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委托其他公司 办理建设项目规划 委托书 应该怎么写 20分
这个你得花钱找找
二:委托别的单位给予图纸设计,怎么写委托书?
不详细说明图纸的耽途与内容 我想没人可以很详细的回答 至少说明是 机械零件 城市规划 还是 居室装修嘛
三:本人有土地证,没有委托书。别人到规划建设局。可直接办理《建筑规划许可证》是否合符法律程序?谢谢。
我不是专业的 但我是搞建筑的
土地现在都有限制的
比如有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农业用地 等等
你光有激地证 不一定就可以盖房子
当然你也可以盖 但是是违法的 属于私建滥建
个人理解 谢谢
四:城市规划如何让才算合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3了q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m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了p本条例。 条例于m2007年0月58日4国务院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01月02日1起施行。同时废止07461年7月522日2国务院公1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共计3五u章四十u条。 目前针对在06版执行过程中5出现的新问题,国务院又u在着手5制定新的实施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中8华人w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00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h经2003年6月12日7国务院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5公5布,自2001年57月13日8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p00一e年六4月3十a三j日7编辑本段第一p章 总 则第一l条 为2了q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第二j条 在城市规划区f内2国有土t地上z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h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m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r城市旧区j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8物古迹。第四条 拆迁人k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f给予3补偿、安置;被拆迁人h应当在搬迁期限内5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p,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d,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i。第五i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s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r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8上v地方8人g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s作的部门a(以3下a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g)对本行政区b域内8的城市房屋拆迁工q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2上m地方5人s民政府有关部门i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0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n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4上y人x民政府土g地行政主管部门w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l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t地管理工g作。编辑本段第二v章 拆迁管理第六8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0可实施拆迁。第七n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b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a提交下v列资料: (一u)建设项目批准文6件; (二r)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a)国有土q地使用权批准文6件; (四)拆迁计8划和拆迁方1案; (五z)办3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r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k应当自收到申请之d日8起80日6内0,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第八m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b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5载明的拆迁人m、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0房屋拆迁公6告的形式予3以7公6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m和拆迁人i应当及c时向被拆迁人v做好宣传、解释工w作。第九l条 拆迁人o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1,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4拆迁期限的,拆迁人v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05日7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i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a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q日8起60日1内3给予4答复。第十t条 拆迁人n可以0自行拆迁,也t可以8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u不g得作为0拆迁人s,不c得接受拆迁委托。第十k一r条 拆迁人a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8,并订3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y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4立之m日7起45日6内8,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e备案。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q得转让拆迁业务。第十f二i条 拆......余下全文>>
五: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哪些资料和文件
1、发改委文件,同意该项目立项。
2、建设单位给设计单位的设计委托书。
3、地质勘察资料。
4、地形图。
5、规划局批准的规划红线图和退建筑红线的文件。
6、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
7、场地内和周边地下管线图。
8、设计任务书以及厂房设备的有关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5分
前提是你是什么状况,新建?改建?开发商?
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办理流程
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交材料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八:规划局出具蓝线图需要拿回来做厂区设计图 请问这个设计有什么要求么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报建流程及所需资料一览表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函厂 4、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城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建设工程测量队
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资计划(复印件加盖公章)
7、总平面规划图(原件)
8、现场照片
二、申请建筑工程单体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局
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
2、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4、1/2000或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况地形图(一式两份)
5、本年度有效的计划投资批文(复印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的立案资料(规划局)
1、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3、历次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历次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及附图(复印件);
5、规划设计条件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批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
7、绘制在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一式两份);
8、规划说明书、规划设计蓝图(两图)以及总平面规划彩图(以上均一式四份);
9、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10、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四、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局
1、申请表(原件)2份
2、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
4、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6、有效的规划批准文件及有关图纸(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7、历史用地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8、历史用地界址与申请界址套图结果(原件)2份:国土局测绘所
9、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核准项目的批复或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建设资金证明(原件)
11、已描绘用地界址红线、贴附界址点坐标列表的蓝晒地籍图(原件)4份:(国土局测绘所办理套图业务)
12、坐标点电子文档:根据规划局用地红线图所示坐标点编制
五、消防专业审核:消防局
1、建筑消防审核申请报告(原件)
2、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原件)2份
3、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5、市规划部门核发的设计要点、关于报审方案的历次复文(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6、报建的建筑设计图纸平、立、剖面图一套及消防说明(原件)
注:届时消防审核单位会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
六、卫生防疫专业审核: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申请表(原件)
2、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申请报告(原件)
3、规划局审批文件及[地形图、建筑红线图、四置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筑设计蓝图(......余下全文>>
九:乌鲁木齐市规划局规划条件手续怎么办理?都需要什么资料啊?具体步骤是什么啊? 5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
申请材料:1、行政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意见;
7、《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
8、计划部门的批复意见;
9、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预审报告表》或土地出让合同;
10、可行性研究报告;
11、有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地形图(规划技术服务中心盖章,地形图原则上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
12、用地平面布置图;
13、与送审文本及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许可程序:受理、现场勘查、材料初审、上报审核、发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申请材料:1、行政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人代表证明;
4、授权委托书;5、代理人身份证;6、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意见;
7、计划部门的批复意见;8、国有土地使用证件复印件(验明原件);
9、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明原件);11、改建项目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验明原件);
12、有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地形图(规划技术服务中心盖章,地形图原则上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
13、批准的有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建筑方案及建筑施工图纸(两套);
14、高层建筑的日照分析(胶南市勘查测绘院审核);
15、《配套绿化许可证》(非生产性项目);
16、设计单位出具的住宅建设项目户型结构比例证明书、建设单位出具的保证书;
17、重新修改的施工图须提交前一次审查意见;
18、与送审文本及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许可程序:同上
十: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