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隐患排查制度

一:跪求:超市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都有哪些?

提供一份较完整的超市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得到你!

二:小超市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设备。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保证良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保安部全面负责超市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2.超市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超市公共场所内的消火栓。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

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兼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班组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动用消火栓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6.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二).公寓防火制度

1.公寓内所有的装饰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需立即交服务处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3.禁止在公寓区燃放烟花爆竹。

4.公寓内应配有禁止吸烟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及内部消防安全指南。

5.楼层管理员须经常向住户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不要乱扔乱放,应放在烟灰缸中。入睡前应将音响、电视机关闭;人离开房间时,应将房内的电灯关掉。

6.楼管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平时应不断巡视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三).办公区防火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于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四).小吃区消防安全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华联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华联超市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超市保安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超市保安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7.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地、足够地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8.经营单位使用激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9.经营单位应服从xx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不承担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超市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华联有权依情节轻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止整顿,直至追究......余下全文>>

三:超市安全检查三大包括是什么?在线等 谢谢 急啊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企业领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情况的检查;二是对各级组织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其中包括检查劳动保护法规、制度的执行,管理机构落实“三同时”、“五同时”、“三不放过”等制度的坚持情况等;三是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如检查生产场所及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作业环境等;四是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以上内容随检查形式或检查规模的不同,可有所侧重。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企业定期性安全检查的内容

由地方劳动部门、产业主管部门等联合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企业自身的定期安全检查,应着重检查以下几方面情况:

1)查领导思想

在检查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时,要首先检查企业领导是否真正重视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即检查其对劳动保护工作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是否认真贯彻了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在检查的同时,要注意宣传这些法规的精神,批判各种忽视工人安全与健康、违章指挥的错误思想与行为。

2)查制度

查制度就是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各个部门、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执行;能否执行“三同时”,即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能否按时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是否认真执行,做没做到新工人入厂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训练;对发生的事故是否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做到“三不放过”;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员网是否真正发挥作用等。

3)查纪律

查纪律就是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纪律、工作纪律、操作纪律、工艺纪律、施工纪律。生产岗位上有无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打盹睡觉;有无在工作时间干私活,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有无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品,在禁烟区吸烟;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操作纪律,在操作岗位不盯仪表、闲扯漫谈、乱打胡闹;有无不按工艺指标操作,超温、超压、超指标给安全生产造成危险;有无在施工中违反规定和禁令;不办动火票动火,不经批准乱动土,乱动设备管道,车辆随便进入危险区,施工占用堵塞消防道,乱动消火栓和乱按电源等。

4)查管理

查企业安全机构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目标管理、全员管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经常化。

5)查隐患

指检查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和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如车间建筑是否安全,安全通道是否畅通,零部件的存放是否合理,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情况,电气设备、各种气瓶和压力容器、化学用品等的使用与管理,粉尘及有毒有害作业点的达标情况,车间内的通风照明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要特别注意对一些要害部位和设备加强检查,如锅炉房、变电所、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场所。

为了引起企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视,上级部门对企业进行的安全大检查和企业内部进行的定期安全检查,除应贯彻边查、边改的原则外,还应对被查单位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按其当时登记的项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进行复查。

(二)企业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余下全文>>

四:煤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08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学院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学院各部门应履行的防火安全职责,规范防火安全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吉林省消防条例》 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院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学院发展的总体规划,使防火安全工作与学院的发展相适应.

三,学院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单位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四,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

五,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中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防火安全.

第二章 各项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抢险物资.

六,图书馆,木工房,开闭所,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院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酒精炉,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学期召开两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会,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春冬重点防火期都要提前召开大会,严格要求,全面布置,具体安排落实防火应急预案.

三,每月召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要点,提出整改意见.

四,每周一各系负责人和各值班人员将上周检查情况做以汇报,并具体安排本周消防工作重点.

五,会议记录齐备,内容详尽,重点内容有重点标记.

八,节假日之前召开全院安全工作大会,落实校安全防火应急预案,做好排查隐患工作,确保学院安全,杜绝一切火灾事故.

第三条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楼值班员必须仔细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气,每天下班前要由专人检查本部位水电气等.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仔细检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理汇报.

三,保卫处指定专门的消防人员,应经常巡查学院的辖区,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使之处于良好的备......余下全文>>

五:超市内保的职责是什么?

1. 按时上下班,做好交接班工作。了解当天营业情况,接受主管、值班经理布置的工作。

2. 熟悉消防器材分布区域,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补救火灾。

3. 与当班门岗一起站立目送员工离场,对不正常携带物品、包括离场的员工进行询问、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管。

4. 对夜间施工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事先讲明超市规章制度,请他们自学遵守,结违章作业、动用明火未经批准的有权制止。

5. 所有员工离场后,先关闭大门,检查货梯是否关闭、更衣室、员工通道的门是否锁好,然后巡查卖场。

6. 按规范要求在商品上贴防盗标签。杜绝以下现象出现:在同一商品上贴2张以上防盗标签,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7. 与消控室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做好其它工作。遇节假日,集团公司上级领导夜间检查,积极做好接待。平时认真听取集团公司保卫部门的指导意见。

