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一:怎样管理施工现场签证

摘 要:文章针对目前在工程建设项目签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以期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效益的目标。  关键词:建设项目 现场签证 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10-289-02    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大,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在施工周期内材料设备价格变化较快,施工不可能对未来整个施工周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作出预见和约定,施工图预算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发生的费用都做出详尽的预测,而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又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难免会发生大量现场签证。然而,现场签证的涉及面广,人为因素多,管理比较困难,可能引起的争议也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因此,加强建设项目的工程签证管理,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程签证的概念及分类    1.所谓工程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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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工地签证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或者施工惯例对支付各种费用、设计变更、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由于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来确定承包方,低价中标是国际上通行的建设工程评标方法,也已经在国内推广开来,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许多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到工程,只得采取极力压价的办法。低价中标带来的后果往往使施工企业面临亏损的处境,企业必须作到“低中标,勤签证”。200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对工程签证的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工程签证有了法律的依据。该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虽然工程签证事关施工企业的生存,亦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有施工过程中往往不重视签证管理工作,常出现因双方签证主体资格及其职权、签证的程序以及签证的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致使所做的签证无效而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在此,笔者在明确几种签证情形基础上,阐明工程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就如何把握好签证时机、明确签证主体、正确使用签证形式,确保签证合法有效,建立严格的资料保管制度,根据自己的执业实践,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与各位同行交流。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工程签证的种类

通常来讲,建筑工程签证的各类有以下几种: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或第三方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过程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及时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此时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

5、对于大检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检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6、其他签证,比如甲方在施工现场临时委托乙方进行工程以外的项目,特殊情况下二次搬运,地下障碍物、文物、管道的处理,业主指定分包不及时到位,不可抗力等等。

从一定意义上讲,有效的建筑工程签证是施工企业生存的法宝,根据自己的执业实践,笔者认为,有效工程签证应注意以下几点:

1、增强签证意识,加强签证管理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施工企业多,建设项目少从而导致“僧多粥少”的局面,发包方与承包方很难达到平等签约地位。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不得不放弃部分应得的利益,以低价中标。建设单位也趁机压级压价,致使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下降。根据国际惯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承接施工项目成功的要旨就是:“抵中标、勤签证,高索赔”。作为施工企业,必须树立签证意识,提高签证水平。作为施工企业,存在的问题往往是签证观念淡薄,索赔意识差,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互相推诿,结算时变更无凭,增加无据。最后搞突击签证,使甲方反感,自己......余下全文>>

三:如何加强对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

摘 要:文章针对目前在工程建设项目签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以期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标。  关键词:建设项目 现场签证 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10-289-02    建设工程项目一般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在施工周期内材料设备价格变化较快,施工合同不可能对未来整个施工周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作出预见和约定,施工图预算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发生的费用都做出详尽的预测,而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又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难免会发生大量现场签证。然而,现场签证的涉及面广,人为因素多,管理比较困难,可能引起的争议也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因此,加强建设项目的工程签证管理,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程签证的概念及分类    1.所谓工程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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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签证索赔管理有哪些基本注意事项

签证单、设计变更单注意事项

1、 签证单或设计变更单

签证单: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设计变更: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调整,或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根据每个甲方不同,签证单及设计变更的名称及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在开工前就应与甲方进行商务交底。

2、 要求

1、准确无误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内容清晰,有量有项,不能漏项,不能笼统含糊其辞,以减少结算时双方发生因为各自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

2、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3、现场签证必须一事一单,并且内容完整、具体、准确。

4、及时性:应该在变更发生之际及时办理,因个别工程周期性长,避免只靠回忆来进行签证,以免结算时间过长,发生补签和结算困难。

5、签证单办理时要有签证的项目名称、时间、原因、内容、地点、范围、简图、工程量计算过程,相关部门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签证单附件包括工作联系单、变更后图纸、照片、现场测量记录、工程量计算书等配套资料。签证单附件应齐全,签署意见明确。

6、每月应建立、健全的工程签证台帐、档案,工程量计算较复杂时应附工程量计算书、保留签证单原始照片、工程联系函、会议纪要资料等(照片资料尽量把业主、监理拍摄在里面更具有说服力)。

3、 几种比较典型的签证单

1、 拆除及垃圾清运

拆除类签证单应注意,写明被拆除物的材质(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砌体等),是否为保护性拆除(拆除后是否有残值回收,如果有残值回收需要甲方工程师写明回收比例);垃圾清运类签证单应注意,写明垃圾的工程量多少立方米,什么类型的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清运的距离是多少或是写明清运的目的地是哪里。

