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育津贴标准

一:南京的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

1、南京的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都是按定额报销的。

分类 三级 二级 一级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分娩 顺产 2900 1450 2500 1250 2000 1000

助娩产 3300 1650 2800 1400 2300 1150

剖宫产 4600 2300 4100 2050 3300 1650

产前检查 建卡起到20周 500 200 500 200 500 250

20周到分娩前 800 400 800 400 800 400

2、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二:2017年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多少钱,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流程规定

2017年南京市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及领取流程

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参保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宝宝后,可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领取生育津贴。往往女职工们会关注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怎么领?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生育医疗费用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自从国家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以后,有关于二胎的话题就一直在被讨论。人们除了关系国家改革的因为老龄化问题严重而带来的养老问题之外,当然生育二胎最重要的还是生育保险的报销问题了

三:2016年江苏产假工资怎么发,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南京市孕妇在休产假期间工资是怎么发的?生育津贴每个月多少

1、产假天数。

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为128天,配偶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以上规定的假期。难产的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社保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比如每月2500元工资,可享受3个月就是7500元,另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生育津贴共计10000元。

五: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10分

各地标准不一样,南京市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如下,供参考: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年度,其单位1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新参保单位,为职工所在单位当年首次结算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婚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只享受一次。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六: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应和单位职工享有相同的生育保险待遇,可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携带相关的报销材料到当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七: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社保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8000元左右。

八:南京单位职工,生完孩子怎么报销生育险

在详述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之前,大家首先要清楚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3、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在满足这些条件下,人们可以参照具体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来准备报销材料,从而完成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报销范围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2、分娩医疗费用;

3、生育并发症;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5、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6、生育津贴;

7、妇科专项检查。

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报销流程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报销流程

1、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2、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以上就是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详细说明,相信仔细阅读的朋友都能从中得到启示。生育保险是和众多上班族息息相关的保险项目,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和条件内完成报销才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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