8. 发生紧急情况,如火警、盗窃、卖场进水等,立即报告超市有关领导,并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

9. 认真按时做好夜间值班记录,保管好通讯工具,防盗标签测试器、电筒、钥匙工具等,防止损坏和遗失。

10. 夜间值班不准睡觉、不准喝酒,不准在卖场内吸烟,不准带其他人进入卖场。

11. 早晨,在员工上班前打开更衣室门、电灯和风机等工作,管理好鲜肉、蔬菜等进场工作。对送货人员严格检查有否出入证,按规定通道出入,检查上班员工是否穿着工作服,佩带服务证。按规定时间放行。

12. 做好交班工作,对夜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报告。

13. 巡查卖场必须两人一同巡查。

14. 巡查内容重点部位:门窗是否关好、锁好,电源是否切断,该开的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冷柜、制冰机、水产柜等);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通道的防火卷闸门是否有物品堵塞;仓库是否锁好;卖场内是否有人员滞留,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烟蒂、蚊香等),对香烟柜、精品柜、仓库等角落要特别注意检查,及时发现火灾,盗窃等不安全事故隐患。雨季时如地下室的要注意将下水道密封,防止水漫进卖场。

六:超市的安全生产检查包不包括食品安全

不包括食品安全检查。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企业领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情况的检查;二是对各级组织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其中包括检查劳动保护法规、制度的执行,管理机构落实“三同时”、“五同时”、“三不放过”等制度的坚持情况等;三是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如检查生产场所及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作业环境等;四是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以上内容随检查形式或检查规模的不同,可有所侧重。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企业定期性安全检查的内容 由地方劳动部门、产业主管部门等联合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企业自身的定期安全检查,应着重检查以下几方面情况: 1)查领导思想 在检查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时,要首先检查企业领导是否真正重视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即检查其对劳动保护工作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是否认真贯彻了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在检查的同时,要注意宣传这些法规的精神,批判各种忽视工人安全与健康、违章指挥的错误思想与行为。 2)查制度 查制度就是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各个部门、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执行;能否执行“三同时”,即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能否按时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是否认真执行,做没做到新工人入厂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训练;对发生的事故是否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做到“三不放过”;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员网是否真正发挥作用等。 3)查纪律 查纪律就是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纪律、工作纪律、操作纪律、工艺纪律、施工纪律。生产岗位上有无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打盹睡觉;有无在工作时间干私活,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有无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品,在禁烟区吸烟;有无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操作纪律,在操作岗位不盯仪表、闲扯漫谈、乱打胡闹;有无不按工艺指标操作,超温、超压、超指标给安全生产造成危险;有无在施工中违反规定和禁令;不办动火票动火,不经批准乱动土,乱动设备管道,车辆随便进入危险区,施工占用堵塞消防道,乱动消火栓和乱按电源等。 4)查管理 查企业安全机构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目标管理、全员管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经常化。 5)查隐患 指检查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和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如车间建筑是否安全,安全通道是否畅通,零部件的存放是否合理,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情况,电气设备、各种气瓶和压力容器、化学用品等的使用与管理,粉尘及有毒有害作业点的达标情况,车间内的通风照明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要特别注意对一些要害部位和设备加强检查,如锅炉房、变电所、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场所。 为了引起企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视,上级部门对企业进行的安全大检查和企业内部进行的定期安全检查,除应贯彻边查、边改的原则外,还应对被查单位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按其当时登记的项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进行复查。 (二)企业日常安全检查的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 2)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揭露生产现场及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包括不安全的物质状态、......余下全文>>

七:超市营运主管的职责?

超市生鲜食品部门主管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1.岗位职责

(1)对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商品价格、质量和保质期进行监督、检查。

(2)检查本部门商品的进货及陈列,要求商品新鲜、品种齐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3)检查本部门员工到岗情况、仪容仪表、环境卫生等。

(4)负责制订进货计划及与供货商联系。

(5)负责销售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6)负责商品退货、报损的检查和内部调拨、账务的校对等。

(7)及时处理本部门发生的问题并向经理反馈。

(8)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劳动服务竞赛,每月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

(9)收集本部门商品的市场信息,分析经营情况,及时向经理汇报工作。

2.任职资格

(1)有大中型超市生鲜区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公司对生鲜食品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3)熟悉国家及地方对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要求。

(4)熟悉本地区食品销售的质量要求。

(5)了解生鲜食品区人员从业要求。

(6)了解生鲜食品区食品制作、加工、包装、保存、陈列及储存要求。

3.工作要求

[营业前]

(1)召开例会,布置当天工作,传达公司相关信息。

(2)检查本部门人员出勤、商品陈列、环境卫生要求。

(3)检查商品质量,对不合格商品责令立即撤下台面。

(4)按公司要求检查员工着装情况。

(5)检查台面陈列商品是否丰盛、价格标签和商品是否对应;是否遗漏价格标签或有未贴条码的商品。

[营业中]

