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户籍迁入政策

一:西安市户口迁入条件2016年

具体查看西安市公安局网站户政专栏。

以下是常见的落户政策:

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入户须知

办理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入户须知

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西安户口新政策:三投靠入户须知

一、无职业夫妻投靠

(一)非农户(农户)投靠非农户:本市非农业户口者与市外非农业户和农户人员结婚(非农户持无业证明)投靠为非农业户口。

1、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

3、被申请人无业证明(农户无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二)农业户口投靠农业户口。

1、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

3、被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4、村委会介绍信;

5、宅基地证明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开具的土地使用证明。

二、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1、父母书面申请;

2、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3、子女户籍证明;

4、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及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三、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前置条件:外地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在我市的成年子女。

1、申请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退休或无业证明。

二:西安户籍新政策本周将全面放开,非西安市户口怎么入

外地人落户西安有很多种方式,第一种:两年内毕业的大学生,有无房子都可以;

第二种:35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夜大,自考,函授,(必须有毕业证),有无房子都可以;

第三种:人才引进落户。被用人单位聘(招)用专业技术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人员)可以随迁:(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在国外留学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无房子要求;

第四种:买房入户办事指南2015年7月1日以后,在西安市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和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要求:有房;

最后一种: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办事指南,要求:有房。

三:西安市户籍准入的规定

您好!2017年1月23日下午,西安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意见》,对西安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做出重大调整。为此,西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此次部分户籍准入条件调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问答。

问:这次主要对西安市哪些户籍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

答:具体调整内容是:

(一)放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限制;放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二)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

(三)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

(四)放宽设立单位集体户口的条件;

(五)降低买房入户条件,取消政策执行时限;

(六)降低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

(七)重新定义用人单位的概念。

问:对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放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西安市原规定对学生集体户口在市内不能进行随意迁移。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可按照就业报到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问:放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的内容是什么?

答: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西安市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申请落户。

问:35周岁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如何落户?

答:既可从符合其他政策性落户渠道落户,也可从这次调整的准入条件中的四个渠道申请落户,包括以下四个渠道:一是买房入户,二是国有企业投资纳税申请落户,三是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申请落户,四是技能人才落户。

问:对哪些技能人才降低了落户条件?

答:原西安市技能人才落户的准入条件是:“依法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

(1)省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2)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有技师技术等级,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2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3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2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本市市区内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符合(1)(2)(3)(6)项规定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调整后准入条件为:“依法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

(1)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

(3)具有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者,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4)本市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以上人员,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余下全文>>

四:西安发布最宽松落户政策细则是什么?

1.西安今年改造老旧小区200万平米 惠及更多群众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建设时间在1995年前的老旧小区如何改造已成为政府惠民工程的重点,涉及民生、建筑、风貌、设施、环境、社会、管理等各领域。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5年起,市建委全面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工作,去年共改造完成老旧小区19个、144万平方米,改造更新“三无”老旧住宅电梯172部。

此项工作自2013年试点开展,截至2015年底,共实施改造23个老旧小区,91.3万平方米。2016年,市政府“惠民实事”下达了1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按照“成熟一批,改造一批”滚动式开展的工作思路,试点至今,老旧小区改造共新增车位2400个,改造、增补绿地20万平方米,实施节能改造120万平方米,惠及群众10万余人,解决了部分小区吃水难、用气难、路不平、灯不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

西安在大力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的同时,也在积极探索更完善、更合理、更经济的方式方法。通过拆除违章搭建、打通消防通道、更换老化线缆、增加路灯安防等设施,为群众解除了后顾之忧,营造了安全的生活环境;通过修补破损路面、更新老化上下水管网、重新铺设屋面防水,合理布设停车位等,使小区重新焕发“青春”,环境更宜居;通过综合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维持了原有的社会形态,延续了邻里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也留存了“老西安”的生活记忆。

今年,我市计划再改造老旧小区200万平方米,使这项民生工程惠及更多群众。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力争同步开展国企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水电分户计量、加装天然气等工作,同步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全面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满足群众宜居需求,让群众获得更多的幸福感。

2.西安打通开元路等20条断头路 新增10条公交线

(记者杨光高利)2月20日,记者从西安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获悉,今年,西安在交通城建方面将大力实施“强基增容”工程,全力抓好14类90项城建项目建设,全年安排投资478亿元,着力打通开元路、科技八路等20条以上的“断头路”。

