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财务监督

一:工会会计的职能有哪些

工会会计的职能是指工会会计所固有的功能,与工会组织的经济活动密切相关。概括而言,反映和监督是工会会计的两项基本职能:

1:反映

所谓反映是指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其自身发生的业务活动连续、系统、完整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

2:监督

会计的监督职能就是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利用会计核算提供的信息,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以达到预定目标。而工会会计监督就是按照工会预算收支计划,以工会有关文件、政策为依据,对经济业务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对,以保证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于违纪违规的财务收支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从而达到用好、管好工会资金的目的。

二:工会法对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有何规定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三:工会审查监督和审计监督有何区别

一,根据《审计事实细则》审计局可以审计工会的,这是很正常的审计业务。

二,按照《审计法规的规定》下例单位都是审计范围内的:

1、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本级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5、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6、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7、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8、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0、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11、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12、对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3、对社会审计机构的业务质量,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进行监督;

14、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计机关还负责对县级以下的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工会经审委员会有没有职责对本单位财务监督或检查

工会经审委员会有对本单位财务监督职能,尤其是工会费用开支有检查权,厂务公开有监督权

五:工会会计是什么?

工会会计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工会会计是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会业务活动的专业会计

会计作为确认、计量和报告各类主体经济活动的手段,基本的目的是为与主体相关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并反映特定主体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从功能的角度划分,各类主体可以分为“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两大类。与之对应的会计核算体系也分为“营利组织会计体系”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体系”。两种会计体系的最大区别在于各自的会计核算规范不同。如以企业为代表的营利性组织的会计核算规范是企业会计准则,而以政府、非企业化事业单位以及各种社团等组织为代表的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规范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者会计制度等。按照法律的规定,不管何种类型组织的会计核算所涉及的会计规范都应当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且纳入统一监管。

工会会计属于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但和其他非营利组织比较,工会的职能和业务活动存在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会履行职能的经费来源有法律规定的渠道(比如:工会会员按照规定缴纳的会费、企业行政向本单位工会按照工资总额的2%拨缴的工会经费、按照法律规定、企业需要由行政给予的经费补助等等);二是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与其职能相一致,经费使用过程中始终贯穿“服务职工、面向工会”的原则。因此,工会组织的非营利性有自己特殊性,已有的非营利组织会计规范难以反映工会业务活动的实质。所以,工会会计属于专业会计,既体现了会计规范应由国家统一制定和管理的制度理念,同时,也兼顾工会组织自身的业务实际,确保工会会计业务的真实和完整。

(二)工会会计管理体系独立

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并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工会会计制度》,No:3);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工会会计制度》,No:4)。

上述规定表明:一是工会的会计管理体制必须坚持“统一所有、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此处的统一具有三层含义:(1)会计机构上统一;(2)会计制度上统一;(3)会计规范上应坚持下位服从上位,即下级工会结合本单位、本地区所制定的补充规定,不得与上级工会的规范相冲突;二是未经工会同意的任何将工会会计核算进行合并或裁撤的行为都与法律规定不符;三是只要有一级经费预算,就应有与之相应的一级会计核算;四是各级工会应建立和完善会计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法律规定的会计人员,对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会计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依法办理会计事务;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这说明,在我国,不管何种性质、何种类型、何种业务的组织,只要发生与《会计法》规定业务相关的经济业务活动,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包括:(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会计法》同时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以,尽管工会会......余下全文>>

