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区规划设计规范

一:工业厂区道路规范应该依据那个规范?最新版 10分

最新的只有《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厂子里的道路,可能用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工业园区内连接各个工厂的道路如果设计说明中编制依据里没写明采用哪本施工验收规范的话,按面层用 GBJ97-87《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或 《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二:工业厂房的设计要求有哪些

工业厂房的设计不但遵循建筑设计规范,还大致遵循下列原则:

1、工业厂房建筑首先服从按照不同的行业中的工艺专业的建筑规划进行。比如讲,主要厂房周围的附属建筑,它的功能服从于专业工业厂房内的生产工艺流程的走向。不能将原材料仓库建在厂房内生产工艺流程的末端,同理成品仓库亦如此。也就是工业厂房服从于专业的工艺总图规划。

2、厂房面积大小除与产品年产量有关,还与生产工艺流程的设备占地面积、半成品存放面积、运输通道占地面积、设备检修间占地面积、生产管理以及人员劳动卫生等附属房间占地面积直接相关。

3、厂房高低与生产设备高低、工业管线分层布局、设备检修吊装空间以及行车吊运空间有关。

4、厂房建筑类型除受到上述约束外,还受到所在地区地质条件、航空管制条件、环境条件的约束。

综上所述,工业厂房建筑不仅仅是土木工程设计,它与上述条件紧密相关。所以一般的建筑设计院不能设计中型工厂的厂房而只能选择那些行业内专业设计院就在于此。

三:工业建筑的设计要求有哪些?

工业建筑设计的任务及要求·工业建筑设计的任务:

根据生产工艺,设计厂房的平面形状、柱网尺寸、剖面形式、建筑体型;合理选择结构方案和围护结构的类型,进行细部构造设计;协调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通风等各工种;正确贯彻"坚固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工业建筑设计应满足的要求:

(1)生产工艺

(2)建筑技术

①坚固性、耐久性应符合建筑的使用年限。

②应具有通用性和改建、扩建的可能性。

③应遵守《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及《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3)建筑经济

①在可能的条件下,多采用联合厂房。

②合理确定建筑的层数(单层或多层厂房)。

③合理减少结构面积,提高使用面积。

④合理降低建筑材料的消耗。

⑤优先采用先进的、配套的结构体系及工业化施工方法。 (4)卫生、安全

①应有充足的采光条件及通风措施。

②有效排除生产余热、废气及有害气体。

③采取相应的净化、隔离、消声、隔声等措施。

④美化室内外环境。

四:《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有什么意义

第1.0.1条 为使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的原则和技术要求,做出符合国情、布置合理、生产安全、技术先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好的设计,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总平面设计。对工业企业在总平面设计中的特殊要求,可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规范。

第1.0.3条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因地制宜,合理布置,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可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第1.0.4条 改建、扩建的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合理利用、改造现有设施;力求通过改建、扩建,使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更趋于合理,并应减少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对生产的影响。

第1.0.5条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其设计方案。

第1.0.6条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安全、卫生、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在设防烈度六度及以上地震区、湿陷性黄土地区、膨胀土地区、软土地区和永冻土地区等特殊自然条件地区建设工业企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厂址选择

第2.0.1条 厂址选择必须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前期工作的规定进行。

第2.0.2条 居住区、交通运输、动力公用设施、废料场及环境保护工程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

第2.0.3条 厂址选择应对原料和燃料及辅助材料的来源、产品流向、建设条件、经济、社会、人文、环境保护等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应对其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

第2.0.4条 厂址宜靠近原料、燃料基地或产品主要销售地。并应有方便、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与厂外铁路、公路、港口的连接,应短捷,且工程量小。

第2.0.5条 厂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且用水、用电量特别大的工业企业,宜靠近水源、电源。

第2.0.6条 散发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厂址,应位于城镇、相邻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应位于窝风地段。

第2.0.7条 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第2.0.8条 厂址应满足工业企业近期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宜的地形坡度。并应根据工业企业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适当留有发展的余地。

第2.0.9条 厂址应有利于同邻近工业企业和依托城镇在生产、交通运输、动力公用、修理、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协作。

