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销毁方法

一:不合格药品销毁方式有哪些?

可以自行销毁,一般除去包装盒,把片剂或胶囊剥离出来进行销毁。如果是针剂就将药水倒掉进行销毁。

二:不合格药品的销毁方式有哪些

常规药品由企业自行销毁,管制药品(毒、麻、精、放、终止妊娠)报当地县级药监部门批准后,由县级药监部门监督销毁,相关手续要齐全.不合格品报表,销毁记录等!

三:各卫生院的过期药品如何销毁处理

国家规定一般药品需要集中回收并销毁 但也有的药店在药的失效期临近时将要赠送给他人使用 还有就是有的制药厂对药品进行回收 不过后两者都涉嫌违法

四:销毁过期药品简报怎么写

个人的话直接扔到,如果是医院可以返厂

五: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怎么销毁

请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第四条至十一条内容:

第四条 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简称运输证明)。申请领取运输证明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附件2);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三)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五)申请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料审查合格的,应于10日内发给运输证明,同时将发证情况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五条 运输证明正本1份,根据实际需要可发给副本若干份,必要时可增领副本。运输证明有效期1年(不跨年度)。运输证明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按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过期后3个月内将原运输证明上缴发证机关。

第六条 运输证明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让、转借。发生遗失的,遗失单位应立即书面告知运输证明持有单位;持有单位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发证机关应予注销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告,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运输证明(附件3)样式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印制。

第七条 承运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承运单位要查验、收取运输证明副本。运输证明副本随货同行以备查验。在运输途中承运单位必须妥善保管运输证明副本,不得遗失。货物到达后,承运单位应将运输证明副本递交收货单位。

收货单位应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将运输证明副本交还发货单位。

第八条 铁路运输应当采用集装箱或行李车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用集装箱运输时,应确保箱体完好,施封有效。

第九条 道路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有专人押运,中途不应停车过夜。

第十条 水路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有专人押运。

第十一条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到货后,承运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收货单位办理交货手续,双方对货物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保货物准确交付。

六:麻醉药品安剖一般有什么方式销毁

一般采用破碎后深埋或焚烧的方式

七:没有回收到药品,如何填写销毁记录?

如果都给病人吃完了,怎么还存在销毁记录?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给医院设计药品发放回收表?这可以证明患者的用药情况。你能销毁的好像就是剩余药品了,那谁销毁,谁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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