给我审核,审批,5-7个工作日拿到接收函; 2、快递“暂缓协议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我单位,帮你代办取消暂缓就业; 3、我单位后勤代办取消暂缓就业,带领报到证; 4、准备以下资料:未婚未育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照片两张。如果身份证是非广州的二代身份证,需要去广州的相馆拍二代身份证的相片以及提交一份相馆提供的办理身份证回执。准备齐全材料到人才市场缴费,签协议。 5、代办申请入户指标卡 6、办理户口卡 7、调档 按照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政策来分析,你的档案是要同时挂靠到人才市场才行的。因为你户口是跟着档案走的。你放在生源地的话,你报到证是要开回去生源地的,而你申请入户指标卡必须要报到证,因为有派遣到广州的报到证才属于毕业生派遣入户的类型,这两者之间是矛盾的,因此,你档案也必须要跟着放在广州。另外,你的档案现在已经不在学校的了,暂缓就业学生的档案全部都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你取消暂缓就业,领取报到证后,省就业指导中心会根据你的报到证抬头和备注来派遣你的档案。因此你不需要回去学校拿也不需要你自己去拿。档案是通过机要局送到录用单位的。 以上的答案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

九:广州市内户口迁移

市内迁移,一般都是靠房产迁移,如果你有两处房产,可以从一个房子迁移到另外一个房子上。

十:广州市内迁户口手续是如何办理?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五县二区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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