第2.0.10条 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

当不可避免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

凡位于受江、河、湖、海洪水、潮水或山洪威胁地带的工业企业,其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2.0.11条 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得选为厂址:

一、地震断层和设防烈度高于九度的地震区;

二、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

三、采矿陷落(错动)区界限内;

四、爆破危险范围内;

五、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

六、重要的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

七、国家规定的风景区及森林和自然保护区;

八、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

九、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军事设施等......余下全文>>

五:工厂规划标准

工厂规划说简单也简单常一般来讲,厂内的规划部门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厂内管理要求,公司发展等制定出大概的厂房安排要求,比如功能分区:生产、仓储、办公、生活、堆场等等。

还有车间的大小、高度,宿舍的人数、规格等等要求。

这些整理出来以后,跟建筑设计单位进行沟通,由建筑设计院的建筑设计人员进行总平面设计,出2-3个方案,你们挑选。然后再在其中一个上面进行再调整,细化。

设计院人员会根据你们的要求,同时根据各项国家、地方规范标准进行设计的。

简单的列举几个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跟你们生产内容相对应的专项设计规范(比如光气反应中心)、建设规划局出的规划建设要点(很重要,涉及很多指标)。希望能帮到你,厂房规划部门关键是要吃透你们公司具体的生产流程。

六:工业园区规划设计应该注意什么?

1.定位要考虑多方便,防火间距、场地标高。 比如配电室最好离主管线近一些。退红线要求大家都能做到,但是消防通道最小是5米。很多人就在这里的5米做了道路。其实这个是根本不可能的。5米是消防紧急通道。而实际根本没法走车。我们的转弯半径是6米的要求。所以给的5米平时开车转弯很费劲的。设计的时候不能空洞要多联系实际所以说如果要设置环工业园区道路。5米是不够的。

2.规划的时候千万注意的是房子的四角最好垂直。

3.工业园规划最重要的是停车位置。合理安排车位。

4.道路更重要,道路要尽可能大些。设计时问好甲方。因为多半要走大货车的。环行道路或回车道是必须的。没有停车,没有回车道的规划偿这样的图纸施工后走车很麻烦的。

5.在设计管线前应该先把竖向做出来,设计时要合理计算坡度,因为我们多计算一度。甲方土方回填就要很多。搞不好施工成本要高出很多。计量尊重原有地势地形,了解附近主管线位置,合理布置管线。

管线综合比较麻烦如果刚毕业的同学。或太大的项目我建议还是要水暖电专业去做,尤其涉及到管线埋深跟距离的问题。经常看见因为污水管线年久失修,导致污水管子破裂,而引用水距离过近污染了生活用水的现象。

6.至于绿化系统图。最糊弄人的。即使我们设计的再好,很多甲方都不会按图纸施工的。大多都是房子建成验收的时候,找人把绿化图纸按实际现场修改以前的图纸。

七:一般厂房电气设计需要什么规范啊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GBJ 54-8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试行日期:1984年6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1

第一节 电器的选择1

第二节 导体的选择2

第三章 配电装置的布置3

第一节 一般规定3

第二节 对建筑物的要求4

第四章 配电线路的保护4

第五章 配电线路的敷设5

第一节 绝缘导线布线5

第二节 裸导体布线7

第三节 插接式母线安装8

第四节 电缆敷设8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第1.0.2条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的设计,应做到安装维护方便。

第1.0.3条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的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并应认真贯彻以铝代铜的技术政策。

第1.0.4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工程的1000伏以下的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

第1.0.5条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 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 选择低压电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工作电压、电流、频率、准确等级和使用环境的要求;

二、配电电器应尽量满足在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和热稳定;

三、断开短路电流用的电器,应尽量满足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 验算电器在短路时的通断能力,应采用短路电流的周期分量有效值,并应考虑电动机的反馈影响。

第2.1.3条 确定短路电流时所采用的计算接线方式,应为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接线方式。同时,可只计及高压系统阻抗、变压器阻抗和低压线路阻抗,且考虑短路时低压侧短路电流不衰减。

第二节 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 绝缘导体和电缆的型号,应按工作电压和使用环境等要求选择。

第2.2.2条 选择导体截面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导体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的负荷计算电流;

