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一)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
1、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法治思维与权力行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权的关系,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不断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价值,使领导干部能自觉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领导干部要形成运用法治的思维定势。法治思维定势,就是思维主体在运用法治思维时的一种心理定势和法律价值趋向。领导干部遇到问题和矛盾时,选择运用法治思维,还是行政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解决问题,就是一个思维定势的问题。领导干部形成运用法治思维的定势,就是让选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和思维选择,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教育,充实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知识储备。
1、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内容上,要注重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关键在于法律素养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储备。从现实情况看,苛求领导干部像法律工作者一样,系统掌握法律体系,熟练使用法律条款,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是难以实现的。首先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特别要重视对法律基本原则的学习。其次要熟练掌握业务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法规、各种法律关系及法律程序,成为熟悉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再次要加强法律基础理论、法律逻辑、反腐倡廉、平安中国、综治维稳等社会法治知识的学习和更新。
2、在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方式上,要注重加强多元化和有效性。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培训方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要通过初任培训、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专题交流、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使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精神融入身心,内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和精神修养,外化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领导干部要不断提升法律思维运用能力,丰富法治思维实践途径。
养成法治思维不是简单的学习法律知识,而是要注重优化领导干部知识结构的同时,提高其依法思考、依法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要善于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发展市场经济。二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维护法治机制、法治权威,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握多种法治思维方式的综合运用和价值判断,依法决策正确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问题得到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解决,实现决策科学化。
二: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是要做到哪些方面
“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国的意识和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是坚持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成为各级领导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这意味执政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工作的时候也就要做到法律至上。
法治与法治思维内涵
法治,追根溯源是追求公平、公正、公开。法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权力与权利的冲突。这里的权力指的是公权,权利指的是私权。运用法治思维,是相对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来讲的。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思维素养,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法治思维与权力行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权的关系,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领导干部要形成运用法治的思维定势。法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教育,充实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知识储备。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内容上,要注重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在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方式上,要注重加强多元化和有效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升法律思维运用能力,丰富法治思维实践途径。
养成法治思维不是简单的学习法律知识,而是要注重优化领导干部知识结构的同时,提高其依法思考、依法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治国理政 ,营造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加强党和社会的监督机制建设。一要在治国理政的体系内,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行政、司法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建设。二要健全完善质询、问责、离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党政纪处理等制度,保障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有力有效监督。三要加强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促进其监督行为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四要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阳光监督制度,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让人民群众监督权力。五要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要求,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三:领导干部应具备的法治思维要素包括哪些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一论断明确提出了“法治思维”概念,强调了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的方向及意义。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而前提就是我们党员干部要做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这样既是做好工作,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和自己遵守法律的需要,更能有效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提高社会管理工作水平。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及两者间的相互联系。“法治思维”,顾名思义,是一种运用法治价值来认识世界的思维方法,是法治价值在人们头脑的思维形态中形成思维定势,并由此产生指导人们行为的思想、观念和理论。