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支管理办法

一:员工借支备用金怎么进行管理

一、员工借支备用金的管理:1、主要有备用金申批管理制度、2、备用金用资事项及期限管理制度、3、及时报销及还款制度等等。会计部门依据企业财务备用金制度对个人借款及欠款情况在每发工资时进行借款期限及用款情况进行核对,对不无辜不还款、不报帐人员的借款直接开收据从工资扣现还款,等等二、一般会计处理程序:1、凭领导签字批准的“借款申批单”到财务借款(“借款申批单”作原始凭证记帐):借:其他应收款——个人借款/XXX贷:现金2、报销或还欠款时(给还款人开收据与报销凭证一起记帐):借:费用科目(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制造费用)借: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借款/XXX3、对不按时报销和还款人员,从开收据从工资扣款:借:应付工资——代扣个人借款

二:员工借款管理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一)通过借款制度来规范员工的借款行为。

诸如:临时工能不能向企业借款问题;企业借款不还,不按规定的期限报销、还款,财务人员该如何处理;借款报销是否需要票据等?

首先,写明借款的范围:

1.职工因公出差需要借支的款项;

2.业务员零星采购所需的款项;

3.经财务部门核准可周转使用的周转金、备用金;

4.其他因业务需用必须预借现金的款项。

(二)借款的限额

1.因公出差人员借款限额,按预计出差天数及标准核定:

车船票、飞机票按预计金额借款;

住宿费、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00元借款;

如有特殊原因需增加款项时,应在借款单上阐明理由。

2.零星物资采购,按计划金额借款。

3.周转金、备用金的限额,按财务部核定的数额借款。

4.其他借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借款单,不得多借。

(三)借款的程序

1.职工借款需办理如下手续:

借款人按借款限额填写“现金借款单”,并签名、盖章;

借款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公司分管总经理批示;

财务负责人审批。

2.借款人员根据签字手续齐全的“现金借款单”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经审核人员审核后由出纳员支付现金。

3.职工借款必须按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并严格按限额借款,否则,财务部门不得付款。

4.财务部门对已支付的借款作如下处理:

“现金借款单”为增加应收款的凭证;

“现金借款单”存根由出纳人员留存,作为催收借款和还款时的依据。

(四)借款的归还

1.职工出差返回及零星采购结束后,必须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并结清欠款。

2.会计人员应根据借款申请严格审核报销凭单,对不符合借款申请用途的票据不予报销,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3.职工借款的归还期限如下:

(1)出差借款自最后一天的住宿日期或回公司所在地的车船票日期算起,在十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

(2)零星采购以购货发票日期为准,在十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

4.职工借款的归还实行逐笔结清的办法,已发生借款尚未结清者,一律不准再发生新的借款。具体还款程序如下:

(1)借款人将手续齐全的现金报销单据交财务部门,由稽核员审核无误后交现金出纳办理现金付讫手续;

(2)借款人足额归还借款时,出纳员将现金清点无误与借款单存根核对相符后,开具现金收讫凭证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依据。同时,将借款单存根和现金收据一并交借款人存查。

5.实行备用金制度的,借款人报销时,由财务部门付讫现金,借款滚动使用。借款人调离原部门后,应立即归还所借的备用金。

(五)借款违章的处罚

职工借款后,不按本制度规定办理还款手续的,一律视为挪用公款,并按以下办法给予处罚:

1.超过购货发票日期及超过最后一天住宿日期或回本地车船票日期十天,未还清借款的,从第十一天开始,按日计收1‰的罚息。由财务部门出具收据,从借款人工资或报销的费用中扣回。罚息计算公式如下:

罚息数额=借款金额×1‰×超期天数

2.职工出差回本地后超过一个月未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的,除执行罚款外,取消其享受出差补助费的资格。...余下全文>>