今年西安市将加快地铁5、6、9号线和1号线二期建设,4号线基本实现轨通。统筹考虑代管西咸新区的实际,优化地铁线网规划,力争年内再启动一批新线路。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年内新增公交线路10条、营运里程200公里。加快昆明路、新兴南路等9个快速路项目建设,打通开元路、科技八路等20条以上“断头路”。

开工建设社会公共停车位1.2万个,完善自行车道和慢行步道建设,新建一批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着力增强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快机场三期扩建前期工作;推进北客站至机场、西安至阎良等城际铁路建设,加快形成以西安为中心的1-2小时城际铁路交通圈。

3.西安发布最宽松落户政策细则

1月23日,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做出新的重大调整,将用强有力的户籍改革吸纳各类人才到西安落户创业。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准备,2月21日,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的《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户口登记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被称为史上最宽松落户政策细则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本次户籍准入条件的调整落实,主要是降低西安市区户籍准入门槛,吸纳优质人口资源,调整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西安市社会发展活力。本次户籍政策也适用于西咸新区。

《办事指南》对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西安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内容从明日起,可在市公安局门户官网浏览,在全市户籍窗口咨询。新户籍政策办理工作于3月1日将正式开展,并可......余下全文>>

五:西安市购房落户政策

2015年西安市房管局公布了《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年底在西安购房,取得房产证且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后,即可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明显放松了落户条件。对于非西安市户籍市民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落户新政策:西安市推出购房落户政策

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西安市将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尝试运用国开行贷款购置商品房用于保障房安置及货币化安置,实施土地出让金缓缴或分期分批缴纳的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降低提取门槛,扩大使用范围。

不仅如此,西安市还将实行“购房落户”政策。对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手续。

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外的落户受理条件

(一)本市市区人单位。

本市市区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包含国企、私企、外企和合资企业)、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企业性质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驻军单位)和其他组织(社会团体和非赢利机构)。

(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这款政策是针对那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劳动者制定的,对此类落户人员合同期限应该理解为合同期限同步于在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之规定,即合同期满5年。

(三)缴纳社会保险。

在本市实际缴费满5年,不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对于驻市九区单位员工符合《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并参加省社会保险统筹实际缴费满5年且符合条件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可以是本人及配偶。

(五)在35周岁之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

(六)随迁人员。

无工作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六:西安市落户政策2016年。

是的 你说的是正确的 这就是2016新的买房落户政策 房子面积必须是90平米往上 而且还得赶16年年底拿到房产证 赶16年年底交够一年社保

七:户籍转入西安的规定和要求?

目前,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西安市户籍有如下两种渠道,均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我中心无权受理个人申报:

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理: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人口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发[2006]17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52号)文件规定,通过我中心代为申请迁入西安市户籍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工商税务关系必须在高新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所在单位已在我中心开户托管档案,且申请人档案以单位形式托管

3、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须与所聘用单位的专业对口)

4、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办理人才引进类《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提供以下材料:

单位提供:

1、用人单位申请(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情况,最近连续三年经营业绩和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迁入人员简介,单位意见等,加盖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社保登记证

个人提供:

1、本人申请(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最后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简历,现就职单位,现户口所在地,申请理由,随迁人员情况,手写签名);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台帐(社保机构出具)、劳动合同;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中、高级职称需同时提供职称考核表和评审表,或者以考代评系列提供相应批文)、身份证;

4、户口本和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5、户口所在地未就业证明或原户口所在地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6、如有随迁,同时须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房产证和随迁成人的第4、5项,计划外生育的子女须由申请人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

7、填写《西安市引进人才户籍准入登记表》一份。

(注:1、申请随迁的配偶系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在职职工的,应通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并申办《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2、符合《暂行规定》第六、七条规定的专业技术人才已经退休,但符合《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请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籍准入和户口迁转手续。)

以上材料均须审核原件、复印件。

受理时间:周一、二、三,月内上报西安市发改委社会处待审,如审批通过,方可办理户籍关系的转入。

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向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递交齐全的资料(办理需公司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前来办理);

2、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将审核后资料按期报送西安市发改委社会处审批;

3、审批后,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及时通知个人审批结果。

4、持西安市发改委社会处核发的《准入通知》和《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及其他材料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籍迁转手续。

二、工作调动办理: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干部调动的相关规定,对在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的用人单位聘用的非本市户籍员工,我中心可代为申办工作调动手续,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统招统分),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人事身份” ......余下全文>>

