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哪些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伐生活会。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为什么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
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可以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三:军队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1)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2)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四:党内生活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三会一课制度
党内选举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登记检查制度
汇报报告制度
领导人员谈话制度
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缴纳党费制度
党员监督制度
支部各岗的岗位职责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历史
1929年召开的古田会议,应被视为民主生活会的初步实践。古田会议决议强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性,认为“党内批评是坚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的武器”;要求开展正确的党内批评解决各种错误思想,包括“发动地方党对红军党的批评和群众政权机关对红军的批评,以影响红军的党和红军的官兵”。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中央总结过去犯错误的教训,一再强调发展党内民主。1938年10月,毛泽东在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必须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使党懂得什么是民主生活,什么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的关系,并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样才能做到:一方面,确实扩大党内的民主生活;又一方面,不至于走到极端民主化,走到破坏纪律的自由放任主义。”1941年,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强调加强组织纪律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增强党性。延安整风运动可以说是党的民主生活的成功实践。整风的方法步骤是在阅读文件基础上,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认识,增强党性,改进工作。毛泽东提出了“惩前毖后”和“治病救人”的方针,意思是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和批判,以使后来的工作做得好些。揭发错误的目的,不是为了把人整死,而是像医生那样救人。经过整风,全党同志实现了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统一,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创造了重要条件。
六:如何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先进和纯洁性重要保障,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内在需要。完善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要工作内容。但是,笔者了解到,在一些地方,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甚至有的党组织常年不开展组织生活,一些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学习上松懈、思想上动摇、作风上懒散、行为上失范甚至贪腐堕落。这说到底,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
再严的纪律、再好的制度,不落实就会“落空”。组织生活制度,不能当稻草人成为“摆设”,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墙面上、文字上,必须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在制度执行和落实上不打折、不变通,不找任何借口不组织、不参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组织生活制度之所以会被“架空”、“落空”,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上滑了坡,错误地认为抓党建、过组织生活是软任务,只有抓好经济、推动发展等才是硬指标。殊不知,思想上缺了“钙”、出了问题,行动上、行为上不可能不偏离正轨、不迷失方向。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必须首先从提高思想认识开始,各级各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党内生活制度的重要性、严肃性、紧迫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增强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要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起码要在思想上不抵触、不麻痹、不松懈。
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不可能有积极的工作状态。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尤其要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支部书记要切实尊重支委的民主权力,善纳群言,鼓励、启发支委积极参与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承担起主要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始终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善于发现和大胆纠正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把组织制度落实到实处。支部委员要自觉以队伍建设和班子团结为重,以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履行党员义务为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不当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局外人”。对于履职尽责不到位、落实制度不到位的,要严肃严厉问责,绝不迁就,绝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和无底线的“纪律涣散”。
没有监督,就没有落实。监督引导有力,组织生活才能有序有效。对基层活动开展情况不掌握、不评判,必然会使活动流于形式、制度形同虚设。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必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一要强化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调阅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等行为要严肃处理、严厉惩戒。二要强化互相监督。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党员干部之间、支部成员之间,要坚持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与自我监督,对一些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提醒、相互告诫,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不游离于组织之外。三要强化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支部委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基层群众对党员队伍、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公开有关政策和制度,采取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方法,把检验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成效的“尺子”交给群众,让群众来打分、作评判,从而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不落实,就会“落空”。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各级各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学会弹钢琴,奏好协奏曲,同心协力、统筹兼顾,和衷共济,注重解决问题,注重常态长效,注重形式运用,从而真正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发挥好制度的应有作用。
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有什么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组织(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这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健全和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决议的贯福执行,具有重要作用。
