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一样的作用吗?
根据我的经验,应该是差不多;在去下家单位时通常需要提供前家单位的离职证明,一般离职证明就是对你和目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的声明(同事还附带最近一次和原单位的合同);一般离职证明三份:你一份,原单位一份,原单位发到你档案里一份(我的是在市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单位的那份留作备档(跟你关系不大),你自己的一份给下家单位做离职证明(单位直接收走),档案里的那份备档,我听过有人讲:用来将来退休后,领取退休金的工作历史证明,千万记得和原单位确认这个,否则,档案里没有,将来领取退休金没有充分依鼎,等到时候发现没有了,再找原单位比较麻烦(都不一定在了),但是我个人认为一旦没有或丢失还有其他方法确认,比如劳动局签发的社会劳动关系变动表,上面有你的工作历史,应该也可以证明的(这个应该比较官方);
当然,离职证明因不同性质单位而有所区别,希望我的详细解释你会满意,谢谢!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是一样的吗
你好,肯定是不一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围更大一些,包括离职证明这种情况。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一样的作用吗?
[best]根据我的经验,应该是差不多;在去下家单位时通常需要提供前家单位的离职证明,一般离职证明就是对你和目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的声明(同事还附带最近一次和原单位的合同);一般离职证明三份:你一份,原单位一份,原单位发到你档案里一份(我的是在市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单位的那份留作备档(跟你关系不大),你自己的一份给下家单位做离职证明(单位直接收走),档案里的那份备档,我听过有人讲:用来将来退休后,领取退休金的工作历史证明,千万记得和原单位确认这个,否则,档案里没有,将来领取退休金没有充分依据,等到时候发现没有了,解除劳动合同。再找原单位比较麻烦(都不一定在了),但是我个人认为一旦没有或丢失还有其他方法确认,比如劳动局签发的社会劳动关系变动表,上面有你的工作历史,应该也可以证明的(这个应该比较官方);
离职证明书(EmploymentSeparationCertificate)是指员工离开原企业时,由原企业所开具的关于该员工的受雇职位等信息的证明。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所以作用应该是一样的,这两份文书都起到证明的作用,证明你有工作经验,你看交通事故怎么赔偿?。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里面干过这种工种。
感觉像是一样的含义,但是起的作用不同,新单位需要你的离职证明的。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是社保需要的吧。
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最大的区别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文书,是行政部门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支付失业保险金、办理失业登记的法定依据,而离职证明只是用人单位的一个证明,不是法定的,只是一个民事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过,与已与公司终结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明文件;
有点不一样的就是:有些人是被公司开除的,如果公司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且证明上写的是“公司开除”等类似字样的,可能会对员工找工作不是特别有利。
因为许多单位是要求员工出具上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最好让公司再出具一个普通的离职证明,上面注明岗位,入离职日期等基本信息即可。
希望这个回答能帮到你。
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属于正式的说法,俗称就是离职证明,作用是一样的,证明你和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七:终止劳动合同书与离职证明一样不?
相同处:如果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文件形式发放,且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为离职证明。
不同处: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出具的供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八:离职证明书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谢谢···
当然能,离职证明分两种,一是公司炒你,二是自动离职。前者若你在该公司做满一年以上,便会以满一年补回一个月工资给你;后者就没有了。但两者都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领导请批。
九: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能开离职证明吗
呵呵,你需要的不是离职证明,而是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个用人单位应该为你出具,但是其中离职原因肯定是必须注明的。
因为你是在试用期,适用以下条款:1.“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你干了两天就离职了,如果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办理交接手续后离职的,离职原因就是协商一致;如果是自动离职,没有交接就走人了,你难道想拿一份严重违纪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吗?呵呵。所以说你这两天工作证明,真的是没有必要了。
十:请问自离可以办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劳动者自离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