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

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想融资怎样做

一、融资模式分类

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开发性金融、公积金贷款、债券、股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PPP等模式。按照融资方式与特点,可分为四大模式:

(一)贷款融资模式

包括开发性金融、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模式。这类模式是通过向不同金融机构或者主体申请贷款融资获得棚户区项目资金。

1.商业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模式是指棚户区项目承建企业或项目公司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融资模式。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数额大和周期长等特点,商业银行发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在承贷主体范围、贷款品种、自有资金比例、担保方式、贷款期限、合法手续认定方面与一般商业性贷款有所不同。

商业银行贷款模式的运作包括四个主要环节:(1)项目公司或者承建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2)商业银行对项目和企业进行审查评估,如该项目是否四证齐全、抵押物是否充足、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贷款条件、项目是否满足国家政策等。(3)商业银行决定贷款后与项目公司或承建企业签订贷款合同,确定贷款利率、期限、还款计划、抵押方式并向商业银行以发放贷款形式向企业融资。(4)承建企业将资金用于棚户区开发,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分期还款或者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本付息。

商业银行贷款模式的优势在于融资环节较少、程序简单;对融资企业和项目公司资质要求比发行债券低。其劣势是融资成本较高、对项目资本金要求严格、要求棚改自身商业价值高。

2.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模式是扩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和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的融资模式。2010年8月,国家公布第一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和试点项目,其中包括北京、重庆等28个城市,133个保障房项目,贷款额度约500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15个,贷款金额54.8亿元。金额较大的有乌鲁木齐5个棚户区项目合计公积金贷款25亿元、济南中大南片区棚户区项目公积金贷款10亿元,唐山危改项目13亿元和运城棚户区项目公积金贷款6亿元。第二批试点新增64个试点城市,全国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城市扩大到93个。

公积金贷款的运作模式与商业银行模式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自行发放贷款,只是提供贷款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贷款给承建企业。贷款利率、期限、抵押方式与普通的商业银行贷款基本一致。

(二)债务工具直接融资模式

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资产支持票据等融资模式。直接债务融资模式由承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发行各类融资债务工具来获得资金。融资企业和出资人通过债务工具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关系到期后融资企业向出资人支付本息。

1.债券融资模式

债券融资是指由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授权代理机构,发行各类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融资模式。棚户区项目融资运用的主要有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2014年5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选择试点尝试发行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但这种新型债券品种目前仍处于试点和筹备阶段,尚未发行一例。

公司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的融资模式相类似。以公司债为例。公司债发行主要参与方为发行人、承销商和中介服务机构。发行人一般是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负责办理募投项目的手续、准备和完善各项上报材料。主承销商为发行人确定的证券公司,负责发行方案的设计、组建承销团、制作上报材料和向投资者推介销售债券。公司债发行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律师事务对发债的各项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及债券情况进行评级。公司债融资模式的操作包括发行准备、申请与核准、债券发售......余下全文>>

二:棚户区改造算不算房地产开发贷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中称,棚户区改造将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其中提到国开行及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比照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的有关规定给予信贷支持。此外,棚户区改造还将引进社会资金。通知称,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和运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研究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棚户区改造融资体系。无论如何,棚户区改造的资金贷款跟房地产商的地产开发贷款是不同的。

三:棚户区改造怎么办理银行贷款

那东西去银行抵押

四:棚户区改造项目能做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吗 5分

留个联系吧 兄弟 我是做这行的

五:棚户区改造项目与政府签订好回购协议,有银行能贷款吗?

申请贷款时,贷款人需要准备资料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3、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4、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重庆棚户区改造项目: 申请国开行贷款的具体手续有哪些?哪些材料是必须准备的?

项目应该有四项审批齐全。附带项目申请报告(发改委审核的 那种,乙级资质以上机构编制的)

一般支持拆迁安置为主体,商业开发支持力度逐步减弱,一般可以支持商业开发占总投资的30%-50%,是因为商业开发的收益要作为还款的来源。一个原则是不支持商业房地产开发。

就地安置,问题未描述清楚,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及签订的协议来确定,老百姓接受了才可以。一般标准是1:1.2的安置面积。产权对换和货币补偿方式可以混合进行。

土地出让收入的问题,属于当地国土及财政的要求,如果农业土地还是需要建设用地使用指标的,免交的背景是这个区块政府很难搞,否则政府会考虑自己进行一级开发,然后招拍挂,第三个问题跟国开关系不密切,属于国土系列的问题。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七:国开行棚改贷款房产开发商申请条件

7月29日,银监会宣布为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近日已批准国家开发银行住宅金融事业部开业,批准其业务范围为办理纳入全国棚户区改造规划的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贷款业务等,能够有效缓解棚户区改造相关工程建设的资金瓶颈制约。

