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来源

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想融资怎样做

一、融资模式分类

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开发性金融、公积金贷款、债券、股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PPP等模式。按照融资方式与特点,可分为四大模式:

(一)贷款融资模式

包括开发性金融、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模式。这类模式是通过向不同金融机构或者主体申请贷款融资获得棚户区项目资金。

1.商业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模式是指棚户区项目承建企业或项目公司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融资模式。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数额大和周期长等特点,商业银行发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在承贷主体范围、贷款品种、自有资金比例、担保方式、贷款期限、合法手续认定方面与一般商业性贷款有所不同。

商业银行贷款模式的运作包括四个主要环节:(1)项目公司或者承建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2)商业银行对项目和企业进行审查评估,如该项目是否四证齐全、抵押物是否充足、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贷款条件、项目是否满足国家政策等。(3)商业银行决定贷款后与项目公司或承建企业签订贷款合同,确定贷款利率、期限、还款计划、抵押方式并向商业银行以发放贷款形式向企业融资。(4)承建企业将资金用于棚户区开发,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分期还款或者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本付息。

商业银行贷款模式的优势在于融资环节较少、程序简单;对融资企业和项目公司资质要求比发行债券低。其劣势是融资成本较高、对项目资本金要求严格、要求棚改自身商业价值高。

2.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模式是扩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和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的融资模式。2010年8月,国家公布第一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和试点项目,其中包括北京、重庆等28个城市,133个保障房项目,贷款额度约500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15个,贷款金额54.8亿元。金额较大的有乌鲁木齐5个棚户区项目合计公积金贷款25亿元、济南中大南片区棚户区项目公积金贷款10亿元,唐山危改项目13亿元和运城棚户区项目公积金贷款6亿元。第二批试点新增64个试点城市,全国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城市扩大到93个。

公积金贷款的运作模式与商业银行模式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自行发放贷款,只是提供贷款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贷款给承建企业。贷款利率、期限、抵押方式与普通的商业银行贷款基本一致。

(二)债务工具直接融资模式

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资产支持票据等融资模式。直接债务融资模式由承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或者项目公司通过发行各类融资债务工具来获得资金。融资企业和出资人通过债务工具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关系到期后融资企业向出资人支付本息。

1.债券融资模式

债券融资是指由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授权代理机构,发行各类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融资模式。棚户区项目融资运用的主要有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2014年5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选择试点尝试发行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但这种新型债券品种目前仍处于试点和筹备阶段,尚未发行一例。

公司债、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的融资模式相类似。以公司债为例。公司债发行主要参与方为发行人、承销商和中介服务机构。发行人一般是承建企业或者项目公司,负责办理募投项目的手续、准备和完善各项上报材料。主承销商为发行人确定的证券公司,负责发行方案的设计、组建承销团、制作上报材料和向投资者推介销售债券。公司债发行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律师事务对发债的各项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及债券情况进行评级。公司债融资模式的操作包括发行准备、申请与核准、债券发售......余下全文>>

二:棚户区改造资金需要居民出资吗

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坚持个人出资,企业或政府补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的...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

三:国家对棚户区改造资金政策有哪些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在推进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防止借改造之名盲目大拆大建,《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严格界定改造范围。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和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严禁大拆大建。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安置补偿涉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 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各地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实施棚户区改造,既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又可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结合点。 为此,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在资金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中央采取适当方式,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中,按规定安排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此外,还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采取共建的方式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 在税费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信、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在土地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严禁将已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开发建设。 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就近安置为主;对异地建设的,应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域。

四:棚户区改造资金属于财政专项资金吗

政府宏观调控有四大目的: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平衡国际收支、增加就业。棚户区的改造应该是政府的民生社会方面的支出,不属于宏观调控。

五: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如何入账?

政府投入的具有专门或特定用途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六:全国棚户区改造共有多少资金扶持

这个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你应当查阅当地的通知,或咨询当地的住建局等主管部门。   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三、关于面积认定。 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七: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按什么分配

内部的秘密、哪个晓得、你晓得了我吃啥子、它就像个洋葱要层层剥皮、大洋葱到最后就是一个小洋葱了。

八: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开发商自筹资金,发包建筑工程是否可不公开招标?

按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必须公开招标。棚户区改造项目符合这个规定,应该是必须公开招标的。

九:财政部控制政府举债,对棚改购买服务有影响吗?

不会的。

财政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稳妥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多渠道筹集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按照“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适当补助”的原则,中央和省级财政根据各地区财政困难状况、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筹集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目前,市县可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财政资金来源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土地出让收入等。具体如何安排、安排多少,应当根据当地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总体需要、相关资金来源状况、政府资金需求、上级补助等因素,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市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市县预算安排有缺口,确需举借地方政府债务弥补的,可通过省级人民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

《通知》强调,要尽快制定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办法。按照国发〔2015〕37号文件规定,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的范围,严格限定在政府应当承担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市县财政部门应当尽快制定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办法,对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具体范围、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方式、购买程序、购买服务资金来源、购买服务资金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等作出规定。市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办法,公开择优选择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承接主体,并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协议。

《通知》还提出,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市县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县财政部门要及时跟踪和掌握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程,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方案具体实施和进展情况,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筹集进展情况等,按照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协议要求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做好购买服务资金安排,向提供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承接主体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需要。同时,要按照财政部规定,做好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信息公开工作。

十:骗取国家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补偿款定什么罪

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具体定罪不太好说这要看起诉方以何罪起诉了。套用一个名词叫做“诈骗政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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