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罚款

一:印花税罚款问题

老条例是罚款50倍,是轻税重罚。自从实施了《征管法》后,这条规定就失效了。罚款额不会太高的,你在跟税管员好好沟通一下。

你单位的这种情况处理适用《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印花税未按期缴纳是否有罚款和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汇缴许可证。

三:印花税怎么算未缴纳的印花税会受到什么处罚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0.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0.03‰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0.5‰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 领受人

14 股票交易 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0.1‰

四:印花税中的滞纳金,罚款和资金账簿怎么做会计分录

你好,印花税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印花税 就好了,滞纳金和罚款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库存现金-xx

借:营业外支出-xx

贷:库存现金-xx

希望帮助到你!有问题可以追问我!

五:纳税人未按规定计贴印花税如何处罚?

问:对于纳税评估期间查出的未缴纳的印花税,会受到何种处罚?是缴纳滞纳金,还是只交罚款  答:《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法规期限的限制。  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法规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法规执行。(注: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2011年第588号)文件规定,此条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法规,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5号)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重新修订颁布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为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依法处理印花税有关违章行为,根据《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印花税的违章处罚适用条款明确如下:  印花税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  二、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处罚规定。  三、伪造印花税票的,适用《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的处罚规定。  四、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违章性质,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或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同时撤销其汇缴许可证。  五、纳税人违反以下规定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的处罚规定:  (一)违反《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二)违反《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没有明确......余下全文>>

六:问题:印花税未按时申报是否会罚款呢? 0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新征管法规定,印花税没在地税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会被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由谁来承担,这要看具体的责任人或公司内部的规定。

七:新办企业补交的上一年度的印花税、滞纳金和罚款应走什么会计科目?

印花税、滞纳金和罚款,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走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11年印花税

--滞纳金

--罚款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11年印花税

订 --滞纳金

--罚款

八:企业自查补缴印花税 会不会被罚款

1,通常情况下,自查补缴印花税的,一般不会施以罚款,但应予计收滞纳金。

2,以上仅供参考,实际情形还是应以税务机关的认定为准,请予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核实处理。

九:企业印花税未申报缴纳 被税务机关查出后 应如何处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5号)的规定,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十:印花税逾期5天未申报,罚多少

不用罚款,只缴纳滞纳金就可以,不过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不一样,可以进行补缴!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