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外运动俱乐部经营范围
1、组织等各类户外运动,如:登山、定向、户外拓展、攀岩、野营、溪谷运动、徒步穿越、探洞、漂流、郊游
2、销售相关产品、如:帐篷、背包、背囊、登山鞋、户外服装、运动眼镜、自驾休闲装备、帐篷、睡袋、防潮垫、野营装备、书籍等。
二:如何注册户外运动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
首先申请、工商审批、注册、税务登记、等等
三:户外俱乐部经营范围
1、组织等各类户外运动,如:登山、定向、户外拓展、攀岩、野营、溪谷运动、徒步穿越、探洞、漂流、郊游 2、销售相关产品、如:帐篷、背包、背囊、登山鞋、户外服装、运动眼镜、自驾休闲装备、帐篷、睡袋、防潮垫、野营装备、书籍等。
四:户外运动俱乐部的经营范围
应该加一些 会务 培训什么的就比较好的呢 能写多少就写多少 利大于弊的
五: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可以有组织俱乐部吗?
国内旅行社业务范围:
(一)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二)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三)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
旅行社成立俱乐部,要看俱乐部属于什么性质了。如果仅为自己公司客户和员工提供免费活动的话,直接成立一个部门就可以,很多公司和企业都有自己的俱乐部为其客户服务。
如果是盈利性组织,最好去工商部门注册,但是不必像旅行社一样,要缴纳60-120万的质保金。我就见过有旅行社门外挂着什么自驾游俱乐部的牌子的,经常举行自驾游活动。办公地点是门挨着门的。老板也是同一个。
值得吐槽的是,很多xx协会、驴友俱乐部、顶替着俱乐部的名称去组织出游活动,不必像旅行社一样缴纳一百多万的质保金,因此一出事故,基本都是找不到负责人了。
六:户外俱乐部与传统的旅行社的区别
1、名字上有区别
2、旅行社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底蕴,在中国可以追述到改革开放后,坑蒙拐骗、卖猪仔等是使其自以为豪的招式。户外旅游俱乐部,是户外运动演变出来畸形的产物,目前也有向老同志旅行社取经的趋势。
3、传统的旅行社一般是去名胜古迹,订当地ZF创造那个什么什么p。户外旅游俱乐部一般会去没开发或者半开发的地方,搞个野餐、吹吹口哨什么的,除了给当地留下部分垃圾和噪音外,其它的没什么了。当然他们或许会在当地买个土鸡,也不排除有现实版的偷菜行为。
当然也有户外旅游俱乐部组织高海拔攀登的,至于为什么还要叫旅游俱乐部。你懂的····
七:旅游公司经营范围
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在《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有明确规定的。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如果说《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旅行社的经营范围规定的比较概括和原则的话,《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则对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有明确的规定。
《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手续;(二)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三)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四)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
第五条规定:“国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二)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上述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了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是“为旅游者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而不是向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服务。因此,我们认为,认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包括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服务等内容的旅游服务是错误观点。
再次,旅行社收取游客的旅游费用中很大一部分被视为代收代支费用,该笔费用被用于支付住宿、交通、餐饮、游览和娱乐等费用,该笔费用不视为旅行社的业务收入。税务部门对该笔费用不征收营业税。这说明,国家财税部门都认定旅行社只是代收交通、住宿等费用,该费用不是旅行社的营业收入,因此要求旅行社对交通运输等旅行社非营业收入项目下的旅游活动承担法律责任显然是不对的。
最后,要求旅行社对旅游服务承担法律责任,实际是让旅行社充当了旅游活动中的“防火墙”的作用,等于是强制让旅行社对游客提供了一份无偿的无限额的保险。这严重违反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样明显加重了旅行社的法律责任,对旅行社来讲是不公平的。
八:旅游业的经营范围
你太棒了。。建议看看旅行社管理条例,新出台的,自今年5月1日施行。
关于旅饥社的定义:旅行社,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处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从定义上就可以明白了吧?
再详细点::
我国的旅行社分为 国际旅行社 和 国内旅行社 。
因为其类型不同,业务也有所不同
国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包括内容如下
1 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及港澳台通报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 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3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 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 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 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包括:
1 招徕、组织我国大陆地区游客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 游览 住宿 饮食 购物 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代购 代订 国内交通客票
3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 为其便利托运行李 领取行李等业务
4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地处边远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游客
参考资料:教材
九:旅游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你太棒了。。建议看看旅行社管理条例,新出台的,自今年5月1日施行。
关于旅行社的定义:旅行社,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处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从定义上就可以明白了吧?
再详细点::
我国的旅行社分为 国际旅行社 和 国内旅行社 。
因为其类型不同,业务也有所不同
国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包括内容如下
1 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及港澳台通报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 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3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 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 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 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包括:
1 招徕、组织我国大陆地区游客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 游览 住宿 饮食 购物 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代购 代订 国内交通客票
3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 为其便利托运行李 领取行李等业务
4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地处边远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游客
十: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包括内容如下:
1
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2
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及港澳台通报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3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
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 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
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1
招徕、组织我国大陆地区游客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 游览 住宿 饮食 购物 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代购 代订
国内交通客票。
3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地处边远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游客。
4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
为其便利托运行李 领取行李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