六:工会经费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经费独立原则是工会经费的基本原则之一。  工会独立管理经费是历史形成的,是由工会组织的性质和工作特点决定的。在旧中国,工会筹集经费并独立进行管理是工人阶级开展斗争的需要,也是工会赖以生存的需要。建国以后,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地位都发生了根本变化,工会只有独立管理经费,才能真正做到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才能用工会的经费,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工会经费独立原则,主要表现为工会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全国总工会制定,建立自己独立的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工会经费预算是指经过一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通过经费预算,可以把资金的需要与可能结合起来,促使工会工作和事业活动有计划地进行。工会经费预算由三部分组成,即基层工会经费预算,它是工会经费预算的基本环节;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是指有经费留成的县、(市)以上各级工会的预算;单位经费预算,是指有经费留成工会所属的事业单位的预算和县以上工会机关的经费预算;工会财务体制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工会决算是工会预算执行的总结,它反映着年度工会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也是工会活动在财务上的集中反映。通过编制工会决算,可以从财务上总结一年来的工会组织各项活动的主要经验和问题,为工会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和数据信息。因此,在年终认真及时编制决算,是整个工会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工会决算的组成与预算的组成相一致。工会决算的编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如进行年终清理,要检查收入,核实支出,以确保数字完整、准确。  工会经费审查制度是指对工会各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工作的规范和准则。它是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需要,是工会经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审查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编制是否合理;经费使用是否妥当;各项财务制度是否坚持;有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是否按规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等。  各级工会必须设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本级工会的经费审查工作。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该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是:第一,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的有关会议,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第二,经费审查委员会有权从被审查部门或单位调阅各种账册、单据、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第三,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第四,在进行经费审查中,遇有拒不接受审查或有意设置障碍,经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仍坚持不改,阻挠破坏,情节严重者,可以建议追究有关责任。第五,对同级工会的预算。决算及时审查,对重大项目和案件的审查,每次审查完毕,须将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同级工会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第六,在履行职责和执行任务时,应主动与同级工会委员会联系,共同研究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对经费审查人员的工作,应提供方便,给予支持,务必使经费审查人员不受打击报复。第七,经费审查人员要加强学习,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会财务制度进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第八,与财务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协作。

七:基层工会怎样做好财务会计与经费审查工作

摘 要: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是工会组织赖以生存发展以及开展各项工作和职工活动的物质基础。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中存在认识不到位、经审组织不够健全、审计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基层工会应从提高认识、调动经审委员积极性、以本级审计为突破口、加强经审业务知识培训、处理好各方关系等五方面做好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再从思想认识统一到位、经审组织把关到位、制度建设落实到位、经审人员配备到位等四个到位进一步发挥经审工作作用。关键词:工会经费 审计 财产管理 有效措施 民主监督   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是工会组织赖以生存发展以及开展各项工作和职工活动的物质基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是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进行管理、审查、监督的组织。做好经审工作能够保证工会工作顺利完成,促进工运事业发展;保证工会经费和资产安全完整、不受侵害,是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工会形象的有效措施。下面,本人将从三个方面:  一、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不到位,经审监督难基层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经审工作重视、支持力度不够,在人员和经费上没有给予充分的支持,部分经审干部对自己从事的经审工作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重财务轻经审,对经审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不能自觉接受经审会的监督,经审会对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经审组织不够健全,影响经审作用的发挥部分基层工会经审会主任由财务人员兼任,既是经审会主任、又是财务人员,自己监督自己;有的经审会主任因工作变动或退休,未及时补选长期空缺;有的基层经审会虽然组织健全,但监督乏力的状况较为突出,难以正常行使监督职能。  (三)审计力量相对薄弱,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多为兼职人员,一方面因为人少事多,工作一忙,对经审工作无暇顾及;另一方面,经审人员中精通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较少,业务不熟,在审计过程中难以揭示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履行好工会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二、针对上述问题,本人认为,基层工会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经审工作。  (一)提高认识,是做好经审工作的重要前提  首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工会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消除“经审工作可有可无,经审会就是专门挑毛病”的偏见,使其真正认识到经审会履行审查监督职责是对工会干部的爱护,是避免工会干部滋生腐败的有力措施。其次,基层经审干部积极争取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取得广大职工群众的信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放下思想包袱,克服“怕得罪领导、不敢审”的畏难情绪,对经费开支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切实起到把关作用,使有限的经费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二)调动经审委员积极性,促进经审组织建设  加强经审组织建设,是有效履行审查监督职能的基本保证,发挥经审委员作用,对于做好经审工作至关重要。一是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建立经审组织。形成“工会组织建到哪里,经审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良好氛围。二是配齐、配强经审委员,完善经审组织。在配备经审委员的过程中,应注意把好“三关”,即:人员筛选关、审核评价关和民主选举关。由工会组织组成考核小组,筛选出事业心强、政策水平高、业务过硬特别是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方面有专长的人员,经过审核评价后,按照民主程序进行选举,使经审组织逐步向专业型、知识型发展。二是建立经审委员定期联络制度。工会经审干部要起到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集经审委员开展......余下全文>>