与“法治思维”相对应的思维方法通常可界定为“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则是指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运用法治手段、法治方法、法治程序和法治规则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依法执行法律规范、依法强化法治监督的实践过程。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前提,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保障。没有法治思维就没有法治方式,如果满脑子都是人治思维、专制思维、特权思维,其行为方式必然会出现以言代法的家长制、以权压法的官僚主义、徇私枉法的贪污腐败等现象。没有法治思维,依法治国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没有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则难以保障。如果在一个缺乏依法治国的方式、机制和体制的环境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大多数人就可能不具有或者不习惯于进行法治思维;即使具有较高文化程度和较高思想觉悟的人,可能由于缺少专门的法治思维训练或者法治环境约束,也可能不具有或者不习惯于进行法治思维。在基本概念上就有不少人分不清“法治与法制”、分不清“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等等常识性概念,因而在行为方式上出现重长官意志而轻法治规范;重上级指示而轻法治原则;重行政效率而轻法治程序;重个人威望而轻法律尊严;重政绩外显而轻群众权益;重上级服从而轻法律约束;重文件圈阅而轻法律学习;重权力行使轻法律尊严等现象。因此,法治思维习惯的养成,除了依靠法律知识的教育与灌输,依靠法治文化的积淀与培育外,关键还在于依靠法治方式的落实与规制,在于法治原则、法治规范、法制体制和法治程序等法治方式的强化运用与刚性权威,在于人们自觉增强法治的敬畏感。二、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思想方式上存在的误区。在实践中,一些地区或部门的干部虽然认识到法治思维对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深远意义,但在处理实际问题时,并没有自觉选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的原因,主要存在以下8个方面的误区。一是迷信人治思维“根深蒂固”,认为法治思维不适应中国国情。有的人认为,法治虽是个好东西,但终究是“舶来品”,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人治”传统,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至今仍有巨大惯性。他们认为,简单的法治思维难以应对复杂的社会关系、深奥的儒家道家哲学和礼治传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二是迷信权利集中“一家之言”,认为法治思维在于分权,不利于管理。有的人认为,法治思维是西方“三权分立”的东西,与中国的现行政治体制不符。他们认为,权利的集中行使,才能解决政府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法治思维的分权意识,不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三是迷信“政策治国”,认为法治思维呆板滞缓。有的人认为,要保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中国速度”,仍要依靠“政策治国”。“文山会海”虽令人难以招架,但因政策制定方向正确、目的明确、针对性强、责任落实、约束力大,故为最佳选择。法治思维要求严格按照繁琐的法定程序......余下全文>>
四: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哪些法治思维
一、规则性思维
法治是法律之治、规则之治,因此领导干部应当树立规则性思维。
(一)先立规矩后办事
法是效力最高的规矩,规则性思维首先要求有法可依,即“先立法,后行为”,依照普遍性的法律治理国家、推进改革。有法可依的基本要求有:一是法律体系的主体应当是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能由行政法规等长期“代行”法律职能。《立法法》规定的只能由法律规范的财产征收、财政、税收等基本事项必须通过人大立法规范,即使由于立法条件不成熟暂时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也应当尽早纳入法律范畴。二是法律没有规范或者规定不明的事项,尽可能通过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尽量减少使用层次低的规章,增强法律的刚性和约束力。三是处理好法律和政策的关系,尽可能运用法律手段,而不是用政策去规范本属法律调整的事项,“政策定调—试点探索—总结推广—法律固定”的改革模式需要改变。
其次,规则性思维要求凡事要有规矩,“先立规矩后办事”。强调有法可依,并不是说法治社会的规则只有法律。在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法律规定不明确时,也要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事、管人,不能依批示、指示办事,不能动辄特事特办。
(二)立好规矩再办事
治国理政,光有规矩是不够的。规则性思维不仅要求有法可依、先立规矩,更强调法律可依、规则可遵循,也就是说法律和规则要求人们做的必须是其能够做的,必须让人们对法律和规则先心“服”后行“从”。而要达此目的,法律和规则就应当满足好规则的基本品质。好法律的基本品质要求是公开、明确、稳定、可预期、无内在矛盾、可遵循、具有同一性,这些法律的品质性要求也基本适用于非法律的规则。
1.公开。法律应在其影响的范围内通过各种形式公布,从而对于受其影响之人来说,法律是可得的、易得的。公开是法律和内部规定、潜规则等的重要区别,可使法律融入人们的知识体系,进而可能有更多的人认同法律。2.明确。法治是规则之治而不是原则之治,抽象、原则、概括是立法之大忌,应当尽可能避免。只有明确,方可给立法、执法、守法以明确指引,既便于法律的贯彻执行,同时也可有效约束立法、执法行为。3.稳定。法律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惟有稳定,法律方可约束公权,保证法律不因领导人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意志的改变而改变,有利于人们产生稳定的预期,树立法律的权威。4.可预期。可预期是法律发挥指引、规范功能的重要基础,惟有可预期,方能使人们有信心、有恒心,进而大胆交易、促进市场繁荣。5.无内在矛盾。协调统一的法律体系,可给人们以明确指引、清晰预期,从而降低执法成本,减少执法偏差。6.可遵循。民主、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法律的可遵循度,是降低守法成本,增强守法意愿的关键。7.具有同一性。同一性,是指应该在公开、稳定、明确而又一般的规则的指导下制定特定的法律命令或行政指令。惟有具有同一性,方可避免“自己立法、自己解释、自己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滥用自由裁量权,从而最大限度实现法律的目的,毕竟绝大多数法律要通过政府来实施。[1]
二、合法性思维
法治意味着法律至上,宪法至上,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接受、服从法律的统治。因此,领导干部应当具备合法性思维,无论是立法、还是执行,都应当事先问一下是否合法。
(一)合乎法律文本的具体规定
法律的制定要遵守《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同时,不同的法律,效力等级也不同,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解释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当法律文本规定不一致时,应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确定应当依据或适用的法律,也就是说都要找准、用准法律依据,既要杜......余下全文>>
五:为什么要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就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理论、法治方针、政策策略动员和组织人民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增进人民福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领。强化法治思维、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于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法治中国建设的优秀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自觉担当治国理政、治党治军、内政外交的历史重任,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意义重大。
作为承担治国理政大任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为国家地方立规画圆、颁布规章、发布政令,还是制定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措施、实施社会治理行动方案,都要树立善治思维,既为治国理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治党治军、内政外交提供良法治理体系,又要善于运用行业规章、企业章程、乡规民约、家训家教等社会“软法”动员社会力量、疏导社会心理、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冲突、处理社会矛盾、保障人民权益、增进社会和谐。