三:公司借款制度 5分

借款管理制度 目的 为确保公司借款资金、物品安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管理范围 **公司及所属公司。 管理部门 本管理规定由财务部制定、执行和管理。 管理内容 借款是指公司部门或员工因特殊用途向公司临时性的借款,包括:差旅费借款、供应采购借款、备用金借款、个人因私借款、其他临时性借款。 借款程序 借款时必须由借款申请人填写一式两联(一联支付凭证、二联跟踪单)公司借据,借据填写内容必须要清晰完整,不得划抹改动; 借款前,经办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估算借款金额,严禁无计划借款和超预算借款; 借款金额在5000(含)元以下的由部门主管和财务经理签字后可以支借,5000元以上的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可以支借; 相关审批人签字后,借款人持借据到财务部进行借支; 资金借据:签字手续完成后,借款人携借据到财务部支取借款,借据支付凭证上交财务部留存,借据跟踪单由借款人自行保管以备还款时换取借据支付凭证;因公借款的,必须在借款后2日内携带支付凭证(收据、发票、汇单等证明)到财务部处进行确认,归还或结账后,借款人携借据跟踪单到财务部核实确认。超过规定期限没有进行收据和结算确认的依据本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负激励。 物品借据:签字手续完成后,借用人携借据到物品存放部门提取物品,借据支付凭证由借出部门转到财务部,借据跟踪单由借用人自行保管以备归还时换取借据支付凭证,物品抵达借用部门后,由借用部门接收人验收合格后在借据签字确认,归还时,借用人携借出人签字接收的跟踪单到财务部撤销支付凭证。 差旅费借款 员工因公出差借款,出差返回后2日内必须到财务部进行支付确认,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 超过2日未到财务部进行支付确认的,负激励10元/天; 超过5日未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且无说明者,不得再办理其他借款;超过15日未办理报销手续的从第15日开始负激励20元/天;若超过30日后,在借款人工资中扣还借款,工资不足部分由部门主管偿还; 借款人失踪、蓄意逃脱偿还的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备用金借款 备用金借款分主管备用金借款和小车队司机备用金借款,备用金借款是不需要进行支付确认,司机必须过实习期后才可以借最高不许超过1000元备用金借款; 调岗或离职前,备用金使用人必须将备用金偿还,否则在借款人工资中扣还借款,工资不足部分由部门主管偿还。 采购借款 采购人员未提供支付凭证到财务部进行确认累计10万元以下的借款,可由部门主管、财务经理共同审核后予以借支,累计1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予以支借; 采购借款前必须先进行有效的市场咨询或调查,对采购物品进行相应的价值估算,严禁超额借款行为; 采购人员借款后,3日内必须到财务部进行支付确认,否则不再对借款人借款,并处以借款人50元/天负激励; 借款人失踪、蓄意逃脱偿还的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个人因私借款 个人借款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1个月工资、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时必须有厂内有偿还能力职工为其担保; 员工个人借款在偿还之前不得再进行个人借款行为; 员工离职前必须偿还个人借款,否则在员工工资中扣还或由担保人承担责任。 其他临时性借款 工伤借款1万元以下,可由部门主管、财务经理共同审核后予以借支,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 借款人对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付款后,需及时索取发票或收据,超过30日未能撤销借款,需经总经理特批后延长借款期限;无法取得发票或收据时,经总经理审批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临时性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后3日内到财务部进行支付确认,特殊情况无法取得支付凭证的需携带经部......余下全文>>

四:差旅费的借支规定

1、差旅费借款采取“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由各主管会计 根据员工已批准的出差申请进行审核;2、借支额度按个人借支额批准出差时间×住宿限额生活补助标准×50%+交通工具费用核定,并结合出差实际情况国内长途出差最高不超过4000元/人次,短途短期不借支差旅费;3、差旅费借款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冲账,在5个工作日内未归还的,由各单位财务负责人通知薪资管理部从其当月薪资中扣还。

五:员工借支备用金怎么进行管理?

一、员工借支备用金的管理:1、主要有备用金申批管理制度、2、备用金用资事项及期限管理制度、3、及时报销及还款制度等等。会计部门依据企业财务备用金制度对个人借款及欠款情况在每发工资时进行借款期限及用款情况进行核对,对不无辜不还款、不报帐人员的借款直接开收据从工资扣现还款,等等二、一般会计处理程序:1、凭领导签字批准的“借款申批单”到财务借款(“借款申批单”作原始凭证记帐):借:其他应收款——个人借款/XXX贷:现金2、报销或还欠款时(给还款人开收据与报销凭证一起记帐):鼎:费用科目(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制造费用)借: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借款/XXX3、对不按时报销和还款人员,从开收据从工资扣款:借:应付工资——代扣个人借款

六:工地大量借支单怎么管理

能理解你的难处,万一弄丢了一张就是钱。建议你分开来管理:因为有一部分是为公的。比方说先拿钱去购买什么物资等,这些你应该及时要他用发票冲掉;第二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预支生活费的。这部分只有自己保管好凭据,等发工资时扣除。说来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供参考。

七:职工借支现金后长期不报账,目前又已调离单位,违反什么管理条例?

