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学生在上海中考

一:外地生上海中考条件,什么条件可以参加上海中考?

应该是父母在上海工作满一定的年限,具备相应的积分即可。为了不耽误你孩子的学习问题,我建议你还是到当地教育部门或者上海市教委咨询一下为妥。

二:外地人小孩要在上海参加中考请问该怎么办?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基〔2015〕87号”文件要求,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县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3. 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2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5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2017年起按本条款报名的考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须满3年。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名。

5.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6.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7.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8.考生持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三)符合下列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属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职工子女,且为后方基地应届初三学生或后方基地初中毕业的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考。

2.考生属经市教委锁定名单的部分冶金单位职工子女,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可在指定区县报考。

3.考生属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与市教委锁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子女,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本条政策2017年起停止执行。

(四)考生持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并合法居留的,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持外国护照的考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参照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五)非本市户籍部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上海的外地户籍学生如何能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

一、按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至少需要:

孩子和大人的原籍户籍证明、独生子女证或者计划生育证明

家长在上海的打工证明(以综合保险缴纳为准,至少一年以上)

在上海的居住证明(房产证、租房证明等)

家长和孩子的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至少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

孩子的预防接种证明

不少区县需要提供原籍政府出具的无法在原籍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都要原件、复印件,由居住证所属区县受理安排

二、引进人才子女(必须已经取得引进人才居住证,正在办理的不算)

孩子和大人的原籍户籍证明

大人和孩子的引进人才居住证以及“受理引进人才办理居住证通知书”

孩子的预防接种证明

都要原件、复印件,由居住证所属区县受理安排

对口也是按照居住证上的地址为准(对口是热门学校的可能会调剂到附件其他学校)

三、上海市B类居住证子女(必须已经取得B居住证,正在办理的不算)

大人和孩子的上海市B类居住证

孩子的预防接种证明都要原件、复印件,由居住证所属区县受理安排

主要还得看孩子现在读几年级?如果以上你都没有的话,而且是高年级学生,恐怕来不及了。

四:我是外地籍的学生,想在上海中考需要哪些手续?

只要满足市教委政策法规的8项政策之一即可……………

五:外地人在上海可以中考高考吗

外地人要在上海中高考比较麻烦,需要父母的积分达到120分,然后社保需连交还要有父母一方有效的长期居住证和孩子本人的临时居住证,很多人都办理不下来,因为积分达不到

六:美国人在上海可以中考,外地人为什么不行

美国人也不可以的,需要办理居住证,积分满120分才可以的。

七:怎样解决外地孩子上海中考问题?

外地人达到中考,高考条件。

1.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在2011年6月18日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及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考。

3.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人员和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其子女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4.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且为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考生,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5.原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审核后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6.属在沪台胞及台胞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初中(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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