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的特点

一:政府采购的特点和原则是什么?

政府采购有以下特点:(1)资金来源的公共性。(2)采购目的的非盈利性。(3)采购管理的公开性。4)采购范围的广泛性。。(5)采购的数额巨大。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什么是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有哪些基本特征

政府采购基本特征:一是资金来源的公共性。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需要由财政偿还的公共借款,其最终来源为纳税人的税收和政府公共服务收费。二是采购主体的特定性。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三是采购活动的非商业性。政府采购不以盈利为目的,也不是为卖而买,而是通过买为政府部门提供消费品或向社会提供公共利益。四是采购对象的广泛性。政府采购的对象既可以是标准产品,也可以是非标准产品;既可以是有形产品,也可以是无形产品;既可以是价值低的产品,也可以是价值高的产品;既可以是军用产品,也可以是民用产品。为了便于管理和统计,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按性质将政府采购对象分为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五是政策性。政府采购的主体在采购时不能体现个人偏好,必须遵循国家政策的要求,包括最大限度地节约支出,购买本国产品等。六是规范性。政府采购要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根据不同的采购规模、采购对象及采购时间要求等,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每项活动都要规范运作,体现公开、竞争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七是影响力大。相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政府的购买力巨大,在很多国家,政府采购的金额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以及公众的生活环境都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

三:政府采购主要具有哪些特点

政府采购有以下特点:

一是采购主体的特定性,政府采购主体一般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我国主权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是采购资金的公共性,政府采购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即由纳税人交纳的税款所形成的财政资金;

三是采购程序的法定性,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和步骤都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有严格的限定性;

四是采购目的的公益性,政府采购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特点是什么??

中国政府采购网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五:什么是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制度就是约束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运用市场竞争机制 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实现公共职能的制度。政府采购法的宗旨和功能,是以法律方式 强制地为国家机关和公共机构的采购行为引入市场竞争。市场竞争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灵魂 和内在精神。竞争的有效、竞争的成本、竞争的效果、竞争的平等和竞争的保障,是进行 当代政府采购制度设计的基本依据。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入政府采购的决定性因素,是将物有所值原则确定为政府采购制 度的第一目标。除了经济效益目标以外,政府采购还有经济的、社会的和环境的目标,例 如竞争政策、景气政策、劳工政策、工业结构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但是如果后面这些政 策目标与物有所值的第一目标发生冲突,就应当让位,这是当代政府采购不同于传统制度 的关键之点。

竞争采购方式的引入和当代政府采购制度的确立,极大地改变着传统政府财政支出和 消费的功能、制度和观念。传统的政府采购有许多缺陷。关于商业计算的大手大脚和浪费 纳税人资金只是不良采购的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有滋长政府机关的官僚作风和官员腐败。 占有经济市场和国际贸易巨大份额的政府采购,因为巨大腐败和缺乏效率,恶化了市场竞 争环境,障碍了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延缓了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进程。造成不良政府采购 的原因之一,在于政府采购的独占性质并因此可以免于竞争压力。但是国家也需要效率, 国家的花费需要最低的成本,这是来自纳税人的利益要求。出路就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是采购合同授予的竞争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将公开的招标作为原 则性的合同授予方式。根据采购需求和市场供应状况,还可以有其他的合同授予制度,例 如像选择性招标、限制性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因为后面这些授予合同方式的竞 争依此递减,所以使用的限制条件就越来越严格。合同授予程序的竞争性越强,越能体现 当代政府采购制度的本质要求。