工程量比较小的拆除及垃圾清运建议使用人工工日或是机械台班表达工程量,工程量大的时候需要写明计算依据,照片上有测量的尺寸,现场绘制草图,要求甲方工程师在草图上签字认可后期补齐其他签证资料。

2、 增加及修复工程

此类签证单应注意,写明修复原因(设计原因、甲方要求、技术要求、被其他单位破坏等),工程量现场测量计算(部分修复工程无法根据图纸计算,不清楚修复的具体工程量所以需要现场实际测量计算),如果是被破坏后的修复应写明被破坏的材料的种类及工程量,材料名称一定要写的详细。

3、 措施工程

此类签证应该注意,写明原因、使用部位及使用时长(此类签证应按照合同签订的方式不同适时调整,有很多总价包干合同措施费包干)

4、 办理签证单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名称要正确,ps:万科城四期园林景观分包工程,不要写成万科城四期景观工程缺少园林及分包两字,一定要与施工合同上的工程名称相同。

2、签证应写明签证原因(设计原因、甲方要求、技术要求等);材料的材质、设备的规格型号要标注清晰、详细计算式、工程量的单位一定要与合同清单统一。

3、汽车外运应写明:什么类型汽车,载重,外运几公里。

4、土壤改良厚度,改良比例必须写明确,是否按合同清单中的约定厚度、比例执行。

5、 若有破除混凝土块,则要确定是否为钢筋混凝土,有无垫层。

6、土方回填写明原因、计算式、施工方式;(人工回填土若是沟槽、基坑必须注明)。

7、推土机推土方应写明:土壤类别(一、二类土还是三类土)多大功率(55KW、75KW、105KW等)、推距(20m、40m、60m、80m)......余下全文>>

五: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签证索赔管理有哪些基本注意事项

第一,发生索赔事件是何方责任?除业主外,设计、监理、业主指定分包的责任,均有可能成为承包方索赔的理由。

第二,合同依据是否充分?除合同外,是否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的索赔情由?

第三,索赔证据是否完备?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承包人是否采取减损措施?索赔数额计算方式是否客观合理?

第四,谈判人员的组成是否合理?较为理想的组合是熟悉工程实务的项目工程师、了解合同体系的法务人员甚至是专业律师、造价工程师(预算员)共同参与。邀请律师参与签证索赔,国内企业采用的还不多,而在国际承包工程中是普遍的现象。有些国内企业甚至安排唱红脸、白脸的人参与谈判,在索赔时不讲规则、胡搅蛮缠,这种做法极不可取。蛮不讲理的做法多半不能得逞,徒然影响企业声誉;而且一旦碰到不讲理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多数要聘请专业律师、造价工程师来对付。建设单位毕竟比施工企业有更多财势,他们能够聘请的人可能更专业。有理、有据、有节制的谈判,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施工企业的利益。

六:施工现场如何办理施工签证?

在现场施工的时候经常会有一些情况发生,导致工程量会发生变化.这样就需要做好现场签证,主要是让甲方确认这块工程量.目的是为了最终决算的时候,确定正确的工程量.毕竟很多情况不能按照图纸的设计进行,或者因为一些甲方的原因而导致返工而增加了工作量,但在图纸上是显示不出来的.当然如果是因为乙方的原因而导致返工或工程量增大,即使做了签证,甲方也不会给你签的.

七:工程签证问题

关于施工签证方面的经验

签证,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但是如何在工程施工时,及时、准确的办好签证,我想在一些施工单位还不太及时,那样就会给施工单位造成很多损失。我想讨论的就是,大家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那些内容应该及时签。我先提一下,在工程挖土前,要及时办理自然地面的鉴证,在基础施工时,要有雨期停工,停电的签证,还有****

因设计原因和业主原因的返工应及时签证,最好拍下返工前的照片!大的设计变更如果预算书不能及时出(有时业主因工期紧常常要求赶紧施工),至少应将单价及时签下再组织施工!签证单中内容应全面,应包括索赔原因和索赔依据,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工期方面的延误应及时记录,可以发一些联系单,作为将来索赔的依据!(不过工期索赔一般不牵涉费用,只是顺延工期)总之签证要尽量及时签,越拖越麻烦!

