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一:不签劳动合同是不是要给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常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以上是相关法条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二: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是不是要付双倍工资?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空可以多看一些职场方面的信息就会了解,像六度伯乐网就很不错。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标准

1、补偿起算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你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开始在单位工作,则单位应自2月份开始支付给你攻倍工资。

2、一般情况下,实发工资应当与约定工资在数额上是相同的,如果实发工资少于约定工资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3、法律仅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对工资的构成没有具体规定。从理论上分析,工资又叫劳动报酬,是与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密切相关的,只要因劳动而获取的报酬都应算作“工资”,比如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而与劳动不直接相关的福利补贴性质的金钱给付不算在工资范畴内。由于工作完成量的差异,每个月的工资可能在总金额上有所差异,那么每个月的二倍工资应按当月的实际工资金额再乘以2来计算。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四:劳动者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于是,此事便搁置。三个月后,因张某收受包工头贿赂被公司发现,公司提出要张某收拾包袱走人。张某于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然而他的请求遭到了公司的拒绝,公司称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辞退他的原因完全是合法的不存在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但张某一口咬定,公司不签合同违法,就该赔偿。双方为此纠缠不清。 老宋:《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风险大幅度增加。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应当负担双倍工资。那么如果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出现争议时,用人单位也要为此买帐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此案中,该公司应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系张某提出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可以证明系张某提出不签订合同,那么企业只需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举证不能,则要承担双倍工资的不利的后果。因此用人单位应在平时注意证据的收集,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即使知道对方所说并非实情,也可能因为举证不能而承担法律责任。另外由于张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合同关系,张某收受贿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由此案引发的思考:人力资源管理往往陷入误区:认为签订了合同就等于束缚了自己,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给劳动者各项待遇,会增加企业成本。我说这种小九九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就可以寿终正寝了。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但不能实现预期目的,反而会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

五: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我可以要到双倍工资吗

第一:你所担心的是其实是劳动关系的证明问题,如果能够证明你和该公司有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能够证明,则根据劳动法地十四条和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条文你自己看),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时间超过一年,还应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我认为你所有的证据加上公司的举证责任,完全能够证明你的劳动关系。

所以,你能要到双倍工资(当然前提是没签合同不是你的过错)

六:未签订劳动合同,已过一年,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吗

入职不超过2年,离职不超1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1、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余下全文>>

七: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索要双倍工资的时效怎么算

问题一: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期间? 对此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应该获得二倍工资,但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   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应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须再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   第三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实际未签合同时间支付二倍工资一直到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针对上述观点,笔者同意第一种,即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这也是大多数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的计算期间。理由是:   《劳动合同法》自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表明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一直支付至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到法律拟定的事实即“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因此,某职校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态自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至2009年8月虽然已经超过一年,但某职校只需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给王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针对的是该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项情形,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有上述三种情形的,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设立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其立法目的是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从而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因此,第二种观点将导致用人单位只要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一年,就可以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反而使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归于消灭,该种意见不合逻辑,明显不合立法本意。第三种观点是嫁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适用对象,也不符合立法本意。 问题二:关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问题如何计算? 针对此问题,笔者了解到目前司法实务中也存在两种情形: 第......余下全文>>

八:未签订合同,是不是要陪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举个栗子。劳动者2016年3月1日入职,今天2016年5月18日还未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张2016年4月1日~2016年5月18日的二倍工资。但是申请劳动仲裁是有1年时效规定的。即,劳动者在2017年3月1日~2018年2月28日期间提出用人单位支付2016年4月1日~2017年2月28日的双倍工资都是可以被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但是2018年3月1日及以后再申请2016年4月1日~2017年2月28日的二倍工资,仲裁委员会就会以超过申请时效驳回劳动者主张。

以上。

九:劳动合同法之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条例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十:有人追讨过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我记得我有一个上海的朋友说过他们单位的一件事情,他们单位一个同事第一天来报道因为人事那边忙,所以忘了给他签合同,后来过了一个月 那个人想走了,于是他就直接去劳动局举报,后来听说是拿了两个月的工资走了,为了这个事情人事那边的人被他们老板骂得很惨。

我建议你先去劳动局举报 但是还是在那边正常上班。只要你们老板不认识里面的人,没有通气 基本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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