参考资料:dycg.dongying.gov.cn/news/news.asp?ArticleID=341

六:B2G的政府采购特点有哪些

(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制度是一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公开透明的采购制度。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政府采购一般资金节约率为10%以上。 (二)强化宏观调控。发挥政府在过敏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推进保护国内产业、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等政策的实施需要制定政府采购法。 (三)活跃市场经济。政府采购活跃市场经济主要表现在: 1. 政府采购使政府正常运转需要的货物、需建的工程和服务,由政府自产、自建、自管转为全方位面向市场开放,极大的活跃市场经济; 2. 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促使企业按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等,也促使市场经济的活跃。 3. 政府宏观调控,加大投资,促进内需,大多通过政府采购渠道来进行。大量的政府采购行为使市场经济更加活跃。 (四)推进反腐倡廉。行政腐败是制约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治理行政腐败不仅需要运用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而且需要从经济源头加以杜绝。大量的案例表明,政府购买过程中的钱权交易是滋生行政腐败的主要形式,因此,在实现政府采购市场体制化与公开化的基础上,通过政府采购政策,可以杜绝政府采购主体的行为规范,有效地、及时地铲除行政腐败的幼苗。 (五)保护民族产业。在政府采购市场中适度保护民族产业是发展中国家在对外开放过程中的必要措施,根据WTO的规定,我国的进口关税水平,已降到极限,因此政府采购已成为重要的非关税壁垒之一。按照国际惯例,我们完全可以凭借国家安全、经济欠发达等理由为依据,制定一些具有保护民族产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的国内配套政策,在国际贸易中,这是保护本国政府采购市场,保护民族产业的一个合理、合法手段。

七:政府采购的优点和缺点?还要举例说明!

竞争性谈判作为一种独立的采购方式,已经被各地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项目中,这种方式是除招标方式之外最能体现采购竞争性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公平性原则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所确认的、各国普遍采用的方式。下面以“政府采购”为基础,就以上观点进行说明: 竞争性谈判概念与含义 在采购项目中的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的条件达成双方满意协议的过程。因此,竞争性谈判就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确定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招标方式。从中可以看出,以下几个环节构成了竞争性谈判的要素: 1.谈判主体:必须是在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方,即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含集中采购机构); 2.组织者:须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组织; 3.参与者:必须有多家供应商参与(通常不少于三家); 4.过程:实施的过程是必须要通过谈判进行; 5.结果:在谈判的基础上,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中确定出成交供应商。 适用条件 竞争性谈判的使用条件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适用的范围、二是适用的情形。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的条件: 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采购的对象主要是指货物或者服务; 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情形:只适用四种情形,当出现其中任何一种情形时,法律允许不再使用公开锭标采购方式,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来采购。 这些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有三种情况: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二是招标后有效投标供应商没有达到法定的三家以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达到了三家以上,但其中合格者不足三家的;三是再进行重新招标也不会有结果且重新招标不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主要是指由于采购对象的技术含量和特殊性质所决定,采购人不能确定有关货物的详细规格,或者不能确定服务的具体要求的,如软件系统的开发与设计。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由于公开招标采购周期较长,当采购人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正当情况)急需采购时,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规定程序得到所需货物和服务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对象独特而又复杂,以前不曾采购过且很少有成本信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性质特点 竞争性谈判实质是在“竞价谈判”为主,的同时敲定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的过程。也就是说: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分别进行多轮讨价还价,同时就货物的制造厂商、品牌、技术规格以及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交易条件、其它相关条款等合同要素达成共识的艺术。谈判要求谈判人要综合运用判断、谋略和相关常识。因此,竞争性谈判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方案的细节进行面对面的商谈,而不仅仅是交换采购文件。 与招标采购的对象的特点相比,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对象特点具有较明显的极端性:一方面,采购对象具有特别的设计者或者特殊的竞争状况,此种情况下很少能形成市场竞争,价格也不能确定,因此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对采购对象的制造、供应、服务的成本存在不同的估价,从而不可避免地要采用谈判方法;另一方面,采购对象过于通用、通常,市场竞争过于成熟,甚至趋近于老化,并且采购对象成品化、模式化,这种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对象没有更多的对比、评选的内容,而只是通过谈判使价格、服务等要素更为理想。物流哪种情况,在多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况下,采用竞争的方式,通过多轮谈判报价,对各种采购因素及内容细节在谈判过程中均可以充分分析......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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