现在承包的工程都在合同里注明一次性包死,欲图经济签证不轨往往难以得逞!除非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发生时或者是业主提出的变更可以签证外,其它类似下雨、停电、停水之类的却很难办理到!

我们总包的一个的安装工程(包工包料,主要项目都已包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能 想到的办法都用上了,呵呵,总算把签证办妥了,共计198W。表面上看好象效果还不错吧-------其实不然。因为当时正处钢材狂涨的时候,因为合同中绝大部分定的是含税不变价格。在签证里, 关于钢材涨价?我们没有拿到一分钱(在这个工程里,无论土建、安装都一样)。只有一家施工单位例外,因为在他们的合约的专用条款里,有调价的前提和计算公式。 这例外的一家施工单位的做法, 就是 经验和教训 !!其实当时我们也注意到了这方面的风险,但在合同洽商时由于发包方的坚持,迫使我们放弃了。而我们当时并没有充分估计到由此可能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现在搞的工地连抽水台班都不签,没有大的设计变更工期想都不要想。总的来说基础施工是签得多点,也就楼主说的土方。别的就要甲方安排你做的才签得到。我公司还有工程,对转运、抽水等直接写入合同,就两个字“不给”。我还与到一种就是开始你及时的去签,甲方、监理就说等一会、不然就是说要商量,一直拖到工程完都没钱,最后还要拿钱才行。

签证首先应该实事求是,是确实发生但在相应的定额内而又不能包括的项目,向上面这位老兄说到的不可抗力包含的范围也很广,在合同内也都有具体的规定,象停水、停电在一周内累计几个小时以上时才可以签证。    另外,结算时都牵扯到施工方案的问题,同样的工程,施工方案不同,其所需的费用和工程造价也不尽相同,这在你的施工组织设计里就应有具体、详细的体现,在具体施工时发生变动或更改时,就应办理相应的签证了。

我在这方面有点经验:曾经一个不到两千W的工程我签了两百W左右吧,首先得熟读合同,了解定额规范,这样综合起来就好用多了,然后再找到你应当签证的理由。比如说:按照FIDIC条款签定的合同有说明定额属于合同的一部分,那么在场地使用定额里有这样一条,“当施工现场场地的面积不足首层建筑面积的1/3时,可以申请租借场地,这样租借的费用就属于根据实际商谈的范围了。也就是人民币了

现在签证比较难:  1、建设单位越来越无耻,简直想施工单位给他白干,我们这里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上就规定2000元以内的签证(单项)不与认可,而他们的公司有一个成本部,整天算这个,超过了就不改了。  2、现在施工市场的竞争剧烈,大部分都是不平等条约的施工合同,有些房地产是喂不饱的,而且国有企业的外交比较死板,签证更难啦;&#......余下全文>>

八:如何做好现场签证管理

摘 要:文章针对目前在工程建设项目签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以期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标。  关键词:建设项目 现场签证 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10-289-02    建设工程项目一般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在施工周期内材料设备价格变化较快,施工合同不可能对未来整个施工周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作出预见和约定,施工图预算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发生的费用都做出详尽的预测,而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又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难免会发生大量现场签证。然而,现场签证的涉及面广,人为因素多,管理比较困难,可能引起的争议也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因此,加强建设项目的工程签证管理,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程签证的概念及分类    1.所谓工程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2.现场签证可分为以下几类。(1)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环境、业主要求、合同缺陷、违约、设计变更或施工图错误等,造成业主或承包商经济损失方面的签证。经济签证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应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2)工程技术签证: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一般应组织论证,重大变化应征得设计人员同意,做到安全、经济、适用。(3)工程工期签证:主要是在实施过程中因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等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的签证。招标文件中一般约定了工期罚则,在工期提前奖、工期延误罚款的计算时,工期签证发挥着重要作用。(4)工程隐蔽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对以后工程结算影响较大,资料缺失将无法补救,难以结算。主要有:基坑验槽记录、软地基处理钢筋隐蔽验收等。    二、现场签证的重要意义    现场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要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建筑工程现场签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工程建设是个周期长、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在实践过程中,由于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必然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工程价款的变化体现在工程结算中。建筑工程现场签证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的一把法律上的武器。  2.工程建设周期长、技术含量高,在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难以考虑详尽,故而在施工阶段会做些调整,从而导致现场签证。因此,现场签证有利于灵活调整施工进程。  3.由于设计粗糙,设计单位本身管理不到位,各专业之间配合不密切,产生的错、碰、缺、漏而发生设计变更的签证。市场变化快、新材料、新工艺、新的施工方法不断推陈出新或某种材料短缺而发生材料代换,也是产生现场签证的重要原因。建筑工程现场签证有利于弥补这一漏洞,有利于补充新的内容。  4.某些技改项目、修复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有的是在边使用边施工状态下进行的,对新老水、暖、电、气等的衔接、障碍物的处理,设计上根本不可能做到一......余下全文>>