八:2014年西安户口迁入政策 5分

最好办理夫妻投靠,或者拿房产证和5年社保入户;

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入户须知

办理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

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入户须知

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人员,可迁入市区非农业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一、受理条件

(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

本市市区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包含国企、私企、外企和合资企业)、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企业性质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驻军单位)和其他组织(社会团体和非赢利机构)。

(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这款政策是针对那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劳动者制定的,对此类落户人员合同期限应该理解为合同期限同步于在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之规定,即合同期满5年。

(三)缴纳社会保险。

在本市实际缴费满5年,不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社会保险缴费期限。对于驻市九区单位员工符合《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并参加省社会保险统筹实际缴费满5年且符合条件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可以是本人及配偶。

(五)在35周岁之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

(六)随迁人员。

无工作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二、须提供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介绍信中要将单位性质、注册地址、申请人的工作岗位以及日常工作地点等情况写清楚;

(三)申请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四)申请人所在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照登记机关可以是省、市主管部门,但登记的地址必须在城九区;

(五)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原件,实际缴费要满五年,缴费单位必须与上述用工单位一致;

(六)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期限应同步于社会保险实际缴费累计满5年之规定,即合同期限累计满5年,可以与不同单位签订,但用人单位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上述所审核的证、照以及劳动合同中登记的的名称必须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还应在有效期内)

(七)申请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房屋所在物业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房屋持有人为申请人配偶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随迁配偶在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

西安市公安局

三投靠入户须知

一、无职业夫妻投靠

(一)非农户(农户)投靠非农户:本市非农业户口者与市外非农业户和农户人员结婚(非农户持无业证明)投靠为非农业户口。

1、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

3、被申请人无业证明(农户无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二)农业户口投靠农业户口。

1、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

3、被申请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

4、村委会介绍信;

5、宅基地证明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开具的土地使用证明。

二、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1、父母书面申请;

2、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3、子女户籍证明;

4、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及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余下全文>>

九:西安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2006〕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迁入本市市区人口实行宏观调控下的户籍准入制度。

第三条西安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控办)负责全市调迁入本 市市区人口的政策研究和组织协调,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以下简称《准入证》),并实施检查监督。

第四条迁入本市市区人员凭《准入证》和有关材料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 转手续。《准入证》由市人控办按照统一管理、归口核准办理的原则,委托省、市有关职能部门核发。因婚嫁、收养迁入市区农业户口的人员凭有关材料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转手续,不核发《准入证》。

第五条下列人员可直接向市人控办申请办理《准入证》:(一)市区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国家和省招生计划内录取的不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学生;(二)成建制单位迁入人员;(三)被市区用人单位聘用但不通过调动迁入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四)市区用人单位直接录(聘)用的非西安市生源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五)投资纳税人员;(六)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含各部级公司)驻西安办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外地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人员;(七)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

第六条凡符合《暂行规定》准入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市区的人员,应当根据申请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局和市人控办另行规定。

第七条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市区的已婚人员随迁的计划外生育的子女须由申请人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生部门(或本市市级人口和计生部门 )出具的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

第八条符合《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规定条件的人员,以及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一)规定的军队转业 干部,在本市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户口可迁入所在单位非农业集体户、或在本市的直系亲属处、或接收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非农业集体户。待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后,其本人和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未成年(未婚)子女以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父母的户口再迁往居住地派出所。

第九条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是指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税款,包括国税和地税在内。由税务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缴入库的税款不予计算。企业法人或投资人同时在本市多个企业投资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 分摊企业已缴纳的各项税款可以合并计算。

第十条按《暂行规定》有关条款规定申请迁入本市市区人员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用人单位须为申请户口迁入人员提供市地税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专用缴款书和省、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证明。

第十一条在《暂行规定》实施之前已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缴纳税款等的年限,有合法证明材料的,亦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适用《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

第十三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凡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聘招用协议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均可申请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往届毕业生已取得中、高级......余下全文>>

十:关于2015年西安落户

第二条回答补充,同样是因为省人才中心缴纳的社保而不能办理落户的请联系。咨询户籍办理,请勿加,本人不是代理!也建议准备档案放人才市场的请认真考虑,目前(2016年2月)情况是后患无穷!

2016年2月,西安公示西安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西安市采取积分落户。请因为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在市发改委、公安局网站互动咨询栏反应此情况,争取问题得到解决。这条导致买房落户、居住5年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目前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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