1.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党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采取党小组或党支部生活会形式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是一年一次,召开的时间均按支部或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
2.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会议内容。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民主生活会针对班子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进行检查、总结,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3.遵守制度,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对党内各项制度意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时,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八:什么是党内生活制度
党内生活制度包括: 一、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民主决策是党的领导活动的核心。党组织和领导成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搞好民主决策。
(一)决策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重要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意见和措施。
2、发展规划、工作部署、重要财物的安排使用以及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
3、党的建设及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奖惩等。
4、有关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及其他需经集体讨论决策的重要事宜。
(二)决策形式
1、决策形式一般采用会议的方式。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组成员均应出席。有特殊原因须请假。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开会。
3、会议召开前,将会议时间、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4、党组主要负责人事先要与各领导成员通气,各成员拟请集体讨论决策的问题,应在召开会议前与主要负责同志取得联系,以便安排。
(三)决策方法
1、决策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按分工拟制好实施方案,然后在会上集体研究、审查、作出决议。
2、会议讨论时,每个成员都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都应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方案和建议,充分进行酝酿、协商和讨论。对不同意见,要认真考虑。讨论要做到“三不”即: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的否定少数人的意见。
3、决策时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获得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票数相等时,应暂缓作出决议,待意见取得一致时,再行决议。如一时先法取得一致,可请上级党委给予裁决。
4、做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并注意保密。
5、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形成的决定。
6、凡会上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否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作出的决定尚未公开的)均要严守纪律,不准任意外传、泄露。
(四)执行和反馈
1、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会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党组成员要按分工明确职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处理问题不等、不推、不拖,敢于负责。
3、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各成员汇报工作,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有关措施。
4、书记或其他成员个人对没有经过讨论的重大问题,一般不能随意拍板。临时处置问题,应及时向组织汇报。
5、成员要互相尊重并全力支持书记的工作,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团结。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有效形式。因此国土资源局党支部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召开次数。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余下全文>>
九:如何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党的建设
所谓“三会一课”,就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这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事实证明,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好的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就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得好。反之,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内民主渠道不畅通,党组织就缺乏生机和活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难以充分发挥。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基层组织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这是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然而,经从不同方面了解到,在现实工作中,一些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得不是很好,甚至存在“空转”现象。往往会有以下情况出现:一是组织生活不正常。三会一课作为制度,一般来说,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月必须召开一至两次,党课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但一些基层党组织事实上未按要求次数开展活动,往往闲时活动,忙时不动,或者上级党组织有布置就活动,没有布置就不活动。二是“三会一课”组织活动没有正常开展,却善于“用水救火”应付检查,即有关检查来了,立即弄虚作假在台帐上做文章,作假记录。三是即使多少搞了一些“三会一课”活动,但总是学学文件、念念报纸,很少有新的“招法”,或者把“三会一课”变成“总结布置工作式”、“被动组织学习式”、“照本宣科讲课式”,形式呆板,效果很不好。四是民主生活会上说工作多、谈思想少;说成绩多、谈问题少;说自己多、批评别人少。“自我批评谈情况,批评别人谈希望”的现象较多,出现了你好、我好、大家好这样一种不正常的“平和”景象。五是民主渠道不畅,少数党支书或党小组组长在会上搞“一言堂”,会前征求党员意见少,会上党员发表意见少,缺乏思想交流与沟通。六是党课教育缺乏针对性、计划性、系统性,感染力不强,部分党课观念落后,知识陈旧,对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增强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的效果不明显。
之所以产生上述现象,其一是从党支书或党小组长到普通党员,部分同志对党务工作产生了“务虚”化的认识,认为党组织只对行政管理工作起“敲边鼓”的作用,因此对党务工作和党内开展的各项活动缺乏兴趣,认为只要行政管理工作搞起走,党组织活动意义不大,当然“三会一课”坚持不坚持也就无所谓。其二是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些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制度的作用和意义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认为“三会一课”无非是发展发展党员、开开会、学习学习政治而已,因此个别党员对支部“三会一课”漠不关心,不积极参加,更不主动参加和用心参加,不严格要求自己,组织纪律性差。其三是一些党支书或党小组长对国家大政方针、时势分析把握不准,缺乏理论功底,同时不懂党务,不会业务,缺乏政治敏锐性、事业责任心和应有的工作热情,也缺乏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加之基层组织多数党务工作者是兼职,由于“主职”工作太多,因而容易不重视“三会一课”工作,往往忽视“三会一课”活动的正常开展。其四是由于“三会一课”长期形式单一,内容呆板,不能激发起党员参与的兴趣,导致党员参与“三会一课”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其五是一些组织碍于情面,瞻前顾后,对党员纪律要求不严,对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力,甚至采取纵容态度,导致部分党员组织纪律性不强,参加活动不认真不热情。其六是上级组织检查行政工作多,过问支部工作少,即使过问支部工作也仅限于看看台帐、翻翻资料、听听汇报,很少直接去参加支部的“三会一课”,并从支部开展实际活动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甚至有的党组织对下级组织“三会一......余下全文>>
十: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哪些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