八:急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内容

总工发[20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以下简称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各级工会组织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1.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为此,要通过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机制,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管理,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2.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依法治会,贯彻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客观要求,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会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措施。 3.与工会经费和财产相关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经审会的审查监督。各级工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和财产管理的责任,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保障措施上为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更好地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健全工会经审工作的审查监督体制 4.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工会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5.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由全国总工会经审会统一制定。上级经审会对下级经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6.经审会对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直接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三、加强以审计为基础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 7.健全工会经费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方案须经同级经审会全委会审查通过,追加专项预算须经同级经审会全委会或常委会审查同意。上年度本级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应接受同级经审会办公室审计,审计情况应向同级经审会全委会报告,由其审查并形成决议。 8.上级工会经审会有权对下一级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对下一级工会有投资、拨款补助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经费计拨以及撤并工会组织的财务清算等进行审计。 9.经审会负责对本级工会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以及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必要时可以委托审计,委托审计应由经审会或经审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10.经审会按照同级工会党组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会领导干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为考核、任用和奖惩干部提供依据。 11.经审会应坚持依法审计,健全审计程序,防范、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各级工会应利用审计成果,不断提高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经审会及其工作机构的组织建设 12.建立健全各级经审组织。凡为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应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经审会的组成人员应有代表性。经审会委员应由政治素质高、办事能力强、有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经民主选举产生。县级以上经审会委员人数应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县级经审会委员人数应不少于5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独立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经审会应设常委会。经济发达、职工人数较多的省辖市总工会经审会视工作需要可设常委会。 13......余下全文>>

九:企业工会如何监督职工食堂

工会牵头监督食堂卫生、服务等情况的责任,成立了食堂监督委员会等类似的机构,专门收集职工对食堂的建议,监督食堂的日常工作,随时为食堂提供合理可行的整改意见。

而且还要定期进行菜品满意度的调查,随时调整

食堂监委会定期查菜谱

食堂招投标工会全参与

工会生活福利委员会还不定期地对食堂环境卫生进行抽检,以保证职工的饮食健康。

1、切实有效地建立起职工食堂的常态管理机制。企业要树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落实职工食堂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制度。各区、县总工会要根据“属地化”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含职工餐厅、员工餐厅、学生餐厅、教工餐厅,下同)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化食堂”、“星级食堂”和“文明食堂”的标准,分门别类地指导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做好有关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参加创建“规范化食堂”、“星级食堂”和“文明食堂”的活动,要把食品卫生作为职工食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创建“规范化食堂”、“星级食堂”和“文明食堂”等工作目标一并纳入集体合同之中。

2、建立一支“企事业食堂职工监督员”队伍。各级工会组织要将有经验的食堂管理人员组织起来,建立一支“企事业食堂职工监督员”队伍。要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上海市食堂卫生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对食堂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被检食堂存在的问题,要求其整改;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

3、加强“工会民主管理小组”对食堂监督职能。有条件的工会要组建单位食堂“民主管理小组”。“民主管理小组”要对职工食堂的主副食品、盒饭(含桶饭)、调味品和消耗品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定;按照本单位的规定,对食堂的财务进行审核;定期对食品质量、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厨房环境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等进行抽检;向同级行政提出食堂存在的问题。

4、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防食物中毒。

督促职工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单位领导责任制、原料验收、食品贮存、加工过程、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和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制订自我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

检查和督促职工食堂按规定配备食品卫生管理员。其中加工供应场所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食堂应设立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加工供应场所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以上的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员可以为兼职,但不得由加工供应环节的工作人员兼任。

三、认真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卫生检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食堂的管理,切实保证职工饮食卫生,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根据“规范运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原则,经研究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总工会今年将联合对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食品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十:地税局索要工会经费,合理吗?(不是检查、监督)

地税局是无权收取工会费的。但是,现在弧地的总工会会通过当地政府要求地税局或国税局代收企业的工会费。企业工会费按应发工资提取工会经费后,由地税局负责收取全部上交当地总工会,总工会再返还部份工会费给企业,用于会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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