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现

一:成都公积金如何提现 10分

你好,学信说公积金提现需符合下列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租房自住房;(4)离休、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出境定居;(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提取。

二: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

在后子门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再比如: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或离职两年,且家庭生活困难。2、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3、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4、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三:成都公积金怎么取出来,要怎么做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四: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余下全文>>

五: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0分

1、购买商品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1)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

(1)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1)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提取材料

1、购买商品房: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屋产权证;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3)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4)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注: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身份证明材料说明: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3)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委托提取不可代办;

(4)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2)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4)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5)仅适用于政策(成公积金委[2015]1号)发布实施后(2015年5月4日)新增的购房消费和新发放的购房贷款行为。

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余下全文>>

六:谁来说下成都公积金如何取,在什么地方提取

可以在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七:你好,我想问一下成都公积金能提现的条件。 10分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八:成都公积金第一次办理提取,需要多久能够提取到钱 10分

如果手续齐全,应该是办理后三到五个工作日到账。

九:成都在哪里可以办理公积金提现啊,急用钱,能当时拿到钱吗?

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就在后子门,骡马市那边。

不能马上拿到钱,提现每年一次,办完提现手续后,一般三个工作日会把钱打到联名卡上

十:成都公积金提取方法? 5分

若你是商业贷款购房,可以在合同签订后凭以下资料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在还贷满1年后,可以每隔12个月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月账户余额,且不超过上一年度房贷还款本息。

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3)商品住房在成都行政区域以外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款发票,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4)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5)需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6)提取职工个人储蓄账户,有联名卡提供联名卡原件;

7)无公积金联名卡,单位填写完毕并加盖业务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表13)一式两份原件,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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