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试基地建设方案

一:创新成果中试,试制,试运行的产业化目标和计划怎么写

中试是中间性试验的简称,是科技成果向产生力转化的必要环节,成果产业化的成败主要取决于中试的成败。科技成果经过中试,产业化成功率可达80%;而未经过中试,产业化成功率只有30%。

要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需要建立旨在进行中间性试验的专业试验基地,通过必要的资金、装备条件与技术支持,对科技成果进行成熟化处理和工业化考验。中试基地起到的就是这样的作用。

据介绍,中试基地一般分为专业中试配套基地和综合性中试配套基地两大类。专业中试配套基地是专门从事某个行业类项目的中试配套基地;综合性中试配套基地是以加工、生产一般工业产品为主要经营业务,同时承担同类技术项目中试和产业化配套协作工作的基地。

中试产品的范围是指经初步技术鉴定或实验室阶段研试成功的科技成果,为验证、补充相关数据,确定、完善技术规范(即产品标准和产品工艺规程)或解决工业化、商品化规模生产关键技术而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阶段的产品。应包括: 1、经初步技术鉴定或实验室阶段研试成功的样机(或样品),为了稳定、完善、提高性能而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阶段的产品; 2、经初步技术鉴定或实验室阶段研试成功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科技成果为了用于工业化生产而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阶段的产品; 3、为了消化、吸收,推广国外先进技术(系指能填补国内空白的)而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阶段的产品; 4、对原系统的性能有较大改进的系统性项目,经初步技术鉴定后所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阶段的产品; 5、农、林、牧、渔、水利、医药卫生、社会福利、能源、环保等科技成果,经初步技术鉴定或实验室阶段研试成功后在试验场、基地、室、车间(农业包括小面积试验成功后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医药包括临床试验)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阶段的产品

多年来,中试在我国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中试空白”现象比较严重。许多人对中试的意义认识不清,他们错误地认为,只要有了好的科技成果就可以成功地进行产业化、商品化。高校成果研究的投入远远高出成果转化的投入,企业的科技开发资金很少,这种不合理的局面使高校承担了不必要的成果转化压力。高校对于填补“中试空白”并不是无所作为,但主要是靠企业。我国的国有企业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缺乏热情和动力,这正是造成“中试空白”的症结所在。

大多数高校及中小企业,由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要独立建立中试基地是不可能的。高校与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建立行业性的中试基地,政府从科技开发经费中拨出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中试资金。也可以建立政府或民间形式的中试机构,让他们去承担样品生产、技术鉴定、小批量试制、产品鉴定等一系列工作。

二:从魏公村到河北廊坊中试基地多远?

驾车路线:全程约77.5公里

起点:魏公村

1.北京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行驶190米,右转进入民族大学西路

2) 沿民族大学西路行驶170米,左转进入魏公村路

3) 沿魏公村路行驶710米,左转进入西三环北路辅路

4) 沿西三环北路辅路行驶450米,过右侧的久凌大厦约100米后,进入西三环北路辅路

5) 沿西三环北路辅路行驶160米,稍向右转进入西三环北路

6) 沿西三环北路行驶2.9公里,过航天桥,直行进入西三环中路

7) 沿西三环中路行驶4.2公里,朝丽泽桥/广安门桥/西二环方向,稍向左转进入西三环南路

8) 沿西三环南路行驶3.3公里,过丰益桥,直行进入南三环西路

9) 沿南三环西路行驶5.8公里,过洋桥,直行进入南三环中路

10) 沿南三环中路行驶2.7公里,过左侧的恒松园,稍向左转进入南三环东路

11) 沿南三环东路行驶3.1公里,过方庄桥,朝京沪高速/原京津塘高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G2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分钟寺桥

2.沿分钟寺桥行驶140米,过分钟寺桥约160米后,直行进入京沪高速

3.沿京沪高速行驶29.2公里,在采育/G104/廊坊西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4.沿匝道行驶63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采廊路

5.廊坊市内驾车方案

1) 沿采廊路行驶5.1公里,朝廊坊方向,直行进入京福线

2) 沿京福线行驶4.3公里,朝万庄方向,右转进入廊涿线

3) 沿廊涿线行驶6.4公里,直行进入西环路

4) 沿西环路行驶6.1公里,右转进入廊涿公路

5) 沿廊涿公路行驶760米,右转

6) 行驶30米,到达终点

终点:河北廊坊中试基地

三:科技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是行政机关吗?

科技局,原称科委,属政府职能部门,为行政编制,其二级单位一般有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科技情报所等,市、县均有设立。 功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 3、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计划及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示范园区工作;参与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管理。 4、研究拟定加强技术创新、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农业良种产业化工程、国家技术创新试点城市工作和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组织协调产学研结合,加强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科技联合与协作。 5、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协调组织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6、参与编制重点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实施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计划;负责新建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基金的归口管理。 7、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创新工作。 8、负责管理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工作;统筹协调科普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9、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参与地方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0、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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