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发生食物中毒应该怎么处理?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可使用紧急催吐方法尽快排除毒物,如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  尽快将中毒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  为查明发病原因和正确抢救病人,防止和控制中毒的扩散,尽快查明中毒病因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应注意保留导致中毒的可疑食品以及病人吐泻物,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想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处理。  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二:食物中毒事故怎样处置与救治

(一)食物中毒后的处置1、停: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2、早:马上打急救电话以争取急救的时间,尽早把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3、保:保护好现场,保留好可疑食物和吐泻物。5、配合:医务人员要对病人的呕吐物、尿液、粪便,甚至血液进行化验,这些都是必须的。这样做,既有利于尽早做出诊断,也会给以后的维权索赔提供证据。病人和家属还要积极配合调查人员回忆、叙述完整的事情经过,并提供可疑的食物,以供化验。6、消毒:根据不同的中毒食物,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场所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二)食物中毒后的救治食物中毒发生后,千万不要恐慌,自乱阵脚;要尽快采取措施,排除毒物,阻滞未排出毒物的吸收,促进毒物尽快排泄;在等候医院救护时,可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饮水:立即饮用大量干净的水,以达到对毒素稀释的目的。2、催吐:中毒后不久,毒物尚未完全吸收,此时催吐效果较好,而且方法简单。催吐的条件是患者意识必须清醒。若中毒后已经发生剧烈呕吐,可不必催吐。催吐的方法有很多种,最简单的就用手指压迫咽喉,产生呕吐反应,尽可能将胃里的食物排出。(对腐蚀性毒物中毒以及处于昏迷休克或患有心脏病、肝硬化等疾病的病人不宜采取上述方法!)另外,口服催吐剂(一杯温盐水或稳开水加10-20滴碘酒混均,一汤匙0.5-1%的硫酸铜溶液、30毫升的吐根糖浆)效果也很好。3、导泻:如果吃下去的中毒食物超过2小时,且精神尚好,则可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服用泻药,以促进中毒食物尽快排出体外。4、保胃:误食腐蚀性毒物,如强酸、强碱后,应及时服用稠米汤、鸡蛋清、豆浆、牛奶等,对胃黏膜具有保护作用。5、洗胃:对神智清醒的患者,可令其反复喝进洗胃液,然后吐出。高锰酸钾溶液对胃形成刺激,可达到自动吐出的效果。常用洗胃液有:(1)温开水或2-4%温盐水或温肥皂水,适于毒物不明的中毒。(2)0.02-0.05%高锰酸钾溶液,除1605(对硫磷)中毒外,适用于一切中毒。(3)浓茶或碘酊或0.2-0.5%活性碳溶液或0.5-4%鞣酸溶液或1-3%过氧化氢溶液等,适用生物碱中毒。(4)1-3%小苏达溶液,适用于有机磷中毒(敌百虫中毒除外)。(5)1.5%硫酸钠溶液,适用于钡盐中毒。

三:食物中毒怎样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食物中毒的处理可分为技术处理和行政处理。前者如救治中毒病人,对中毒场所的清洁、消毒;后者如行政控制措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处理对象可包括中毒病人、中毒食品和造成中毒责任人等。需要强调如下几个问题: (1)食物中毒行政控制措施要求及时、有效。这对控制食物中毒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按法定的程序使用法定的形式。对于已售出或外流的中毒食品及原料也应当封存,在封存之前应当责令追回,然后进行封存。责令追回也应有书面的责令追回通知书。 (2)在行政处罚中责令停产停业是一种较为严厉的罚种,《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然而每当发生食物中毒时情况非常紧急,为了尽快控制食物中毒的事态,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保护人民的健康权不受侵害,责令肇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停业可疑中毒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很强的即时性,作为一种临时控制措施必需(3)《食品卫生法》第39条规定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定是否“严重”时应当注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的后果。如中毒人数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致死致残的,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均为情节“严重”。在调查重大食物中毒案时应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卫生部、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案件的暂行规定》及时与司法机关联系。 (4)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中将食物中毒按发病人数将罚款的数额进行了较为合理的裁量,分为10人以下;11人至30人;31人至100人;101人以上四种情形,但在具体适用时还应参考其他情况,如中毒病人的严重程序,肇事单位主动消除影响的态度等。

四:食物中毒应该怎么处理好

方法/步骤

1、想吐的话,就吐出,出现脱水症状时要到医院就医。用塑料袋留好呕吐物或大便,带着去医院检查,有助于诊断。

2、不要轻易地服用止泻药,以免贻误病情。让体内毒素排出之后再向医生咨询。

3、催吐:进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时,可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帮助催吐,排出毒物。也可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溶化,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不吐,可多喝几次。还可将鲜生姜100克捣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荤食品,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但因食物中毒导致昏迷的时候,不宜进行人为催吐,否则容易引起窒息。

4、导泻:如果进餐的时间较长,已超过2~3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则可服用些泻药,促使中毒食物和毒素尽快排出体外。可用大黄30克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克,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对老年体质较好者,也可采用番泻叶15克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5、解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性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饮料或防腐剂,最好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的饮料灌服。

6、卧床休息,饮食要清淡,先食用容易消化的流质或半流质食物,如牛奶、豆浆、米汤、藕粉、糖水煮鸡蛋、蒸鸡蛋羹、馄饨、米粥、面条,避免有刺激性的食物,如咖啡、浓茶等含有咖啡因的食物以及各种辛辣调味品,如葱、姜、蒜、辣椒、胡椒粉、咖喱、芥末等,多饮盐糖水。吐泻腹痛剧烈者暂禁食。

7、出现抽搐、痉挛症状时,马上将病人移至周围没有危险物品的地方,并取来筷子,用手帕缠好塞入病人口中,以防止咬破舌头。

8、如症状无缓解的迹象,甚至出现失水明显,四肢寒冷,腹痛腹泻加重,极度衰竭,面色苍白,大汗,意识模糊,说胡话或抽搐,以至休克,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五:什么叫“食物中毒”,哪个部门处理“

吃了被致病菌污染的食物,或本身有毒的食物而引起疾病,称作食物中毒。中毒常常是一家人或一个托儿所的孩子吃过同样东西后同时发病。发病时间比较集中,一般是吃了以后几十分钟到几个钟点,但也有单一发病的。

当地卫生防疫站和疾病控制中心。

六:如何判断食物中毒及紧急处理方法

食物中毒一般会引起呕吐头晕等症状的,建议及时去医院检查诊治,这种病情属于急症,最好遵医嘱治疗,注意多补充水分。

七:食物中毒后怎么处理

1.一般治疗

卧床休息,早期饮食应为易消化的流质或半流质饮食,病情好转后可恢复正常饮食。沙门菌食物中毒应床边隔离。

2.对症治疗

呕吐、腹痛明显者,可口服丙胺太林(普鲁本辛)或皮下注射阿托品,亦可注射山莨菪碱。能进食者应给予口服补液。剧烈呕吐不能进食或腹泻频繁者,给予糖盐水静滴。出现酸中毒酌情补充5%碳酸氢钠注射液或11.2%乳酸钠溶液。脱水严重甚至休克者,应积极补液,保持电解质平衡及给予抗休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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