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人员

一:如果有人来上访,你作为一个信访办工作人员,你该怎么做? 5分

1、先询问并登记来访人的姓名、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如果有身份证,可以把身份矗号也记下。

2、询问并登记来访人的诉求。

3、如果你是职能部门,可以解决他的问题,就尽快依法按政策帮他解决;如果你不是职能部门,但是你能联系到职能部门,那就尽快联系职能部门,可以让他们到你这里来解决的最好,不可以的话,向来访人说明情况,让到职能部门去解决。

4、如果来访人是无理闹事或有滋事行凶迹象的,为保障自己生命安全,请尽快联系本单位保安或公安部门把人带离。

二:新的上访条例对信访人有什么要求

《信访条例》中第三章的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对信访人在信访中维护信访秩序作了如下规定: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十五条 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并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八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九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二十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四:请问信访办公室是做什么工作的?

专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和化解各种问题。说穿了,是个专门扯皮的地方。

五:信访接待员是干什么的

信访接待员是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和各职能部门专门接待群众来访供工作人员。群众有什么诉求,他们会依据法律政策予以解答或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六:如何评价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公平公正的评价呗,他们在实际接待信访工作过程中是怎么做的,就事论事的评价

七:你是信访工作人员,群众来信访怎么办

你好,如果能答复的,方面答复解决,如果不能答复的,整理好材料转到上级领导。

祝福你!

八:综治信访维稳人员是做什么工作的?

一、工作例会制度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中心主任主持,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会议应做好记录,列入中心工作台帐,归档保存。

二、首问责任制度

群众来信来访时,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总台值班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接到群众的来信来访后,无论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都要耐心询问情况,做好登记备案。能自行解决的,直接答复解决。需要转交其他部门解决的,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催办督办、群众答复工作。

三、情况报告制度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向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以及上级综治办报告工作情况。平时实行周报告制度,重点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生突发情况随时报告。上报信息要分类归档。

四、分流督办制度

总台值班人员根据受理事项的性质,对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拟办意见报领导批示,按照工作流程,将受理事项分流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促落实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对重点工作、重大事件的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等要向相关部门发出督办通知,落实专人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建立通报制度,对分流督办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六联工作机制

一是社会治安联合防控。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落实治安防控措施。二是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定期不定期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对涉及多部门的矛盾纠纷,组织部门联合调解解决。三是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统一组织安排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及组成部门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落实值班备勤。四是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定期发布治安预警预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组织开展平安街镇、平安社区(村)、平安铁路、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市场等多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六是流动人口联合管理服务。定期分析研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督促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各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理严。

六、检查考核制度

各区、县级市要把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绩效纳入镇街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镇街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晋职晋级、奖惩直接挂钩。镇街综治委要强化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实行相关责任单位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捆绑考核、责任倒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要按照省制定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考评指标体系,并把考核指标落实到中心各成员单位,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及时兑现奖惩。

七、台帐记录制度

综治龚访维稳中心工作台帐包括:受理事项总登记簿;会议记录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督办、销案通知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要工作数据月报表等表格。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做到日清月结,分类归档,妥善保存,有案可查。

女生当然可以了,就看做什么工作了。

九:信访局只要负责什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七)负责把信访件快速往下转送,承担文件速递局功能。

工作职责:

一、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和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承办并反馈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通报全县重大突出的信访问题;直接调查或参与有关部门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依法及时化解疏导和处理各种信访矛盾与纠纷,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四、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分析提供信访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五、布置、检查、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研究、草拟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草案;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了解掌握全县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办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流程:

(一)信访工作人员对有权受理的来信或来访,对信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自然情况以及单位、住址、联系方式、反映的主要问题等内容进行登记。

(二)对已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按照“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字件或访字件转相关责任单位调查核实并进行办理。

(三)责任单位在接到信访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般信访事项在30日内办理结束并以书面形式回报信访局备案,并同时书面回复信访人。重大复杂信访事项经上报批准后,在60日内办理结束并以书面形式回报信访局备案,并同时书面回复信访人

(四)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机关、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次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再重复登记和受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十:信访工作要注意些什么?

一、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1、严格按照党章、党政法规,《控申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处理问题;2、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3、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4、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5、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原则;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登记办理制度:1、接到群众来信、来电或接待群众来访,首先要认真拆阅来信,记录好来电或来访者反映的内容,再作好登记,认真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2、登记来信、来访的内容时,要言简意明,准确无误,条理分明;3、在办理好登记的同时,要根据来信来访内容,慎重考虑处理办法,急件要先办,对反映重要问题或涉及领导干部的信访要及时呈报领导批示,对一般问题的信访,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归口"的原则处理;4、需要转办的信访件,转办时要填写转办单,不宜转原信的要隐去姓名摘转;

三、接访制度:1、对来访者要做到热情、礼貌、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有任何轻视、忽视来访者的言行;2、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要如实记录,不得自行取舍;3、接访时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问题,不许愿,更不得信口开河;4、对情绪激动的来访者,要做好冷静的疏通工作,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四、回信回访制度:1、对真实姓名的信访举报人,要给予负责的答复,检举、控告和申诉的给予结论答复,问题不能解决的给予解释性答复,合理化建议给予鼓励;2、对联名信或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查结后,要召开全部信访人员(或代表)会议,公布调查结果; 3、属于匿名信可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布调查结果; 4、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回信回访,回信要言简意明 5、答复信访举报人可书面或口头答复,答复情况要记录在案。

五、保密制度:1、信访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宜公开的材料,不能随意泄露、扩散; 2、严格分级负责制鸡属于哪一级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信访问题,就应由哪一级负责解决; 3、不得将检举、控告的信访件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4、不扩散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把内部酝酿讨论处理信访的情况向信访者或信访反映人泄露;
5、严格管理信访材料,上级组织和领导同志对处理信访问题的批示,信访工作文件,信访登记簿、报告、统计资料等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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