任兴洲表示,今年以来国开行支持力度大幅度的增加,非常受地方欢迎。但是总体上来讲,由于棚改的量比较大,而且相对集中的整治这个棚户区,资金问题还是比较棘手的问题。“因为国开行的资金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贷款,这样和地方总体的经济发展、地方债务情况,还有未来的偿债能力,都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

任兴洲还指出,“怎么解决地方棚改中的资金问题,还有比较困难的农垦区、国有林区、国有工矿区,棚改怎么进行,资金怎么样解决,地方上也提出还要更加拓宽它的渠道,这是一个问题。”

棚改过程中第二个提的比较多的问题是拆迁问题。“有个别人在拆迁过程中提出过多的要求,拆迁就比较困难,我们所说的叫钉子户,就是难拆的家庭,会影响整个工期。已经搬出去的等着拆迁的人很长时间回不来,安置不了。”

任兴洲指出,“可以法律介入,法律怎么适度的介入,既要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又要保证提出特别不合理的要求的人怎么解决,另外我们怎么及时的推进这个棚改,这些地方也是很困惑的。”

棚改过程中第三个问题是后续管理问题。大规模的棚改社区,若干年后面临着维修问题,维修资金又将成为地方的重担,任兴洲还指出,“怎么加强社会管理,给他们稳定的居住环境,还给他们一定的生活条件,比如说平价商店、平价药店,也是很重要的问题。”

任兴洲表示,如何提高工作效率也是棚改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要求证件齐全才能开工,但是有的时候办完证照时间往后推了,我们如何提高效率,把这个时间尽量往前提,把工作做细,比如我现在就开始考虑明年棚改项目的前期工作,就是尽量提高它的工作效率。”

八:我现在想买房,看了一个小区说是棚户区改造项目,5年以后才能拿到房产证~而且还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 50分

到房产局去落实一下该房产的真实性

九:关于贵州省棚户区改造有哪些优惠政策??

黔建保发〔2010〕281号

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订)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切实改善我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尤其是国有困难企业棚户区职工住房条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供水、排污等生活设施不健全,灾害隐患大,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实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有利于顺利推进企业破产改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住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带动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推进平安社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和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积极开展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困难。

二、明确工作责任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是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做到政策到位、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监管到位和分配公平,确保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编制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棚户区改造成功经验。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及省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和协助所属国有企业做好棚户区职工住房情况的摸底调查和项目申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协助各地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和项目申报工作。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财税支持政策,协助各地做好棚户区改造资金筹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和协助各地积极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国有工矿企业要做好棚户区改造的拆迁、安置、建设等工作,依法落实建设用地,积极筹集资金,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扎实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落实优惠政策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对国有困难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给予积极帮助和支持。

(一)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应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约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项目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余下全文>>

十:改造安置补偿方案应该怎样制定

您好! 吉安县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居民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赣府厅发[2010]20号)及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府发[2010]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棚改是一项以改善棚户区居民生活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和谐发展新吉安、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的重大民生工程,同时,也是县委、县政府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通过棚改,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得到落实,确保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确保我县城区整体环境质量得到提高,确保城市品位得到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县政府为棚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把棚改工作纳入年度城建重点工程,按照全县联动、部门协同、各负其责的要求,统筹组织实施。在具体操作中,坚持以市场运作和商业性开发为主,多渠道、多形式筹措改造资金,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棚改的积极性。 2、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棚改要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坚持集约和节约用地,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因地制宜”的要求,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分步实施。在推进时序上坚持先规划后改造、先补偿安置后拆迁、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 3、坚持棚改与完善城市功能相结合的原则。城市棚改中,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注重优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公共绿地,改善人居环境。 4、坚持棚改与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棚改拆迁政策与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政策相结合的原则。棚改既要体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又要坚持新老政策的有机衔接,确保拆迁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要根据棚改各地段的实际情况,按照“搬得出、安得下、稳得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建设方案。“自求平衡”,一是力求棚改项目的自身平衡,通过项目实施主体的市场化运作和政府政策扶持,力求实现既改善民生,又不增加政府负担的目标。二是通过拆迁补偿和安置房价的合理确定,力求实现项目实施主体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6、坚持以产权调换为主、货币补偿为辅和就地回迁为主、异地安置为辅相结合的原则。给被拆迁人提供选择自由,妥善安置好被拆迁人,确保还利于民,让群众得到实惠。 7、坚持以人为本与依法拆迁相结合的原则。棚改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棚改的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棚改范围 城市棚户区是指在国有土地上集中建设的房屋结构简单、使用功能不全、建筑密度不大、基础设施差的人口密集居住区。我县符合上述条件的区域均属棚户区改造范围,具体范围由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改造目标 从2009年起,用三年时间完成我县6.798万平方米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解决1242户、4千余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2......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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