这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协商不成的,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职工,要求职工归还借款。

八:委托贷款的管理办法

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委托贷款业务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贷款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我司作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我司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币种、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由银行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第三条 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签订合同、提供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第二章 借款人基本条件第四条 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由我司以书面形式确定,并通知受托行。第五条 借款人申请委托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行政许可的,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付息的能力。(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贷款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信用状况已恢复正常的。(四)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五)我司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三章 受理与调查第六条 客户向我司申请委托贷款,应提交借款申请书,申明借款种类、金额、币种、期限、用途、贷款使用方式、担保方式、还款来源及还款方式等基本情况。第七条 申请委托贷款,除借款申请书外,客户须按《委托贷款申请材料清单》提交申请材料。第八条 业务部门应按规定对借款申请人整体情况、贷款需求及用途、担保情况、贷款风险与效益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分析与判断。第九条 调查完成后,业务部门撰写贷前调查报告。对拟同意办理的业务,客户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在调查报告上签字后,连同全部信贷资料移送风险管理部门审查。第十条 对拟不同意办理的业务,经业务部门与风险部门协商同意后信贷终止。意见不一致时,报领导审批。第十一条 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所采取的调查方法、调查程序,可以认定真实的相关资料及认定的依据、无法认定是否真实的相关资料及无法认定的原因。(二)客户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分析,包括历史沿革,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投资人及出资金额、比例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主要关联企业情况;(三)客户信用情况,包括客户开户情况、在金融机构信用总量及信用记录;(四)客户所处行业状况、区域状况、信誉状况及客户产品、技术、市场、竞争力分析、主要管理人员的资信状况分析;(三)申请人财务状况,经营效益、成长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四)申请人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的生产、市场及销售情况以及上下游关系。(五)担保情况,对由外部中介机构评估的抵(质)押物价值,调查报告应载明业务部门对评估价值的真实性、合理性、科学性的明确判断意见及是否需要做出相应修正。(六)申请人风险及偿债能力、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七)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八)结论。包括是否同意贷款及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和限制性条件或合同加列条款以及管理要求等。第四章 利率和期限第十二条 委托贷款利率。我司委托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同档我国现行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在此范围内,由业务部门上报初步利率,风险管理部门复核后,报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第十三条 银行手续费。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原则上由借款人承担,根据银行收取的时间和费率,划转到我司帐上,由我......余下全文>>

九:先写借支单,然后拿原始凭证报销怎么作帐?

借支时

借:其他应收款--XX

贷:库存现金

拿原始凭证报销时,如是费用单据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XX

十:资金管理制度的模板

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管理机构第二条 资金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第三条 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存款管理第四条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财务部开设存款账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财务部的结算量和旬末、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财务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第五条 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年度中,财务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出限额,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财务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务部,经董事会审批追加。第六条 集团内借款的审批(一)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万元以内的,由财务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二)借款金额在万元以上的,由财务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第七条 担保的审批(一)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二)担保额在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三)担保额在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财务部办理具体手续。(四)对外担保,由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其他业务的审批第八条 领用空白支票(一)在财务部办理结算业务时,可以向财务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数量不得超过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得超过万元。(二)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财务部有充足的存款。第九条 外汇调剂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财务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部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第十条 利息的减免(一)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元以内的,由财务部审查同意,报财务总监审批。(二)金额超过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资金管理和检查第十一条 财务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一)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二)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的结算情况。(三)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财务部存款的对账工作。(四)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统计报表第十二条 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每月1日内向财务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财务部汇总后于每月2日内报总经理、董事长。财务部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并且每两天向财务总监报一次存款余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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