法治方式则是指社会主体以法治思维为先导,以法律规定为依据,遵循和运用法律程序处理和解决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以及社会组织内部事务、公民个人事务的方式方法。它要求社会主体处理既定事务的目的具有合理性、合规性与合法性;适用的法律法规章程公约具有合宪性、权威性、准确性和效力性;运用的规则程序具有规范性、协调性和可救济性;效果评价具有预期性、可测度性和引领性。
六:如何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根据《决定》的部署,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重点是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重视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会比较缺乏法治传统,一些领导干部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因此,必须重视法治思维的养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着力提高法治素养。一要牢固树立法治信念。党员干部要从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怀有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2、要加强法治学习培训。
在法治已确定为党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如果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有的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知道,怎么能当好领导?怎么能保证不出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仅要学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学法的原则、原理,学法的价值、精神。通过学习,知道法律授予了什么权力,这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权力行使的原则、程序是什么,不依法行使权力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等,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要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把宪法法律列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帮助广大干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同时,要坚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3、要高度重视法治实践。
法治思维的养成特别是法治能力的提高,关键靠实践。各级领导干部在领导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一定要扑下身子、躬身实践,凡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第一原则就是按法律办事,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同时,要深入法治工作第一线,注意剖释个案,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从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是要做到以下哪些方面
一要当好学法的表率。
学法是守法用法的基础。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注重学法,不仅要学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学法的原则、原理,学法的价值、精神。通过学习,了解法律授予了什么权力,这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权力行使的原则、程序是什么,不依法行使将承担什么责任等。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必须把法治教育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帮助受训学员切实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
二要领会好宪法要义。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决定》强调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法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所以领导干部要更多地读宪法、懂宪法,将宪法规定转化为工作能力,将宪法精神转化为工作习惯。
三要强化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领导干部要在纷繁复杂的工作事务中有所超脱,应当化繁为简,即以法治理念把握复杂的利益关系,找出明确的权利义务主体及其之间的法律关系,结合实际形势作出符合法律规定与社会效果的科学决策。
四要注重法治实践。
法治思维的养成特别是法治能力的提升,关键靠实践。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工作中,必须扑下身子,躬身实践。凡是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务必按法律办事,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法治精神,同时要深入法治工作第一线,善于剖麻雀、析个案,注意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从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要遵法守法。
总书记强调,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中央怎么做,上层怎么做,领导干部怎么做,全党都在看。如果领导干部对待法律是“说一套做一套”,那么下级以及群众对待法律也将阳奉阴违,久而久之法律权威就会丧失殆尽,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就会落空,领导权威也将在此过程中不复存在。
六要认真对待监督。
从很大程度上讲,衡量领导干部法治水平的基本标准是如何对待监督。美国法学家富勒将道德分为“内在道德”与“外在道德”两个方面,其中的“外在道德”指的是法律制度规范约束引导下形成的习惯行为。毋庸置疑,这种外在的道德约束与内在道德的最大区别是监督的力量。法律不同于道德,前者是刚性的、强制的、明确的、外在的,后者是柔性的、自觉的、模糊的、内化的。所以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要害在于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以及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专门监督、党内监督、公民监督、社会监督等,用外在监督促进内在遵守法律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八: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什么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
习在《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习的这一讲话,对于建设法治中国、推进依法办事、真正实现我们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九: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1、 注重法律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2、提倡外部监督,尊重外部约束。
3、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使相关法律更加清晰明了,给领导干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会更有利于领导干部来学习法律,从而明确自己的权与责,依法行政,在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思维来做价值判断。
十:如何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一)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定势。
(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教育,充实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知识储备。
(三)领导干部要不断提升法律思维运用能力,丰富法治思维实践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