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车改革方案

一:2015年山东党政机关的事业编人员享受公车改革补贴么?

按照中央的改革方案,只有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参加。其他事业单位和国企要过2年改革。

二:山东公车改革最新消息机关单位事业编人员怎么算

地方上好多事业单位都是和行政编制一样的,具有行政职能但没有参公,被国家规定一刀切为事业单位。这样的单位只能等到中央的事业单位和国企改革出规定后,地方参照执行了。

三:山东省公车改革 事业单位怎么办

啥咋办?先不改,留住车呗。事业单位多好。

四:山东省公车改革车补事业单位可以改革吗

暂时不参加,以后可能会参加车改。

五:山东省公车改革,在行政机关的二级事业单位怎么办?

2018年前完成交卷。可是,在基层特别是乡镇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做同样工作,有的有车补,有的没有。打击事业站所人员积极性啊

六:山东党政机关事业编人员享受公车改革补贴么?

你好!现在中国的发展已进入火热化,机关工勤编制的人员属于干部身份,或者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可以按照事业单位套改,这是肯定的事情了,因为国家的发展,需要这些人员的支持,已经无可后非了。因此国家逐步提高了对人才的待遇和福利,相信会有更大的突破的。

七:山东公车改革包括教师群体吗

今天刚好问过我们单位负责工资的,说这个还没有实施细则,估计得看当地财政情况,貌似我们这里不乐观

八: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补贴标准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九:22省份确定公车改革补贴标准 车改后公务员怎么出行

在取消公车的同时,一些必要的公务用车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保留下来。如《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规定,调研、接待等集体公务出行用车原则上以社会化方式提供,确有特殊要求、无法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的,可适当保留部分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市、县(市、区)可分别按照保留公车总数1%的比例保留调研、接待用车。

十:事业编制人员有车补吗?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明确规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坚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地方党政机关加快实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有序推进。力争在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按照这一部署,中央和国家机关已经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省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也将于今年底前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需待中央统一具体部署方能启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完成即可发放车贴。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