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授权委托书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是什么

这是开发商五证两书里面的一个

五证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唬用地规划许可证

两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质量说明书。

二:本人有土地证,没有委托书。别人到规划建设局。可直接办理《建筑规划许可证》是否合符法律程序?谢谢。

我不是专业的 但我是搞建筑的

土地现在都有限制的

比如有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农业用地 等等

你光有激地证 不一定就可以盖房子

当然你也可以盖 但是是违法的 属于私建滥建

个人理解 谢谢

三: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交材料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四:规划局出具蓝线图需要拿回来做厂区设计图 请问这个设计有什么要求么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报建流程及所需资料一览表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函厂 4、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城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建设工程测量队

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资计划(复印件加盖公章)

7、总平面规划图(原件)

8、现场照片

二、申请建筑工程单体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局

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

2、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4、1/2000或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况地形图(一式两份)

5、本年度有效的计划投资批文(复印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的立案资料(规划局)

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3、历次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历次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及附图(复印件);

5、规划设计条件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7、绘制在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

8、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蓝图(两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以上均一式四份);

9、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10、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四、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

1、申请表(原件)2份

2、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

4、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6、有效的规划批准文件及有关图纸(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7、历史用地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8、历史用地界址与申请界址套图结果(原件)2份:国土局测绘所

9、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核准项目的批复或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建设资金证明(原件)

11、已描绘用地界址红线、贴附界址点坐标列表的蓝晒地籍图(原件)4份:(国土局测绘所办理套图业务)

12、坐标点电子文档:根据规划局用地红线图所示坐标点编制

五、消防专业审核:消防局

1、建筑消防审核申请报告(原件)

2、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原件)2份

3、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5、市规划部门核发的设计要点、关于报审方案的历次复文(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6、报建的建筑设计图纸平、立、剖面图一套及消防说明(原件)

注:届时消防审核单位会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

六、卫生防疫专业审核: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申请表(原件)

2、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申请报告(原件)

3、规划局审批文件及[地形图、建筑红线图、四置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筑设计蓝图(......余下全文>>

五:乌鲁木齐市规划局规划条件手续怎么办理?都需要什么资料啊?具体步骤是什么啊? 5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

申请材料:1、行政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意见;

7、《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

8、计划部门的批复意见;

9、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预审报告表》或土地出让合同;

10、可行性研究报告;

11、有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地形图(规划技术服务中心盖章,地形图原则上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

12、用地平面布置图;

13、与送审文本及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许可程序:受理、现场勘查、材料初审、上报审核、发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申请材料:1、行政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人代表证明;

4、授权委托书;5、代理人身份证;6、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意见;

7、计划部门的批复意见;8、国有土地使用证件复印件(验明原件);

9、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明原件);11、改建项目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验明原件);

12、有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地形图(规划技术服务中心盖章,地形图原则上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

13、批准的有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建筑方案及建筑施工图纸(两套);

14、高层建筑的日照分析(胶南市勘查测绘院审核);

15、《配套绿化许可证》(非生产性项目);

16、设计单位出具的住宅建设项目户型结构比例证明书、建设单位出具的保证书;

17、重新修改的施工图须提交前一次审查意见;

18、与送审文本及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许可程序:同上

六:个人委托其他公司 办理建设项目规划 委托书 应该怎么写 20分

这个你得花钱找找

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办理流程

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交材料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当地城建部门就可以办理,但有不少部门要盖章,比如国土、规划、发改等部门。

九: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交材料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找哪个部门办理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在当地县城或市区的城乡建设规划局申请办理的。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 use permit)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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