二、从变压器低压侧母线至用电设备受电端的线路电压损失,一般不超过用电设备额定电压的5%;

三、绝缘导线线芯的最小截面,应符合本规范第2.2.7条的规定。

第2.2.3条 三相四线制中零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中最大的不平衡负荷电流,同时还应符合本规范第4.0.3、4.0.4条的规定。用于接零保护的零线,其电导不应小于该线路中相线电导的50%。

第2.2.4条 导体的允许载流量,应根据敷设处的环境温度进行校正。温度校正系数应按下式确定:

(2.2.4)

式中 ---温度校正系数;

---导体最高工作温度(℃);

---敷设处的实际环境温度(℃);

---载流量数据中采用的环境温度(℃)。

此外,还应根据导体并列敷设根数进行校正。

第2.2.5条 导体敷设处的环境温度,应采用下列温度值:

一、直接敷设在土壤中的电缆,采用敷设处历年最热月的月平均温度;

二、敷设在空气中的裸导线,屋外采用敷设地区最热月的平均最高温度;屋内采用敷设地点最热月的平均最高温度(均取十年或以上的总平均值)。

第2.2.6条 沿不同冷却条件的路径敷设绝缘导线和电缆时,如冷却条件最坏段的长度超过5米(穿过道路时可为10米),则应按该段条件选择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截面。但也可只对该段采用大截面的绝缘导线和电缆。

第2.2.7条 根据机械强度的要求,绝缘导线线芯的截面不应小于表2.2.7所列数值。

表2.2.7......余下全文>>

八: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厂房介绍

5.1.1 工业企业选址应依据我国现行的卫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拟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生产过程的卫生特征及其对环境的要求、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危害状况,结合建设地点现状与当地政府的整体规划,以及水文、地质、气象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而确定。5.1.2 工业企业选址宜避开自然疫源地;对于因建设工程需要等原因不能避开的,应设计具体的疫情综合预防控制措施。5.1.3 工业企业选址宜避开可能产生或存在危害健康的场所和设施,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气体输送管道,以及水、土壤可能已被原工业企业污染的地区;建设工程需要难以避开的,应首先进行卫生学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设计单位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制定施工期间和投产运行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预案。5.1.4 向大气排放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应设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被保护对象的上风侧,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参照附录 B),以避免与周边地区产生相互影响。对于目前国家尚未规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宜进行健康影响评估,并根据实际评估结果作出判定。5.1.5 在同一工业区内布置不同卫生特征的工业企业时,宜避免不同有害因素产生交叉污染和联合作用。 5.2.1 平面布置5.2.1.1 工业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应明确功能分区,可分为生产区、非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其工程用地应根据卫生要求,结合工业企业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场地自然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等合理布局。5.2.1.2 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包括建(构)筑物现状、拟建建筑物位置、道路、卫生防护、绿化等应符合 GB 50187 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5.2.1.3 工业企业厂区总平面功能分区的分区原则应遵循:分期建设项目宜一次整体规划,使各单体建筑均在其功能区内有序合理,避免分期建设时破坏原功能分区;行政办公用房应设置在非生产区;生产车间及与生产有关的辅助用室应布置在生产区内;产生有害物质的建筑(部位)与环境质量较高要求的有较高洁净要求的建筑(部位)应有适当的间距或分隔。5.2.1.4 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产生并散发化学和生物等有害物质的车间,宜位于相邻车间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之间。5.2.1.5 工业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宜将可能产生严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设施远离产生一般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其他设施,应将车间按有无危害、危害的类型及其危害浓度(强度)分开;在产生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宜设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5.2.1.6 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车间、设备应按照 GBZ 158 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5.2.1.7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的生产车间的布置应设置与相应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相配套的设施及设备,并留有应急通道。5.2.1.8 高温车间的纵轴宜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相垂直。当受条件限制时,其夹角不得<45°。5.2.1.9 高温热源应尽可能地布置在车间外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不能布置在车间外的高温热源应布置在天窗下方或靠近车间下风侧的外墙侧窗附近。5.2.2 竖向布置5.2.2.1 放散大量热量或有害气体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当厂房是多层建筑物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工作环境。5.2.2.2 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宜安装在单层......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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