(1)抽查商品质量和价格,作记录并上报经理处理。

①发现商品擅自更换条码或变价等情况,责令其立即恢复原条码及价格。

②发现商品质量问题,责令其立即将商品撤下台面。

(2)检查本部门货源情况,要求台面商品充足、补货及时。

(3)检查是否超范围经营,对超范围部分责令停止销售,并报经理处理。

(4)检查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发现隐患报经理和维修部及时排除。

(5)抽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店内库管理工作情况。

(6)巡视卖场,检查员工违纪情况。

[营业后]

(1)监督、检查生鲜区卫生清洁工作情况。

(2)检查清场后的各项设施的安全情况。

(3)召开部门晚会,总结当天工作情况。

超市人事主管岗位职责

直属部门:行政部

直属上级:行政部经理

适用范围:各门店人事部主管

岗位职责:

1. 负责店内员工招募工作,对部门缺员进行推荐;

2. 负责执行及规划员工培训工作;

3. 考核员工的绩效,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4. 负责档案的整理、记录、收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5. 确保有关人事规定遵循政府有关部门的劳动法规;

6. 落实员工薪资核发及福利金、奖金等的正确发放;

7. 协助各部门人事及预算的控管;

8. 负责监督检查店内各部门、员工执行规范的情况。

主要工作:

1. 检查全体员工出勤状况,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督促员工遵守公司规范和人事纪律;

2. 收集及存档相应的劳动、人事法规及公司下发文件,向店内管理人员提供人事规范咨询;

3. 负责店内各项人事制度的传达,实施和检查;

4. 负责店内员工的招聘工作;

5. 店内全体员工的合同、档案管理和薪资管理;

6. 负责店内全体员工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和总结;

7. 负责规划、执行员工的培训工作;

8. 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保证商场良好的外部环境。

辅助工作:

1. 负责所属区域的清洁卫生;

2. 组织店内行政部门人员协助做好盘点和节假日的销售;

3. 指导门店各部门的材料、报表保密工作并定期检

超市蔬果主管工作职责

1、每日工作职责 ⑴......余下全文>>

八:营业场所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是增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打牢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社会基础,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举措。今年公安部决定在全国社会单位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前一阶段消防部门组织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四个能力”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差距

(一)单位消防检查不到位,火灾隐患消除进展迟缓。《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第十七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单位消防检查组织不到位,火灾隐患消除进展迟缓。消防大队在最近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了社会单位消防检查存在以下“四个不到位”。一是组织不到位。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在思想上不够重视消防安全,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消防检查方案、计划,对各级、各岗位的消防检查责任落实不明,单位消防检查工作实际上处于松散的、无组织状态。在单位开展的消防检查中,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内组织检查工作要么交由安保人员负责,要么流于形式,法代代表、消防安全管理人没有参与检查工作。二是检查部位不到位。一些单位消防检查浮于表面,没有深入到消防设施等深层次、技术型的检查中。一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重点部位检查采取“走马观花”式的检查,检查流于形式。一些宾馆、饭店和超市、商场消防检查工作没有动真碰硬,不能正确处理消防与防盗、消防管理与企业管理的矛盾,对锁闭安全出口、占用疏散楼梯堆放杂物等隐患熟视无睹。三是每日巡查落实不到位。一些社会单位片面地认识每日巡查既繁琐又麻烦,多此一举,把填写每日巡查作为一种负担,即使检查也是走过场,没有组织各级、各岗的员工对照单位消防安全要求,对用火、用电、用气和消防器材完好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更没有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四是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一些社会单位虽然按规定落实了消防检查工作,但由于资金不足、担心整改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原因,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不大、进展不快。

(二)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弱。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社会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以提高单位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从实际中看,不少社会单位自防自救与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去甚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的“弱”,一是应急和灭火队伍弱化。一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了片面提高经济效益,把精简裁员重点放在不产生直接效益的消防安保队伍上,削弱了专职或兼职消防安保力量。二是应急自救队伍素质弱化。不少社会单位的员工流动性大,不少新员工到岗后,没有接受本级本岗的消防应知应会知识技能的岗前培训,对本级本岗的火灾情况下的自救方法知之甚少。有的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由于更替频繁,不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操作,有的发现火灾报警信号反馈到控制室后,不会查找报警点、不会去核实,有的嫌报警声烦,甚至直接关闭报警。还有的单位员工对消防应急自救知道一问三不知,不会报警、不会使用灭火器。三是灭火应急和疏散预案制订和演练流于形式。一些社会单位特别是规模小的个体民营企业不重视单位内部灭火应急和疏散预案的制订和演练,有的单位只是在申报场所营业或投入使用前,为了申报消防安全检查,被动地制订灭火应急和疏散预案,预案制订后,不管单位是否扩大、经营,还是转型转产,都不完善预案,也不组织演练。在消防部门的检查......余下全文>>

九:超市安全标准化有哪些文件需存档

按照考核细则做资料,都需要存档的,各类的计划方案总结,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培训隐患排查,预案演练,等等

十:超市因消防问题停业整栋需要多久时间才能开业?

按照要求是将消防问题整改完成后申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开业,具体按照下述条文执行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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