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和小孩抚养协议
不会的。我是婚姻登记员,离婚也见了不少。你最好把你给他们的钱写清楚,免得日后有争议。你的协议书一要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二要声明婚生子某某人归男方抚养,一切费用由男方承担,女方有无探视小孩权利,大多数肯定有的,你要商量好次数。三的话就是婚姻存续期间有无共同财产以及分配,四是婚姻存续期间有无债权债务。证领了后她不让迁,你可以起诉的。因为声明了孩子归你。
纯属手机码字。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二:离婚子女抚养协议的注意事项
1、子女的抚养费包括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2、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最高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4、关于抚养费的变更条款: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离婚协议书 子女抚养权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协议人:某某,女 ,××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某某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4、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5、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 元人民币。
6、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7、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六、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四:离婚后私下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不同意,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请采纳。
五: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上判定的依据
婚姻法规定:离婚中关于子女监护权的判决是——子女在双方的哪一方生活、生长有利就判定给哪一方的原则; 从上述文字中可以看出孩子在母亲这里生活很适合!你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生活来源、且又是女儿比较方便抚养;
男方就显得逊色些没有固定工作、肯定生活来源就不稳定!网恋吗...不说道德问题但至少属于对家庭没有责任感!不负责任!所以希望你能够在掌握一些其互证据。法院会将孩子判给你的!!!
六:离婚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二)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浮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四)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二、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 (一)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七:协议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愿随另一方生活,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八: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九:离婚的程序,以及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1、为了不伤害孩子的情感,希望你们和平解决抚养权问题,即便闹到了法庭,也不要把情绪带给孩子。毕竟你们争夺孩子抚养权就是为了让孩子能获得幸福。
2、孩子抚养权的争夺,说白了就是证明自己有能力而对方没有能力或者不合适、不称职。
(1)法律在判抚养权的时候,一般比较倾向给母亲抚养。除非有证明母亲有严重过失、不称职、无能力抚养表现。
(2)父亲“常在外赌博”,可以暂时看做父亲有赌博嗜好,女方只要提供有效证据、第三方证词等。这对青少年抚养是有负面影响的。法院会慎重考虑。
(3)男女双方都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所以在经济能力上,两方相当。
(4)怀孕和哺乳期是不允许离婚的。但是过了哺乳期并不是说女方没有优势。
从我个人角度来看:如果描述得情况基本属实,没有描述者的个人倾向。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十: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都想共同抚养,协议该怎么写?
您好:
既然是协议离婚那么协议自然遵循男女双方的意思,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
1、孩子是否必须归另一方?
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抚养费该怎么支付,支付多少?
这个可以自由协商,但是法律也做出了规定(在协商不成时法院判决的依据):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若日后抚养权变更归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原来的抚养方支付抚养费?
自然可以,抚养子女、支付给子女抚养费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
4、这点是否可以在协议中体现?
离婚协议自然是越明确越可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建议请当地律师起早协议。
5、是否可以共同抚养?
您指的共同抚养是什么?是抚养费上的共同还是抚养行为的共同?
“抚养费上的共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求,“抚养行为的共同”法律尚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
亥议您详细参考《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上内容所涉及的法条都出自于该意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