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案例分析

一: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案例分析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一间简屋出租给乙使用,乙将该屋用于水果零售,后乙业务发展,又向他人租借了更大的场地,便擅自将向甲租借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租借给丙,尽管乙始终按时支付房租,但甲得知后,便以乙擅自转租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乙的合同。正在诉讼期间,该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强台风的袭击,导致该出租房屋的倒塌,造成丙财产损失5000元。请根据合同法原则,回答下列问题:

(1)甲的合同解除主张能否获得法院支持,为什么?

(2)如何评价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请具体说明理由。

(3)如果甲与乙的合同解除了,丙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4)该出租房屋倒塌造成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案例分析:

(1)甲的合同解除主张能获得法院支持,转租应视为合同变更,需合同订立双方同意否则无效。

(2)乙与丙间的租赁合同应视为可变更的合同,只要得到甲的同意便可生效,否则便无效。且双方无恶意串通。(3)如果甲与乙的合同解除了,丙可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赔偿损失。

(4)该出租房屋倒塌造成丙的损失,应由丙承担,因为强台风的袭击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二:房屋租赁纠纷案例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贰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因此,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房租,解除合同。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你还可以主张违约金。

三:租赁案例题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一间简屋出租给乙使用,乙将该屋用于水果零售,后乙业务发展,又向他人租借了更大的场地,便擅自将向甲租借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租借给丙,尽管乙始终按时支付房租,但甲得知后,便以乙擅自转租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乙的。正在诉讼期间,该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强台风的袭击,导致该出租房屋的倒塌,造成丙财产损失5000元。请根据法原则,回答下列问题:

(1)甲的解除主张能否获得法院支持,为什么?

(2)如何评价乙与丙间的租赁?请具体说明理由。

(3)如果甲与乙的解除了,丙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4)该出租房屋倒塌造成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案例分析:

(1)甲的解除主张能获得法院支持,转租应视为变更,需订立双方同意否则无效。

(2)乙与丙间的租赁应视为可变更的,只要得到甲的同意便可生效,否则便无效。且双方无恶意串通。

(3)如果甲与乙的解除了,丙可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赔偿损失。

(4)该出租房屋倒塌造成丙的损失,应由丙承担,因为强台风的袭击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四:案例分析 合同法

法理分析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权利对自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所以供销社不能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重点把握哪些行为属于违约责任;一旦对方有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规则、原则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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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房屋租赁纠纷案例

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东的要求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所以你可以不理会,要是他敢擅自行动你可以告他侵权~~

另外就是他擅自解除合同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数目一般的你可以自己要求,但是还是要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的说~~

关于通知的时间: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叮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所以没有具体的规定。很明显他这样是不可能的。你可以不理会他~~女孩子要学会冲突,直接告诉他如果东西少了他要负责人,对付这种人可以随便编一个家里面丢了什么东西让他赔偿,但是注意证据的保存哈~~教训他~~

六:48%的经济适用房出租率说明了什么案例分析

说明经济适用房产生了腐败,在未取得完全产权之前经济适用房出租是违法的。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七:物业抵押租赁案例分析问题

甲和A银行之间的房屋抵押关系有效,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第一款((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之规定甲将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向A银行借款,签订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登记形成抵押借贷关系。甲和乙之间的租赁关系有效。根据《担保法》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规定只有在抵押人转让的前提下未通知抵押权人和告知受让人的行为无效,而甲现在是在没有发生转让的前提下进行的租赁,所以无需提前告知抵押权人,其和乙的租赁关系有效,但得告知受租人该房屋已抵押。

八:租房法律纠纷案例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因此,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房租,解除合同。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你还可以主张违约金。

九:四、案例分析 ●1、甲将自己所有的三间房子出租给乙。甲因做生意缺少资金,对

将房子抵押贷款了?不可以吧,要是借款出了问题,人家要收房子的,你租人家期间如何处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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