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的适用性原则

一: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应遵循哪些原则

内部控制原则是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基本指针。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5项原则,即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实现全过程、全员性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空白点。

(二)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并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性原则的应用需要一定的职业判断,企业应当根据所处行业环境和经营特点,从业务事项的性质和涉及金额两方面来考虑是否及如何实行重点控制。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制衡性原则要求企业完成某项工作必须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和环节;同时,还要求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责的机构或人员具有良好的独立性。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加以调整。适应性原则要求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具有前瞻性,适时地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

(五)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成本效益原则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必须统筹考虑投入成本和产出效益之比。对成本效益原则的判断需要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尽管某些控制会影响工作效率,但可能会避免整个企业面临更大损失,此时仍应实施相应控制。

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适用于什么企业

规范文件,在企业内部都会适用的,但是人员少的企业可能不怎么需要什么规范,所以它适用于,中大型企业,或者几十至更多的企业适用

三:企业内部控制的原则主要有:—多选A、全面性原则 B、重要性原则C、制衡性原则D、适应性原则 E成本效益原则

A

四: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适用对象

1、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 2、负责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经理、主管和其他管理人员 3、财务与其他职能部门的经理和管理人员

五: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是对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检测,目前我国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体系尚未建立。今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财会便(2007)7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17项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其目的在于推动国内上市公司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填补企业内部控制标准的空白,从而为建立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打下基础。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对被审计单位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必须要有一套客观可行的基本参照标准。这套标准不仅可为企业自我评估和改进其内部控制以及注册会计师发表评价意见提供依据,还可以为各方面的沟通与理解提供统一的基础。我国在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与完善方面虽已进入起步阶段,但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标准和评价体系较为薄弱,制约了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已势在必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框架研究、制定一套具有统一性、公认性和完善性,既符合实际又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标准体系,应从目标定位、内容范围以及设置方式等方面来综合考虑,既可以从企业管理与控制的目标入手,也可以从内部控制要素入手。但无论怎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标准都可以分为一般标准和具体标准两部分,一般标准以具体标准为基础,同时也是具体标准的升华,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这里所说的一般标准大致包括3方面,即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具体标准由内部控制要素评价标准和作业层级评价标准两部分组成,其中要素评价标准可分为5个方面,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作业层级评价标准因其繁琐复杂,难以穷尽,如以生产性企业为例进行框架构建,可分为5个业务循环,即销售业务循环、购货业务循环、生产业务循环、薪金业务循环和理财业务循环。在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标准中,要素评价标准以作业层级评价标准为基础。一般标准测试的3大方面首先是完整性。企业内部控制是否完整是评价一般标准中首要的一条,同时又是基础。若内部控制的完整性都达不到,则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就无从谈起了。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可以从企业资源利用角度去审视:应有“人力资源控制系统、物力资源控制系统、财力资源控制系统、信息资源控制系统”;从经营环节角度去审视:应有“供应环节控制系统、生产环节控制系统、销售环节控制系统”;等等。在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作出判断时,还应当考虑到企业经营规模及业务复杂程度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企业经营规模愈大,业务复杂程度就愈高,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要求也愈高。其次是合理性。企业设置内部控制切忌照抄照搬,因此应当考虑企业内控设计和执行时的适应性和经济性。因为,企业所处行业、组织规模、交易性质、经济技术条件、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同的企业就应当根据其不同的特点设置内部控制制度。在对某一企业评价其内部控制的适用性时,要注意控制点的设置是否合理,有没有安排过多或不必要的控制点;在每一个需要控制的地方是否都建立了控制环节;控制职能是否划分清楚;人员间的分工和牵制是否恰当,既不能分工过细,又能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同时,内部控制的适用性要以经济性为限制条件。第三是有效性。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应该体现在是否能为提高经营效益、提供可靠财务报告和遵循法律法规方面提供合理保证,有效性是内部控制的精髓。在内部控制评价的3个一般标准中,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其完整性与合理性为基础,内部控制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则以其有效性为目的。在对企业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审核评价时,要注意内部控制不仅仅需要在总体上是有效的,而且需要各项具体制度也要有明确的目......余下全文>>

六:信息技术的适用范围及相关内部控制风险到底该怎么解释?

信息技术通常在下列方面提高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1)在处理大量的交易或数据时,一贯运用事先确定的业务规则,并进行复杂运算;(2)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可获得性及准确性;(3)有助于对信息的深入分析;(4)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政策和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5)降低控制被规避的风险;(6)通过对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系统和数据库系统实施安全控制,提高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有效性。

但是,信息技术也可能对内部控制产生特定风险。本准则第五十九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下列方面了解信息技术对内部控制产生的特定风险:(1)系统或程序未能正确处理数据,或处理了不正确的数据,或两种情况同时并存;(2)在未得到授权情况下访问数据,可能导致数据的毁损或对数据不恰当的修改,包括记录未经授权或不存在的交易,或不正确地记录了交易;(3)信息技术人员可能获得超越其履行职责以外的数据访问权限,破坏了系统应有的职责分工;(4)未经授权改变主文档的数据;(5)未经授权改变系统或程序;(6)未能对系统或程序作出必要的修改;(7)不恰当的人为干预;(8)数据丢失的风险或不能访问所需要的数据。

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否适用于我国所有企业

是的,可以这样说。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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