九:施工现场签证大家是怎么做的

一、引言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造价控制,除设计阶段外,在施工阶段如何有效进行工程施工现场签证价格的控制,是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管理部门和建设项目业主比较关注的问题。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由于现代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多、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此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笔者多年来审核了许多类型工程的结算,从中发现现场签证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对施工现场签证价格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施工现场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场工程量计价签证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现场业主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有的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例如,某工程笔者到现场查看毛面花岗岩路面面层,设计图纸要求厚度为50mm,而实际厚度为30mm。

2、现场计价签证人员对定额费用组成缺乏了解。现场签证人员不了解定额费用组成,对定额中的各项费用项目的概念混淆不清,有些签证把材料按市场价签证并列入直接费,这是不允许的。

3、对设计缺乏有效约束。有的图纸节点设计不够详细,做法说明不够全面,设计过于粗糙,局部用料计算不合理,设计环节经济控制深度不够,难以进行多方案论证。设计管理力度不够,存在大量先施工,后出联系单现象,资料中反映设计人员仅作签名,无相关意见。另外,设计过分考虑了建筑物整体外观形式的美观,未考虑整个工程的节能情况,因此给签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施工单位提出许多问题,只考虑用料越来越好,未考虑成本核算。

4、同一工程内容签证重复。此类签证尤其在修改或挖运土方的工程中较为多见。

5、监理单位对建材验收时不够认真。部分材料验收质保书、合格证、规格、型号不一致,监理单位验收时不够认真。例如:某工程采用的是德国科隆.高能德思强化复合地板为1380X195X8,而实际施工的是1210X195X8。

6、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当遇到问题时,双方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手续,这就违背了“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有些承包商故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以获得不合理的利润。

三、如何有效完善和控制现场价格的签证

综上所述,导致现场签证出现漏洞,既有人为因素也有可变因素的影响。签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各方应委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管理。笔者长期从事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从中体会到把现场签证价格合理地控制好,必须增强现场签证的控制意识,提高现场签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根据项目特点,对签证人员有针对性的加强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些基本造价知识,做到既熟悉现场实际情况,又熟悉有关规定,能充分掌握所有的信息和数据并进行分析处理,把好签证内容关。对于较重要的建设项目,应由造价工程师从立项、签订合同、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等全过程参与,以便使工程造价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

在施工阶段对现场签证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控制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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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请问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相关法规。请问有没有法规规定,当工程签证达到一定条件时必需到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一、工程变更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在规模、功能、技术、外观、法规、材料等方面,对设计图纸的补充和完善,其作用等同于设计图纸,也是施工过程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工程变更相关法规的主要内容:1《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2《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3《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4《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5《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6《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7《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8在建设部与工商总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体)(GF-1999-0201)中,还是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中,在规定了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后均单独一章规定工程变更的处理.

按照工程变更主要来源之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发包人为改变使用功能或基于客观条件等所提出的工程变更;

2.承包人鉴于现场情况的施工条件或遇到不可预见的地质情况等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3.第三人出于相邻权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4.设计单位为了修正或完善原设计而提出的设计变更

按工程变更的性质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一般可将工程变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改变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例如结构型式的变更、重大防护设施及其它特殊设计的变更等。

第二类改变工程尺寸或工程质量的重要变更。例如改变标高、位置等。

第三类是变更原设计图纸中明显的差错或遗漏,不降低原设计标准下的材料代换和现场必须立即决定的局部修改的一般变更。

二、工程变更与工程签证的关系及其本质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主要是以工程签证的形式来体现,所谓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了工程变更和特殊的现场情况并经合法程序认定而发生的费用,通过约定的程序对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损失赔偿等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从其性质上来看,应视为是原工程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工程款结算时的有效凭据。工程签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定性的确认,即仅对变更的事实予以确认的签证;另一类则是既定性又定量、不仅对变更的事实予以确定,而且对变更的事实所需要的费用和延误的时间予以确认的签证。

三、计价原则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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